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离夏被他所说的怪事吸引,笑道:“学校里的怪事,不会是闹鬼吧?”
每个学校,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传闻,她因为长得漂亮,没少被男同学吓唬过。
“秦小姐猜中了,不过不是真的有鬼,是有人捣鬼。”
二中有个废弃的旧仓库,和二中是一道建起来的,有四十多年了。仓库里堆放着许多损坏的桌椅板凳,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很多年没有处理过。
因为位于偏僻的角落,加上阴暗潮湿,地方不容易利用起来,就这么一直荒废着,偶尔将一些不好处理的东西扔进去。
“闹鬼”的事苏服白也听说过,大约半个月前,有人在仓库里看到桌椅板凳“活”过来,迈着四条腿撒欢乱跑,还有人声称看到有人趴在上面写作业。
“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他们或许只是恶作剧,但已经干扰到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我身为二中的一员,不能坐视不理。”
高悦博不仅是要争取在秦离夏身边学习的机会,他更想得到秦离夏。
金蛋和下金蛋的母鸡,哪个更有价值?
他做了充足的准备,丁云不是对手,三个意料之外的竞争者更不值一提,只是为这场好戏增加几个看客而已。
秦离夏感到为难。
她珍惜自己的名声,三个孤儿很难拒绝,可是答应他们违背自己的初衷。
之所以在高中校园里找向导,年龄上相近,懂音乐喜欢音乐,彼此有共同语言,相处自然而然很融洽。
还有个问题,孤儿一般性格上都有些怪,不好相处,谁也不知道什么小事就会惹怒对方。传到媒体的耳朵里,她的麻烦就大了。
她宁可捐一笔钱给苏服白三人。
“给秦小姐添麻烦了,”高武一脸歉意,“我有个提议,让他们做个小小的比试,由我和秦小姐共同做裁判,给他们打分,依照最终的成绩决定谁去谁留。”
秦离夏答应了,她不傻,高武肯定偏向自己的侄子,可至少表面上是公平的。
而且,这也是她乐于见到的。
比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音乐方面的才艺,二是当向导需要的基本素质。
“先开始第一部分,不限定具体内容,唱歌、乐器,都可以,如果有人了解中西方的音乐史,也可以拿出来说说。”
归根到底,秦离夏只是想有人陪自己聊天,聊些音乐方面的东西。
第一个表演的是丁云,长笛,吹奏他最擅长的古风音乐。
笛声悠扬,如泉水流淌,叮叮咚咚,清脆悦耳。领着众人走入山林,沿溪水而上,一路的自然风光美不胜收。
到达山巅,天高云阔,笛声骤然拔高。
俯仰天地,云雾飘渺,天空仿佛触手可及,重峦叠嶂,一览众山小。
万千豪情在胸中激荡。
掌声不绝于耳,苏服白三人也不由自主为他鼓掌。
余梦天脸色阴晴不定,低声道:“我是什么都不会,唱歌都跑调,就靠你们了。早知道给他扎一针,吹个屁的笛子,口哨都吹不起来。”
宋道中连连摇头,“叫我打人或者挨打都行,唱歌真的不行。”
苏服白不解,“师父没教过你们做法事吗?”
在他的印象里,做法事都要“唱歌”,有些听起来还不错。
余梦天面无表情,“教过,你想听《十月怀胎》还是《骷髅赞》?要不要批块麻布烘托下气氛?”
确实不太合适,而且水平跟人家差距很大。
都不愿意丢人,苏服白也不愿意。东施效颦,班门弄斧,可是一点褒义都没有。
“我去给高悦博扎一针,保证他提前的帕金森,丢人的就不止咱们了。”余梦天托着下巴,很是一番深思熟虑。
后遗症,越来越“邪恶”了。
苏服白很是担忧,这是要走上“不归路”的节奏。
高悦博上场,一首钢琴曲。
相比丁云的长笛,曲调更有现代风格,激进、昂扬,仿佛在子弹纷飞的战场,又仿佛在惊涛骇浪中乘风破浪。
曲罢,无声无息。
过去几分钟,众人才睁开眼睛,从琴声中走出来,神情犹在回味。
丁云叹气,神色复杂,“他比半年前更强了。”
难道,我一辈子也无法超越他?
钟晓淼安慰,“他在大学里精修乐理,又有专门的导师,你还要分心学习,进度不如他很正常的。”
丁云暗暗点头,吐出一口浊气。
“不要总是盯着更强的人,偶尔往下看一看,才知道你已经站在高处。心态放平衡,你学的是古风乐曲,最讲究中正平和的意境。”
钟晓淼冲着苏服白三人努嘴。
丁云瞥了一眼,冷笑,“他们三个,最多唱唱流行歌曲,能入秦小姐的眼?”
有丁云的古风长笛和高悦博现代钢琴曲珠玉在前,流行歌曲如同土鸡瓦狗,就是唱出花来也没用。
钟晓淼欣慰,她心中高傲不可一世的丁云又回来了。
故意提高声音,“也不一定,他们住在道观,或许会做法事,唱上两首,‘感动’了秦小姐,给他们打个高分。”
高悦博失声笑道:“需要我们披麻戴孝跟着哭吗?”
“法事有阴事和阳事之分,祈福谢恩,袪病延寿,祝国迎祥,祈晴祷雨,解厄禳灾,祝寿庆贺,是阳事的法事,古代皇帝登基都要做法事的。一群无知的人。”
余梦天抬着下巴,很冷漠。
苏服白说道:“你声音大点,让他们都能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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