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学生里头,小殇的武修科目一直是个谜。不仅能够维修法宝,小殇本身还是各类法宝的开发师,平时身上起码佩带十几件法宝,这么大的装配量,即使不使用,还是会持续耗损元气,就算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武术好手,都未必承受得住,但小殇似乎从不修习什么固本培元的内功,无视常理地恣意使用法宝。
不可思议的事情,还不只是这一件。法宝开发师,这种人才万中无一,如果是在太平军国时期,早就成为两国竞相争夺的超级人才,孙武自己也想不通,为何许多一生钻研法宝技术的工匠,数十年累积都不见得可以成为开发师,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竟会有足够知识与技术,将他们轻而易举地超越?这实在是很不合道理的事。
尽管是青梅竹马,孙武仍不敢说自己很了解小殇。自己是还在襁褓中,就被姊姊带来梁山泊,懂事以来就不曾离开,但小殇却不是,而是自己六岁时候,某一天村里来了新移民,一个在登上云路天梯到梁山泊村口,就毙命于石碑前的蓝衣汉子,还有一个表情冷漠,站在染血尸体旁边的四岁女童。
小殇是这么来到梁山泊的,后来在村长老爹的安排下,帮她盖了一间小屋独居,孙武的姊姊凤婕怜她孤弱,常常让孙武带三餐与日用品过去,起初小殇完全不愿意接受,但是当凤婕亲自出马,把木屋的房门踢破拆毁,无视女童的反抗,强行把人押回家里,绑在椅子上用餐,从此小殇便很大方地接受了凤婕的好意,常常到孙武家里用餐,间接也让孙武的生活一片黑暗。
“我到现在还常常觉得……其实你姊姊还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完全不考虑手段正当性呢。”
“我也觉得……她对你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不经意地感叹,道尽了少年这些年来的心路历程,但虽是如此,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孙武还是很自然地邀请小殇一起回家,吃个晚饭。
“今晚运气好的话,可以吃到姊姊的拿手菜喔。”
“先决条件是人还没醉倒吧,十天里头,凤姐难得有几天是清醒的……”
凤婕号称梁山泊第一酒豪,嗜酒与善饮都是出了名的,多年来就是这么醉醺醺地把弟弟给带大,但多数时间里,负责在家中烧饭、打扫、洗衣的都是孙武,毕竟当姊姊一回家就醉趴在地上,少年实在也不能指望她作些什么,一切只得亲力亲为。
从学堂走回家的路并不长,路上也遇到许多结束耕作回家的村人,扛着锄头,三三两两地走路说话,见到孙武都露出笑容,和他亲切地打招呼问好,相约今晚一起到他家里去喝酒。
孙武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父母双亡,与姊姊相依为命,但却从不觉得孤单寂寞,或许就是因为这种感觉,村里每个人都很和善,对自己也很好,整个村子就像是自己的大家庭,所以才会从不觉得寂寞吧。
但这些叔叔伯伯也不是只有一张和善面孔,自己是在不久之前,才很遗憾地知道他们还有另一副表情……
“小、小殇大人!”
“您……您也来了吗?”
“哈哈哈哈,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小殇大人您慢走。”
本来温和笑着的村人们,表情立刻变得惊悚而不安,像是见到猫的老鼠一样,立正请安之后,马上头也不回地溜走。这一幕曾让孙武为之瞠目结舌,但现在他也已经习惯了。
“到底是怎么做人才会作到这样?其实我一直很好奇……”
“没有什么特别诀窍,凤姐说过,管人就像是管狗一样,你把客人当作神,客人就是神﹔你把客人当作狗,客人就是狗。”
“所以……我们家的酒店,生意一直都……”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回到家了。孙武的居所,是一间两层楼的木屋,上层是住处,下层却是卖酒的酒铺,悬挂了一个菱形的“酒”字招牌,迎风招展,还没走近,清风就送来一阵香醇的酒气。
这是孙武一家在梁山泊的谋生途径,贩酒维生,凤婕本身是酿酒能手,在屋子地下挖了地窖作酒,时日一长,酒窖中珍藏着上百坛佳酿,都是人人争购的抢手货,但虽然品质上佳,货物的流动性也高,酒铺的收入却不怎么样,多数时候只是刚好打平,甚至小幅亏损,因为老板娘自酿自饮,兴致一来,就开了货物与村人们共饮,结果当然是不用收钱,这种做生意的态度,帐面上当然很难打平。
“喔喔,小武,你回来了!姊姊好想你啊!”
才刚踏进门,屋里传来一个甜美柔腻的女声,跟着就是一阵飓风狂飙出来,撞倒木椅、推翻桌子冲来的硕大黑影,仿佛是丛林中的大黑熊,一下子将孙武扑倒在地,紧紧地拥抱住。
酒铺的生意不彰,凤婕只得兼差赚外快,每天早上担任村里的早安广播员,甜甜的磁性嗓音,确实如她所自称的那样,是梁山泊的第一性感偶像,不过……只限于声音。
如果说小殇的才能是梁山泊第一谜题,那么凤婕的嗓音就是第二号。初次听见早安广播的人,绝不会相信那个磁性嗓音的主人,会是生得这么一副肥胖臃肿的丑陋模样,远远望去,双目如豆,蒜头鼻子,圆肿脸庞像是一张大饼,过百斤的肥胖体型,看来便似一座会走路的肉山,发怒时候更仿佛是某种巨大猛兽,力大无穷,拔山倒树。
就好比此刻,被姊姊给亲密拥抱、又亲又吻的少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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