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对于一个人来说,整整一个人生阶段,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也算得上一个时期了。
五年的时间,大周帝君不曾亲临,却彻底征服了南诏,驻军诸地,设南诏府,开始着手重建。
至此,大周称霸龙渊,疆域之广,东起东海,南临南海,北抵冰川高原无人之境,西止于西荆沙漠!
直到这个时候,西荆民间才流传开一种说法,芊芊公主当年称王,不仅仅守住了皇位,也守住了西荆大地!
试想,当年如果太子没有罹难,继位为王,或许,如今大周的铁骑就不会止于西荆边境了!至于,以后大周可否为兵犯西荆,又或者西荆可会举兵扩张,那便是后世人的事情了!
就如今看来,不太可能。
两国之间的漠北小镇被重建起来,屋舍傍山而建,依水而建,错落有致,可谓是沙漠边缘最璀璨的一颗明珠,吸引了天下不少隐居之士,原本漠北小镇的族人们也都纷纷回归,听说那位叫做
玉晓梦的姑娘也回来了,只是很少人知道她住在哪里。
过往的恩怨情仇,早已无人提起,只珍惜眼前静好。
五年来,紫晴和君北月一直待在漠北,从来都没有回过大周帝都,小镇上的百姓大多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只是,他们俩一携手出现,总能吸引不少目光!
时光侵蚀不了他们的气质,反倒被他们沉淀为内涵,尤其是君北月,依旧那一袭黑衣劲装,冷峻得人神共愤,浑然天成的天家气质比以往多了三分成熟男人的味道,令人第一眼见了,便知道
这个男人有很多故事。
他一出现,不知道多少小镇姑娘为之神魂颠倒,多少人都想象着这个男人笑起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偏偏,鲜少能看到,只有当他带女儿一起出来的时候,众人才能见这个男人倾城倾国的微笑。
有人经常看到他们清晨在溪边双双练剑,有人经常看到他们午后在山林里同女儿追逐嬉戏,夜里,在自家屋顶上看星星。
他们那女儿,生得粉雕玉琢,气质高贵,人们常说天下最美的公主都没有她美丽。
而五年来,每年的中秋,除夕,大家都会看到一个俊美的男子独自骑马而来,如果说君北月身上的尊贵霸气是内敛的,那么这个男子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贵气,则是外扬的。
人们纷纷猜测这个男子便是君北月的儿子,只是至今都无人能确定他们的身份,小镇上的姑娘们,每每到了中秋,除夕都会登楼眺望,等待这个男人骑马而来,似乎都流行成镇子上的一种风
俗了。
其实,紫晴他们来漠北小镇已经不止五年了,小公主都六岁多了。
这五年,是顾惜和百里晓笙的五年。
五年的时间,他们总算找齐了所有毒物,今日,一切准备就绪,百里晓笙准备灭掉十两。
其实,到了后来,顾惜已经不像之前那么迫切想要毁掉十两,已完全不上心,何来心急?
他大部分时间都帮着百里晓笙管理毒窟,招揽人才,同时也接触了不少江湖人士,顾惜这个名字,如今在江湖上早就比当年的“司徒浩南”四字还要响亮。
百里晓笙捡到宝之后,果断是个甩手掌柜,一边寻找毒物,一边打听不灭之血,一边炼制各种稀世罕见的毒虫。
她的毒术,在毒窟大众心中,渐渐地取代了当年的毒窟老人。
“怎么,你不跟我进去?”
密室门口,百里晓笙挑眉问道,有些东西是天生的,比如她的大大咧咧,粗枝大叶,即便恋爱了,还是老样子,然而,不同以往的是,因为身旁的男人,这丫头比起以前,多了真正的底气,
真正的自信!
以前就算天塌了,她师父一样会睡觉,她会害怕,必须替自己顶着,也替师父盯着。
如今就算天塌了,她都可以慵懒懒窝在顾惜怀里安睡。
跟对人和跟错人的区别就在这里了。
“你进去吧,我在这等你。”顾惜淡淡道,本就是成熟稳重的男人,五年的沉淀,让他更加男人了。
“为什么?是你要灭掉十两的耶!”百里晓笙纳闷了。
“是你吧?”顾惜打趣地反问。
百里晓笙一愣,随即气恼,这家伙居然还揶揄她,“哼,我今儿个就是要当着你的面,杀了你的旧情人,你看就看,不看也得看!”
说着,一把拽住顾惜的衣袖,一脚踹开密室之门,大步往里头走。
顾惜无奈得直摇头,他其实对这件事已经无所谓了,这丫头还没看出来吗?
密室里,昏暗阴森,毒尸十两就如同千年的干尸一样,静静地立在那里,一旁一个恶臭的水缸中插着一把利剑,正是百里晓笙这五年来费尽心思炼出来的毒剑。
把顾惜拉到面前,百里晓笙才松手,这个丫头,霸道得可以,飞扬跋扈得很嚣张,但是,与此同时,她也是率直的,纯粹的!
她毫无掩饰,毫不矫情地表现自己的在意,光明正大地表现自己的心狠手辣。
“睁大眼睛看清楚了!”
她认真地对顾惜说,说着便拔起水缸里的利剑。
顾惜唇角的弧度一直在扩大,在他心里,他的丫头是全天下最最真实的女人,有着一颗最最干净的心!
他大大方方地臣服于她的命令,瞪大眼睛看着。
百里晓笙持剑走向十两,甚至大胆地盯着十两那空洞的双眸看。
“喂,下辈子,下下辈子,我都不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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