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在神灵的光辉下,将无惧敌人的刀枪。
那么我在惧怕谁、在惧怕谁,又会受谁的伤。
当敌人的车马冲来,他的心未曾害怕,身后是阿蒙的大帐。
他曾昂首面对仇敌,将自己献祭于神灵,聆听那天空的吟唱。
神灵啊,那拯救我的神灵,不要抛弃你的子民。
我在寻找你,求你的聆听与怜恤,不要向我掩住容颜。
这是谁的离弃,你在宽恕谁的罪行?请坚固我心,我终将见到您!
阿蒙是越听越好奇、越看越感兴趣。这可不是普通的歌舞,因为姑娘施展的是真正的武技,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别说开口吟唱,就连说话都会乱了气息。这位梦飞思之花显然经过专门的苦练,运用的技巧非常的巧妙,剑舞的动作与呼吸的节奏相配合,以婉转妙曼之声吟唱出这么一首诗篇。
去年的战争,带起了埃居国内贵族间的尚武风气,携带佩剑如今在梦飞思很时髦。根据埃居法令,夜间未经允许在城邦中携带武器外出是违禁的,而聚众十人以上携带武器,更会被视为图谋叛乱。但法令归法令,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巡城的卫队看见贵族大人们佩剑而行以为时尚,通常都视而不见,没人会管这种闲事。
这位姑娘的脸蛋与身材都很美,又有如此动人的歌喉,那刚劲的剑舞更加衬托出身形的娇柔,与其他的姑娘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更刺激、更新奇、更诱惑、更神秘、更有挑战姓。找遍整个梦飞思城各大记院,也找不出第二位这样的姑娘,难怪她会号称梦飞思之花。
她的剑术在阿蒙这种武技大宗师的眼里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一名普通女子来说已经相当难得了。尤其是这一手歌舞功夫,简直令人称绝,阿蒙都不自觉看得入神了。而那边的约翰盯着忒弥斯绯,神情如痴如醉,手里端着一杯酒连嘴都忘了合上。
约翰身边环拥的十几位姑娘也是美女,可是与水池对面的忒弥斯绯相比皆黯然失色。她们好似工匠在画板上勾勒出的花朵,而忒弥斯绯就似原野上疾风中动感摇曳的娇蕊。
忒弥斯绯所吟唱的诗篇中竟然提到了阿蒙。阿蒙如今已是大名鼎鼎的帝国英雄,也有不少吟游诗人将他的传奇编成诗篇四处传唱,偶尔听见那么一两首倒也不意外。只是这位姑娘吟唱的不是阿蒙的功绩,而是在描述军中的一位战士,同时也向神灵质询着什么,似乎别有含义。
一曲歌罢,约翰还张着嘴愣在那里意犹未尽,阿蒙轻轻击掌笑道:“这位姑娘,你的剑舞很美,但我能看出来,你并没有展现真正的剑技,因为你刻意在追求美妙的舞姿,所以改变了剑技应有的节奏与章法,其实不必如此。”
忒弥斯绯正在收剑鞠躬,很好奇的抬眼问道:“尊贵的大人,想必您是一位剑术行家,难道也精通歌舞?”
阿蒙笑着摇了摇头道:“歌舞我不精通,但我知道什么才是剑意的精华。真正精妙的剑术,能够展现最完美的节奏与身姿,你不必刻意去寻找,将身心融入剑意,便是最美的剑舞。”
约翰此时终于回过神,呵呵笑道:“姑娘,你今天是遇到真正的大行家了。”
阿蒙拍了拍身边的躺椅:“过来坐着慢慢聊吧,一起喝杯酒。”
他让忒弥斯绯留下来陪酒,今天晚上终于不再独坐。忒弥斯绯笑盈盈的走过齐胸深的水池,来到阿蒙身边将剑放在桌上,伸手拿起来一个杯子。阿蒙顺手拎起酒壶,给这位姑娘斟了满满一杯酒。能让帝国大将军亲手斟酒,就是梦飞思城的城主也没有这个待遇呀,但在这种场合倒也入情入景。
这一杯酒还没有喝到嘴呢,就听砰的一声,有人撞开了香厅的大门,又一脚踢翻了门前的屏风,持剑指着约翰怒喝道:“我正想找你算帐呢,今天还敢来找我的茬?你是在找死!”
来者正是梦飞思城邦的财政署副长官晟易大人,六天之后就是伊西丝赐福大典,有很多人已聚集在梦飞思城中,其中有不少与他有交往的家族子弟,今天在这里招待一批贵客,下午已经打了招呼让忒弥斯绯歌舞助兴,结果到了之后忒弥斯绯却没出现,据说在陪别的客人。
这让晟易大人很没面子啊,把老板叫来训斥。记院老板狄兰德告诉他,忒弥斯绯姑娘让约翰给叫走了。晟易寒着脸问道:“哪个约翰?”
狄兰德苦着脸答道:“还能是哪个约翰,就是那个从战场上立了军功回来,又被削爵受罚的约翰。”
若是别人还好,一提这位约翰,晟易是怒不可遏,拔剑就冲了过去。约翰与他有仇,他早就想找约翰算帐了,只是一直没碰到机会。晟易的堂弟雷德罗斯,也是与他一起吃喝瓢赌从小玩到大的朋党,半年多以前就是因为弹劾约翰,被人不明不白的杀死在都城。
谁都认为约翰是凶手,可就是没有证据,约翰至今逍遥法外,晟易怎能咽得下这口气?约翰在记院里喝多了打架闹事可不是一次两次,几乎整个梦飞思城的贵族都了解他的脾姓。今天又是约翰主动和晟易抢姑娘挑起争端,显然故意找茬,那就别怪晟易趁机下手,不死也得要他半条命。今天的机会太好了,哪怕传出去,也是约翰故态复萌在记院闹事,有什么后果就自认倒霉吧!
晟易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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