五个月前,林倩雪终于停止了跟父亲林烈的争斗,去了他开的公司做总裁助理,每天都在父亲的眼皮子底下做事,被一向挑剔严厉的父亲整天批判,事无巨细,
林倩雪抹着脸上乱七八糟的泪水,起身照照镜子,“哎呀,真是,妆都花了,被他看见又该碎碎念了,受不了,我去洗脸。”
看着林倩雪一溜烟地跑去卫生间,慌忙补妆的样子,迟优璇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她从来都不赞成林倩雪跟爸妈闹翻,没有父母的人不会懂得孤儿的苦楚,真到了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再想补救就晚了,就像自己,再回忆起爸爸,只后悔当初没有好好听他的话。
玫瑰花需要插到水瓶里保鲜,即使这样,也还是过不了几天就会凋谢。
迟优璇拿起水瓶换水,把李哲瀚送的第二百五十四朵玫瑰花插进去,心底有一丝淡淡的忧伤,这世上有没有永不凋谢的玫瑰花?
“丫头,发什么呆?”林倩雪补完妆,过来就朝她头上敲了一下,“不准胡思乱想了,洗漱完就赶紧吃早餐,今天不用去乐团吗?”
“我忘记了,啊,这记性!”迟优璇突然想起,自己现在也不是闲杂人等,两个月前,李哲瀚托人帮她搞定了回乐团的事情,“已经上班两个月了,怎么还是记不住?”
她们俩都不敢再耽搁,慌慌张张坐下吃早餐。
“迟优璇,我看是你以前的日子过得太舒服太悠闲了,才会这样子没记性。”林倩雪大口喝着热腾腾的牛奶,说话就口无遮拦起来。
迟优璇微微顿了一下,是太悠闲了,什么都不用做,只等着皇帝召唤临,跟深宫里的女人没什么差别。
“唉,丫头,我瞎说的,你”林倩雪见迟优璇脸色不对,急忙推了她一下。
“没事,”迟优璇重新展开笑颜,靠在林倩雪的肩头,“你那几句话怎么可能刺激得了我,我痊愈了,不要怀疑了,我现在是神勇无敌女金刚,什么也伤害不了我了!”
林倩雪竖起大拇指,“好好好,女金刚同志,您好好吃饭行吗?像得了无骨病似的!”
迟优璇撒娇,“小气,让我靠靠你怎么了,你现在一星期七天都上班,晚上又回来那么晚,人家想你嘛!”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大叫道,“你上七天班,我们乐团可不是啊,我有周末的,今天周末啊,我不用上班,不行,我要去补觉!”她一激动,站起身就往卧室跑。
林倩雪慢条斯理地撕着一条鸡蛋饼,塞进嘴里,口词不清地说,“补什么觉啊,你又忘了你今天约了李哲瀚吗?约会,可是比上班更重要的事情,更何况,这次,你可是回去见家长!”
迟优璇这才想起,今天的确不用上班,李向晴和李哲瀚昨天约了她回李家吃饭。
“什么见家长?有那么夸张吗?不过就是见见他爷爷!”脸上浮起红晕,她真是不知道怎样才能堵住林倩雪的嘴,嘴里塞这么满还说个不停。
林倩雪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就脸红了,吃个饭脸就这么红,那等到你们举行婚礼你那脸可不得成了关二哥?”
迟优璇又羞又气,伸手去搔她胳肢窝,“哪有那么快,还早着呢?你别再说了,再说我让你上不了班!”
“好了好了,不闹了,”林倩雪终于缴械投降,躲进了卧室去换衣服,但还是探出一个头来,“不过,说真的,李哲瀚对你可真是一片冰心在玉壶,你动心得太晚了!但是呢,晚了总比错过好,这次机会要抓住!到时候我要当伴娘!”
“你还说”迟优璇把汤匙抓在手里,简直恨不得就这么一下扔到她嘴里。
“不说了,彻底不说了,再说真要迟到了!”林倩雪冲出卧室,飞快地换掉拖鞋,“拜拜了,晚上见,多吃点,吃好点,还有,别多说话,话说这豪门不是那么容易嫁进去的,你一定要小心!”
她倒是叽里咕噜地一大串,说完就像一阵风一样消失了,剩下迟优璇一人胡思乱想。
只要认识她的人都知道李哲瀚对她好,好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她自己也一直知道,任何一个男人等待一个女人动心,也不过如此,从大学到现在,从她身边有迟颢然到单身一人,无论世事怎么变迁,他却一直都在,在不远不近的距离看着她,保护她,帮她更好地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他甚至不曾说过一句强迫她接受他的话,他就那么痴心地等在那里,让她知道,就算全世界的人包括她自己都放弃了她,他还是要她活得更好。
他就是她生命力的阳光,穿透心灵的阳光,有了他,似乎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
但是即便这样,在一个月之前,她都不敢答应他任何事情,因为怕自己做不到让阳光一样的他继续灿烂,怕自己一次一次地伤害他,让他失望,怕自己早就失去了获得幸福的权利。
直到一个月前的一天,他在电话里向她示爱,她仍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却说,“小璇,我知道你还是不会答应我,没关系,我会等下去的,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接受我的真心,今天,是我第八百零三次向你表白了,虽然仍是以失败告终,我还是要谢谢你,因为有了你,连等待都变成一种幸福。”
并不惊心动魄的话语,从他低沉暗哑的嗓音里说出来,却让迟优璇感到万分震撼。
那时她才惊觉,自己竟然这么自私这么任性,借对另外一个已经放下自己的狠心男人的眷恋,不停地去伤害一个对自己这么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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