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
一大清早,常乐就被一阵犬吠声惊醒了过来。
这是阿财的叫声,从它恶狠狠的叫声中能够听出,那来人绝对是没有好意。
本来就是和衣而眠的常乐,立即跳了起来,匆匆地穿好鞋子就冲出了门外。
下方的山脚下,常乐的舅舅周校轩,被大黄狗阿财拦在山脚的小路上。
昨天晚上,有人发现了那片荒山的异常,遂在打牌的时候告诉给他听,受惊非小的周校轩,今天清早就跑过来,想要看看情况再说。
本来他以为那老东西是挺不过这个年了,而那个小畜生在被扔进鱼塘当“人鱼”打捞的时候,他也是在场,还亲自动手扯着渔网一角玩耍了几下。
当时被捞上岸边的小畜生,几乎断了气,明眼人都知道,这个小畜生估计还要死在那个老东西之前。
到时候放上一把火,将那两间茅草屋连两个死人一起烧掉,这个村里就没有碍眼的东西了。
哪里想得到,今天清早过来,见到的那片郁郁葱葱的桃林,几乎将他惊呆:
卧槽!这可是一年之中几乎最冷的那几天,但是那些大桃树,简直就是如同神迹一般呈现在他眼前。
这么好的桃林,其价值自然不用多说,好东西,当然要拿在自己手中。
不过,这首先要做的,就是去看看那老东西和小畜生死了没有,如果没死的话,就再次将他们赶走。
这次周校轩已经决定,得把他们赶出这东阳村才行。
只是,刚刚来到这茅草屋附近,就被一条凶猛无比的大狗拦住了去路,差一点就被吓死。
“你来干什么?这是我家,不欢迎外人,快滚!”
常乐手中握着两颗小石头,厉声对这个畜生喝道。
“你家?这是东阳村,哪里有你这个外人的什么事?话说回来,你这个小畜生居然没死?还穿得人模狗样的。”
周校轩见到一个魁梧的少年跑来喝止了大狗,细细的一看,发现这少年居然是那前天几乎要当场死去的常乐!
惊诧不已的他,虽然心中在疑神疑鬼,但也是松了口气,恶狠狠的对常乐骂道,“早知道你这个小畜生会活了过来,还活得很好,前天就应该把你彻底弄死才对!”
既然常乐还活着,想来那个老东西也还活着才对,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畜生居然有钱买了一身价格不菲的新衣。
想来,秘密十有八九的与这片异变的山林有关,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他们赶走,拿回自己的地盘和东西才行。
“阿财,咬他!”
常乐听得怒火冲天,再也压抑不住心中那滔天的恨意,不再想和对方哪怕说上一句话,当即对阿财说道。
“汪汪……”
得到了主人的命令,现在智商奇高的阿财,一样是对这个以前经常痛打虐待自己的周校轩恨之入骨,当即冲上去就是一口,将他的裤腰咬住,猛然一掀。
它知道,现在的情况,不好直接下口将他咬伤,但是将这敌人掀翻却没有问题。
“嘭”
现在的阿财力量很大,起码不会输给那些成年老虎狮子,一把就将周校轩掀飞到四五米外,然后落到地上朝着山下滚去!
“啊……”
惨叫连连的周校轩,被吓得面如土色,从地上爬起来,连滚带爬的飞跑,哪里敢稍作停留?
直到来到了山脚下,离得远远地,方自停下大骂起来:“小畜生,你等着,今天老子不将你们撵出东阳村,誓不为人!”
他这么说,是有底气的:只要去村委会走一趟,叫上一些狐朋狗友,将常乐他们从村里撵走没有半点问题,无论是从国家法律还是乡村潜规则来看,常乐他们都不占理。
更何况,这个极其排外的东阳村全体村民,早就想将常乐撵走和弄死了。
要不然,也不会有人“呕心沥血”的作出了一首脍炙人口的童谣:街上人,半边脸,有嘴巴,没**……
没错,这首童谣的主角就是常乐,这首歌也是村里人教育孩子的启蒙“三字经”。
“誓不为人?你这个狗东西,早就不是人!我呸!”
看着那落荒而逃的周校轩,常乐狠狠地呸了一口,现在灵智暴增的他,很容易就想到那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
“本来还想过两天再试试我的天罚计划,现在你们就不要怪我了,哼哼……”
常乐脸色青红交加,随即拿定了主意,阴森森的一笑,返身走回了家中。
“阿乐,发生了什么事?”
老外婆已经被惊动,起床走了出来,对刚刚回转的常乐问道。
“没事,刚刚有只野狗路过,我已经叫阿财将它撵走了。”
常乐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安慰了老外婆一声,两人随即高高兴兴的吃过早饭,闲聊了一会,常乐说道:“外婆,我上山一趟,估计要傍晚才回来,你中午吃饭不要等我了。”
“你不要担心,我只是想去山上看看,多弄几棵野果树回来,把咱们的果园扩大,多弄那些钱,以后去到外面,也好多买一点地。”
对老外婆解释了一下,常乐遂交待阿财看好家,朝着一旁的山上走去。
花了半个小时左右,常乐绕了一个大圈,来到一处灌木丛生的小树林之中。
这里前方是村民出村的必经之路,而想要前去常乐和老外婆居住的地方,也必须经过这片密林前方的大路。
又四处转悠了一下,在附近收集了几百颗小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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