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儿都已经跑了,围观的群众也逐渐地作鸟兽状散去。
“谢谢你,大哥哥!”
但那少年却没有走,攥着手中因为出汗而有些潮湿的钞票来到了林雨面前。
“进来说话吧!”林雨走进屋中,回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小步跟着林雨,听到林雨回头说话便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我叫童乐,是一个佣兵!”
少年掐着胸前那枚佣兵公会颁发的勋章,经过了刚才的闹剧,徽章上面已经沾了些许灰尘。
说到佣兵这两个字的时候,少年咬重了读音,似乎是在像林雨强调着。
“哦?那你为什么想要当一名佣兵呢?”
林雨笑道,或许这少年还不知道佣兵的危险,或许这少年还不清楚佣兵的社会地位。
可能正因如此,童乐才能保持着那份童心,才能在这个大染缸中不被染成五颜六色。
“佣兵可以赚好多好多钱,到时候我就可以给我哥哥买最好的假肢!”
童乐笑的特别高兴,脏兮兮的小脸蛋上露出一排整洁的牙齿,看起来像一个天使。
林雨一阵黯然,原来童乐的心愿如此简单,但对于一个只有八九岁的孩子来说,却又如隔天堑。
佣兵这个行业可不是谁都可以做的,尤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异于白白送了性命。
或许眼前这充满童真的孩子没有见过丧尸的残暴和血腥,他只是单纯地想赚钱来给自己的哥哥。
林雨觉得有必要要提醒一下他:“丧尸可不像欺负你的那些人一样,还会给你哭的机会!”
“我知道,大哥哥!”
童乐听出来林雨是在劝他放弃:“我可不是自己一个人去呢,二叔带了一帮人出城猎杀丧尸,我要是有枪的话也能跟着一起去!”
童乐双眼灵动地一番:“二叔可是我们街上最厉害的佣兵!”
既然这样,林雨也无话可说,有其他的佣兵照应,这孩子最起码的安全还是能够保证的。
“你想要这把枪?”
林雨举着手里的银色勃朗宁问道。
“嗯,可是...我不知道我的钱够不够!”
童乐见林雨手中的手枪,眼中露出了羡慕的神色,片刻后想到自己手里的钱,又黯然了下来。
“我这枪可便宜了!”
林雨手中白色光芒瞬间闪烁到了手枪上:“只要三百元哦!”
他决定要帮这少年一把,纵然是萍水相逢,但林雨与童乐似乎还是很有眼缘。
所以林雨悄悄将手中的银白色勃朗宁附魔上了穿甲和圣光效果,现在林雨手中这把无限子弹的手枪可以说是一把神器。
“真的吗!?”
童乐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开心的事情,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我刚好有四百快,还能剩下点钱买药!”
童乐将钞票一张一张码在了柜台上,小心翼翼地数了起来。
一百、二百、三百。
将一小沓钞票递到了林雨的手中,童乐开心地接过林雨手中的手枪,现在这把手枪是属于他的了!
“我的天!枪口不能对准人!”
林雨惊呼,急忙闪到了一旁。
童乐尴尬地抹了抹脑袋,由于过于兴奋和激动,在得到枪的第一时间他将枪口瞄准了林雨,想要试试。
这个败家孩子,林雨可是刚用它杀了人的,保险栓还开着。
一拍脑门,林雨无奈地叹道:“好吧,我就送佛送到西!”
林雨觉得有必要对童乐进行一下简单的枪械基础普及,不然还没等杀到丧尸,就得由于过度紧张误伤队友。
玩了十几年枪,这点小事情还是难不倒林雨的,一个小时之后,童乐终于掌握了持枪的正确姿势和使用的注意事项。
“真是太感谢你了,大哥哥!”
童乐高兴地说道::“我回去告诉二叔,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还是你聪明,不然这么短的时间怎么会消化这么多知识!”
林雨笑道,童乐确实是他所见过学习能力最强之人,虽然年龄不大,但林雨可以断定,这少年将来绝对是个不凡之人。
童乐将枪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了腰间,用衣服盖住,高高兴兴地蹦出了林雨的小店。
忽然童乐回头问道:“对了,大哥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叫我林大哥就好!”
目送着童乐离开,林雨心中感概万千。
“佣兵?好像还很赚钱吧!”
林雨嘀咕着,看起来这个佣兵公会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或许自己可以去办一个会员,到时候赚点外快什么的也是极好的。
毕竟自己现在是负债累累,第一天开张只卖了一把武器,还亏了不少钱。
童乐拿走的那把银白色勃朗宁光造价就好几万,况且林雨还附魔上了圣光和穿甲两种属性,要卖个几十万可以说是不费劲。
但是林雨觉得值得,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这种成就感比赚几千万还爽。
“哟,林大老板好清闲啊!”
悦耳的声音打破了林雨的思绪,抬头一看,董依依正瞪大着双眼看着自己。
“你来干嘛?!”
林雨疑惑道,她不是在军营里训练龙魂连的士兵么,怎么会到这里。
“有事儿被!”
董依依将手中的皮包放在茶几处,顺势坐在了椅子上,紧身皮裤翘着二郎腿别有一番韵味:“我说你这个破店怎么连个茶水都没有!”
林雨白了她一眼,还想喝茶?:“我这有热乎的肾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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