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里吗?”傍晚,杜明凯陪着何晓初坐在田埂上,看落日。
“喜欢!真好,就我们两个人。”她幸福地感慨道。
“是啊,就我们两个人,每天睡到自然醒。白天可以到田里干点农活,晚上回家一起做饭吃饭,打扑克牌。总之,我们怎么原始怎么过。”
“恩!”她答应着,靠向他肩膀。
一连一个星期,他们在这世外桃源里,嬉戏,干活,亲热,聊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日子过的平静安然,仿佛有好多年,何晓初都没有这么悠闲惬意过了。
自从认识了肖胜春,少女情怀都被扼杀没了,有了妮妮以后更没有了自己。
她还记得生过孩子那段时间,她是多么渴望去过过这样轻松的日子,只是都是奢望和梦想。
现在,她的白马王子带她都实现了,只要想到这些,她连在梦中都是开心的。
“初宝贝儿,这附近有个小镇,我们明天去集市上买东西好不好?”杜明凯问。
虽然不想见到人,在这里天天吃绿色蔬菜,肉却吃的少。
杜明凯一向是肉食动物,吃了一个星期斋菜,除了蛋就没有荤腥了,晚上还要做体力活,怎么吃得消?
“好,你说做什么,就去做什么。”何晓初也知道他的意思啊,他瘦了,她看着也心疼。
就在前一晚,她因为心疼他,还劝他别那么频繁呢。
谁知,他就像吃了兴奋剂,就算吃不饱,精神享受也不能少,硬是不放过。
第二天一早,两人吃过早饭,拎着个塑料袋子,走路去赶集。
一路上有说有笑的,看到好看的风景还要停下来照相,到市集的时候也快十点了。
还真别说,那里很是热闹,来往之人多是农民,脸上挂着憨厚的笑。
杜明凯何晓初都很羡慕他们,人离闹市,虽然过的清苦,心里却很安乐。
倒是城市里的人,物质生活极度丰富,有几个人会在街上露出笑意?
每天见得最多的就是扑克脸,人们被巨大的生存压力弄得成了一个橡胶,没有乐趣没有痛苦,渐趋麻木。
杜明凯人长的帅气,何晓初的外貌更是出众,两人的气质自然成为了磁场,来往的人无不多看两眼。
他们有些不好意思,走路也匆忙起来,正这时,迎面来了一个女人。
那女人高挑的个子,容颜俊美,在周围灰头土脸的人堆里显得格外不同。
何晓初定睛一看,那人不是......
何晓初老远就觉得身影有些熟悉,仔细一看,真没看错,竟是苏晴晴。
这天应该是星期二,苏晴晴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偏远的小镇上呢?
她衣服虽整洁,人也还是漂亮,脸上却没什么生气似的。
“那女人你认识?”杜明凯看何晓初愣愣地看着苏晴晴,一脸的诧异,便问道。
“啊,算认识吧。”
“谁呀?”
“是肖胜春的同事!”杜明凯却觉得一定不是同事那么简单,否则她的表情不会是这样。
他忽然想起肖胜春曾经背叛过何晓初,估计对象就是眼前这个女人吧。
一切都过去了,既然她已经不在乎肖胜春了,却又为什么对他的外遇对象这么介怀呢?
难不成?也许何晓初对肖胜春并没有完全忘情吗?
杜明凯想到这里,忍不住要伤心,全心全意地对待她,原来她心里还是装着别人。
谁都有过去,他理解,可他自己也有过前妻啊,却不会像她这样念念不忘吧?
何晓初在想,要不是苏晴晴邮寄了肖胜春的护身符,阴差阳错的招弟也找上门,她还不会对肖胜春死心呢。
能有今日,她真不知道是该感谢她,还是该怪她,恨她。
还记得肖胜春昏迷不醒时,苏晴晴曾经来看他,帮忙呼唤他醒来。她看得出苏晴晴对肖胜春感情是真的,可惜他太花心,招惹她一个还不够,还要招惹招弟。
苏晴晴这失神的模样,是为肖胜春吗?她当时寄那个东西过来,是想让她让位,还是什么呢?
如果是她想拆散他们夫妻,和肖胜春在一起,依照何晓初对肖胜春的了解,他一定会放弃招弟选择苏晴晴的。
他们没在一起,那只能说明是苏晴晴不愿意啊。
她不愿意,却又为什么这么失魂落魄的呢?
“苏......”何晓初叫了一半,闭了口。
她们这样的两个人,叫住了她,她还真不知道说些什么。
苏晴晴却听到了,像从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忽然回过神一样。
眼前,何晓初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站在一起,她的手臂绕在他的臂弯里,看着多和谐美好?
“原来是你!”她笑了,连笑也是浮在脸上的。
没错,她笑不起来,仿佛所有的快乐都被抽走了,现在就剩一副躯壳行走于世间,不知明天在哪里。
“你怎么在这儿?”何晓初还是问了。
“我......算了,说来话长,还是不说了。这位是......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哦,这位是我,是我爱人,杜明凯!”提起杜明凯,何晓初总是有点不好意思。
毕竟自己比他大六岁,总怕人家笑话她老牛吃嫩草。
以往她的不好意思,他都理解,今天许是因为有些误解,她的样子就让杜明凯看着生气了。
她还是介怀吧,还是不愿意承认我和她的关系,那么勉强。
看来等一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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