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去的路上,苏清漪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回想过后才发现,这林德安分明早就对这个本子垂涎欲滴,却偏偏拐弯抹角不肯直说,最后更是抢过了主动权,将两人的身份倒了个个,倒像是他在赏识自己一般。
这让苏清漪不得不感慨,从而变得警惕,谁说古人淳朴来着,这样的市井老油子才真是卖了人还让人替他数钱呢。
可是即便这个要求实行了,但大部分奉书对这项任务还是唯恐避之不及的,毕竟在他们看来,这分明就是在做无用功,这些投来的稿件大多质量堪忧,许多甚至连字都写不好,句子都不通顺,这一遍看下来,只怕元气大伤。于是众人有了默契,每个月看一次,众人轮流排班。
这一次正好轮到了黄奉书,他撑着脑袋,有些不耐烦地对几个伙计道:“就放在那里吧。”
伙计们将箩筐抬到了他指定的位置,就下去了。
黄奉书随手拿起一本,先是看了看字,随后才硬着头皮看了下去。
如此看了几本,黄奉书额上青筋都快蹦出来了,他用力地拍着桌子:“连字都认不全,还写什么!连我家的猫儿拿支笔都比他强!”
隔壁一间房间里,其他几名奉书有人在品茶,有人在赏玩,有人在如痴如醉地看书,却都被黄奉书的动静给惊动了。
一人道:“老黄向来严谨,少东家的这个要求,最难以接受的人就是他了。”
“他这性子不改改,迟早要被气死。”
“我一会去给他送壶菊花茶好了。”
三人笑嘻嘻的,脸上都是劫后余生的表情。可不是吗?偌大一个书坊,奉书就他们几人,有这功夫,看几位秀才公的文章,便是写的不那么有趣,至少也能读下去不是?总好过去看一些狗屁不通的,简直让他们跟吃了屎一般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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