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市--六朝古都,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到了现在那也是华夏重要的交通主干城市,可就在这一座发达的城市里,西郊市区却有一块十亩地的空地,像是长在中原市脸上的一块痦子,影响着整个市区的形象。
没有人会觉得这片地方地方不值钱,那是值了老鼻子钱了,可就是不敢买,连一个有胆的人都没有。
这片地方的主人姓谢,就是大名鼎鼎的谢逍遥,人称谢小爷,要说他怎么出名,那要说起他的职业特点,那就是三个字“送尸官”,你要说这官有多大,对活人一点用没有,但是对死一言九鼎。
用谢逍遥爷爷的话说,那就是干了这行买卖,挣的钱够糊口就好,要想靠死人发财,就是嫌自己命长。
谢逍遥今年二十岁,从记事起就跟着爷爷和爸爸,开始给死人化妆、换衣服,整理好仪容,等着七天后鬼差来带走了事,为此他还送给了自己的爷爷和爸爸,爷爷享年百岁走的安然,爸爸享年六十因病去世。
他是被爸爸谢军在在殡仪馆外捡回来的,准确的说他是亲生父母给丢弃的,长大后他也不明白,像他如此帅气,又没缺胳膊少腿,怎么就舍得把他丢了,就算是丢也丢个好地方,扔到这殡仪馆算什么回事。
而他养父谢军的一番安慰话语更气人:“你小子天生命硬,就是个干送尸官的好材料。”
谢逍遥听的差点吐血,有这么安慰儿子的嘛!尽管不是亲生的,也不带这么打击的,他是想过离开这个鬼地方,去外面的天地闯荡闯荡,可不知为何,只要离开这殡仪馆方圆百米,他一准晕倒不醒人事,人生就是如此悲剧,好比一只井底之蛙,他的世界就这么大点。
因此他从小就没有上过学,不过这不妨碍他变成一个有文化的人,他的爷爷就是个大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估计也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学学会的,这不都传授给了他,而他弹琴只能给死人听,弹的再好,人家也起不来给他鼓掌。
至于绘画,死人就是他最好的模特,还画了一本“千尸图”,上面是死人各种样态,毕竟大部分死人都死的不敢不愿,难免会有怨气,送到他们这里之后,就会出现不闭眼、伸胳膊、高抬腿、手指成爪、张开口等各种症状,每一个症状都有特别的含义。
不闭眼表示死不瞑目,内心附有怨气,走的不甘愿;
伸胳膊表示家门不幸,对亲人存在恨意,想要死前带走做伴;
高抬腿表示死前仍不满足,心存奢望,死也要走的更远;
手指成爪表示被人所害,并且想复仇杀死对方,知道是谁害的他;
张大口表示话语未尽,没有对思念的人,嘱托完毕;
这些都是谢逍遥的人生经验之谈!
这家殡仪有个极具特点的名字“坏来好走”,意思就是不管你送来的死人,最后是怎么走的,有多大仇多大怨,只要送到了这里,都一准好好的将其送入地府,绝不会找活着人的麻烦。
生意嘛!做的就是口碑,“坏来好走”百年老字号,谢逍遥还必须继续保持,总不能咋了招牌了,怀了饭碗。
“谢小爷我们家儿子的后事,您就多费心了,这是点烟钱。”
一位白发老者握着谢逍遥的手,塞给了他一个白包,不用打开看,里面都是特定的数字一百六十六,意思就是一路顺或一路好走。
谢逍遥将钱直接丢尽了殡仪馆大厅内的一个铜盆里,这是规矩,没有送走这个死人前,这白包的钱他是不能花的。
他小时候淘气,趁着爷爷不注意的时候打开过,自此整整七天,被那个死人的魂,琢磨的夜不能寐,爷爷和爸爸愣是没有搭理他,就是让他受个教训。
“大爷放心!一切有我,你们就先回去吧!七天以后再来。”
谢逍遥送客之后,将这具男尸推到了殡仪馆的后堂,换上了老谢家的战袍,一件有些破旧的黄袍子,这件黄袍子从来没洗过,也不能洗,爷爷说这是不是件衣服,可明明就是见衣服,谢逍遥也懒得再问,等他想知道的时候,爷爷和爸爸都走了。
掀开盖着男尸的白布,年纪二十来岁,从小就是个傻子,一直就没有开智,这次是失足掉进了水池里直接被淹死了,泡了三天才被捞起来。
尸体都有点泡肿了,林一将他的旧衣服剪开,这是必要的程序,所以要说看过的裸尸,他早就看习惯了,男女老少,各个年龄段的他都见过。
将毛巾从脸盆里拧干拿在手上,就开始了工作,擦拭的很仔细,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擦干净,这是表示对死者的尊敬。
只是这具男尸还是比较不老实,在擦脸的时候,眼睛突然睁开了,瞪得很大,活人的眼睛有生气,直接反应个人的精神状态,那死人自然就是死气,眼睛会变得浑浊,活人不能仔细看,传言会被吸走魂魄。
谢逍遥按住他的眼睛念叨道:“你都死了,还有什么心不甘的,生下来就是个傻子,还被所有人都笑话你,死了对你来说,反而就是一种解脱,来世投胎做人争取投个好人家,别再当个傻子,学聪明点,就不会被被人这样害死了。”
只是他说完话,这男尸的眼睛瞪得更大,好像在显示他的怒气,谢逍遥直接将毛巾扔在了脸盆里说道:“活人走在阳关道,死人要走黄泉路,从此阴阳两相隔,仇怨自两清!你一辈子傻,起码没犯过恶,到了阎王殿,自给你个好去处,害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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