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的话,刘洋真想把门口躺着的丧尸给拉起来,然后虐他千百遍啊千百遍,你说你是有多恶趣味,居然在如此珍贵的金子上拉粑粑?
当然了,其实刘洋也能够理解,反正已经世界末日了,金钱已经没有了半点的意义,还不如用来满足一下自己的恶趣味呢,在明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的情况下,做出什么事情貌似都可以理解。
可是,这就让刘洋很为难了,这堆金子,到底还要不要呢,要,还是不要。
要吧,这东西实在是太恶心了,可要是不要,这可是近百万元的巨款啊,就这么不要也太奢侈了一点点,金钱对这个已经死去的丧尸没有意义,可不代表对他这个活人没有意义啊。
但是如果真的要的话,刘洋又会感觉自己的节操很容易掉光,这种事情完全突破了下限,根本做不到啊。
纠结,蛋疼,犹豫了很久,刘洋最终做出了一个十分艰难的决定,那就是不要。
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克服自己发自内心的那种恶心感觉,也没有办法忍受那堆粑粑还有那微黄色的液体。
不过好在,这里面除了金子之外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一个看起来非常好看的玉手镯,还有一个玉狮子,刘洋都把他们捡起来了,至于那堆拉了粑粑的金子,刘洋直接无视掉,不管有多值钱全都无视掉。
转身出金库的时候,刘洋实在是不解气,一脚踹在了丧尸的腰部,那么多的金子啊,就这样被这个家伙给直接污染了,害的他浪费了超多的时间。
刘洋这一脚比较重,踢得丧尸的尸体颤动了一下,一个黑色的硬皮笔记本从裤兜里面显露出了一个边角,刘洋本来打算踢完一脚就走的,可是看到这个黑色笔记本,却起了好奇之心,从丧尸的裤兜里面摸出来,和另外两个金库里面拿出来的东西直接带了出去。
离开之前,刘洋还是恨恨的看了这个家伙一眼,恨不得把这个家伙给挫骨扬灰。
简直暴殄天物啊,那么多的金子就被这个家伙给浪费掉了,要不是刘洋不喜欢鞭尸,他的下场肯定比现在凄惨百倍。
走出银行之后,刘洋刚刚努力打翻两个丧尸的好心情也没了大半,看看时间,又看看了手里仅剩的三个战利品,摇了摇头,索性打开了丧尸身上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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