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手枪外,盒子里还有不少黄灿灿的子弹。
“一共二十五枚子弹,这就就算是碰上腐狼也不用畏惧了。”苏玮再也按不住心里的激动,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有了手枪,他甚至能对一些实力弱小的变异兽下手,再切割尸体上的素材卖钱,很快就能积攒出一笔不小的财富。
苏玮越想越兴奋,整个人都止不住地颤抖起来,不知道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才修来这等福分。
不管他多么早熟、多么沉稳,终究不管是个十五岁的少年,突遭如此天降横财,怎能不激动呢?
绕着小树林野了半天,苏玮才逐渐冷静下来,一屁股坐在树根底下,开始思考如何利用起手头上物资。
四瓶水果罐头自己吃太浪费了,这种旧时代的美味一向是风扇镇大人物们的最爱,放到黑市一定能买不少钱。
苏玮起身把镶钻手表塞到口袋里,黄金、白银、钻石等贵重物在荒野几乎毫无价值,最低级的源石也要比它们珍贵也漂亮地多。
又从地上捡起有些微锈的锯齿军刀,用心地擦拭了几下,待看到军刀上铝合金材质的字样时,便用杂草编织成的绳子紧紧系在腰间,顺手把军刀插进去。
手枪是半镀银的,无瑕的光泽放在旧时代或许是炫耀的资本,但在荒野却显得太过招摇了,苏玮灵机一动,从灌木丛中拔出了一撮乌鸦草,挤出汁水均匀涂抹在枪身上,很快汁水就渗透了进去,原本洁白的枪身好像被蒙上一层黑黑的油污,给人不起眼的黯淡感觉。
满意地点点头,把手枪塞到怀里,苏玮身体偏瘦,衣服穿着显大,手枪塞在怀里从外表上竟然完全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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