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很快结束。
很多人,应该说绝大多数人,零点九九,在军训最后,跟教官依依惜别,留下不舍的眼泪。
我始终觉得奇怪,明明军训的时候互相嫌弃得要死,但是到了分别的时刻,总要表现的好像感情有多深厚。
我每天起床,都希望和军训说再见,和教官说再见。
此刻的欣喜之情,却不能溢于言表。
十五天,我只能和狗相处熟络,连猫都不能。
“晚上去我们班吃饭喂,我们班级聚餐。”
同个宿舍的鹿剑薰来自gx,家在边境周围,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在最后加个喂。
我所在的班级是41班,他是我们隔壁班42班。专业相同,算是兄弟班级。所以分宿舍的时候,我们分在同一个宿舍。
我不是一个吃货,虽然喜欢吃美食。
六年前去42班班级聚餐,抱着积极的态度。
因为在十五天的军训里,一直有人在说42班有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是他们班的班花。
班花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
在都市校园小说里一直有着这样的称呼。校花、系花、班花。
从小到大,从小学到高中,漂亮的女孩儿见过不少,但是从来没有用过这样的评定方法。
趁着到大学,刚好开开眼界。
抱着这样的想法,兴冲冲地去了。
班花果然很漂亮。
还发现,那天晚上的她竟然也是42班的同学。
这一次,没有惊喜,没有好奇。和同班的周瑜、拙为一起缀在42班二十多名同学身后。像跟着航母飞行的小飞机。
到了郭家大院。
以前听名字一直以为是国家大院。想想就觉得蓝鲸真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吃饭都吃到国家大院里了。
没想到是郭家。连郭嘉都不是。
一张桌子已经坐满。她坐在那张桌子上,岁月静好。
我坐在另一张还有大半空位的桌上,看着眼前的杯碟。
然后班花无意间坐到了我身边。
她的名字叫叙文隽,瘦且高,肤色雪白,脸上戴着大大的黑框眼睛。第一印象除了美之外,更多的就像在看某些空间里的照片。
不是那些张扬肆意的,而是有些含蓄的,非主流。
如果当初第一眼见到的是她的话,就好了。
像我这样,忠于颜值的人,必定也会喜欢上她。
从小到大,喜欢过许多女孩子,单纯喜欢的话,就像粉笔在黑板上图画,留下痕迹,一擦而过。留下满手的白色粉笔灰。
如果喜欢的是叙文隽的话,就会慢慢再喜欢其他人。
喜欢......忘却......喜欢......
但使龙城飞将在,青春作伴好还乡。
饭还没开始吃,刚进大学的同学们就开始喝起啤酒来。我曾未沾滴酒,喝了一杯后,开始怀疑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酒徒。我宁愿当雪碧徒,可乐徒,甚至是旺仔牛奶徒更多一点。
虽然给我初次印象是非主流,但是叙文隽的家教很好,待人接物也彬彬有礼。
我喝光了杯中的马尿后,她给坐在旁边的我又倒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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