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一尘才说完那句话,时亦南就将电话挂断了。随后画室的门口传来一阵动静,白一尘转头看去,只见时亦南捧着一大捧卡罗拉玫瑰站在画室门口,将画室门落锁后,踏着夕阳半是血红,半是灿金的余晖,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深情款款地朝他走来。
他走到他身边,半蹲下身体将花放到他手中,吻了下他的唇角道:“99朵玫瑰,花语是爱你天长地久。”
“居然送我玫瑰,这么俗啊……”白一尘捧着玫瑰,佯装挑剔地说道。
时亦南笑着,用下.身顶了顶白一尘,轻舔着他的耳廓道:“那把我的宝贝送给你好不好?”
“我不才是你的宝贝吗?”
“你是小宝贝,它是大宝贝。”
……
那天直到完全天黑,星幕低垂,他才和时亦南走出画室,那束玫瑰他也没能带走,它们散落在画室的地面上,铺成一地红毯,他和时亦南手牵着手走过这条红毯,就仿佛他们已经步入了教堂,在神父面前宣誓接吻,约定携手白头,相伴一生。
白一尘忽然急促地喘息了几下,捂着嘴巴缓缓跪倒在落地窗前,透明而炽热的泪水顺着指缝滑落,狠狠地砸在地毯上,毫无声息地洇出一圈圈深色的水迹。
时亦南离开后,他一直默默在心底告诉自己——不要难过了,不要痛苦了,你现在忘不了时亦南,不代表以后不行。你们只在一起了四年,你每一天忘记他一点,先忘记第一天,再忘记第一个月,然后再忘记第一年……只需要四年,你就可以完全忘记这个人了。
可他没有。
他先是回忆着他们相遇的第一天,再怀念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然后是第二个,再铭记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帧每一个画面。
时亦南离开了他五年,他不仅没有忘了他,还记得他们在一次所有时光和岁月。
有时候他会想,是不是他在那短短的四年里已经将自己一生的快乐和满足都挥霍干净了,所以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才这样痛苦和不甘,需要在看不到尽头的等待中,迫切的、极其渴望的、卑微地乞求着才能再见上时亦南一面。
他忘不了时亦南,真的忘不了他。
无论再过多少年,他还是记得他的容貌,他的声音,他的一切,那些东西深深镌刻在他的灵魂深处,永不褪色。
他之所以如此痛苦,如此悲伤,是因为他无法挽留时亦南渐行渐远的背影,所以他活该待在这里,苦不堪言、卑躬屈膝地回忆着他的爱,他的时亦南。
是他不肯放手,所以他总得付出些什么代价。
只是这些代价太过昂贵,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
白一尘拉开窗帘看了眼外边的天,从柜子里翻出了一把蓝白格子的折叠雨伞,这是他们还在读大学时时亦南送他的。
这把伞很旧了,即使白一尘每次用过后都会细心的晾干,好好地收起放进柜子里,但雨伞银白色的金属柄已经弯了,收放时也会发出吱吱的响声,伞骨上还有几处生锈的地方,染黄了伞布上雪白湛蓝的方块。
为了不让它这么早地报废,离开他的人生,白一尘曾经走遍整座南城,最才在城郊一家店里找到和它一模一样的一把伞。
那家店不是伞店,只是一家普通的咖啡屋。
他进到那家店时,是时亦南离开他的第二年,也是他刚出院的第二天。
第一次自杀,他是吃安眠药。
那时时亦南还没换手机号,自杀的那天晚上他给时亦南打了很多通电话,也发了很多条短信,但就像石沉大海一般——时亦南没有给他任何回应。
时亦南走后,他每天早晨和傍晚都护在出租屋的楼下,在时亦南每天上班回家的路上走上一遍又一遍,贪婪而可悲地望着每一个行人的面孔,期望看到时亦南那张熟悉的脸庞;夜里他也不不敢入眠,总是开着窗帘,一有动静便马上冲到窗边,透过被他擦得锃亮的玻璃看看是不是时亦南回来了。
直到楼道里每个人的脚步声逐渐消失,最后和黑夜融为死寂后,他才会茫然地坐到冰冷的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把屋里时亦南残余的气息吸入肺腔,欺骗自己也许他明天就回来了。
两个月后,乐栋踹开了他的房门将他拖去了医院。
那之后的记忆他一直是模糊的,只是隐约记得他当时反抗地厉害,被医生打了一针奶白色的丙泊酚后才安静下来。
医生给他开了一些缓解精神衰弱的药,他夜里睡不好,所以医生还给他开了一瓶安眠药。
每每想到这里,白一尘都会觉得乐栋实在是太聪明了,他掌管着他所有的药,每天下班后都来屋里看着他把药吃下去后才带着药瓶离开,一点也不让他多碰。
乐栋甚至还和出租屋楼下的门卫打好了招呼,一旦发现他跑出小区,就让门卫就马上给他打电话。
白一尘知道乐栋为什么要这样干——他怕他自杀。
可是他真的太痛苦了,本该和他一起待在这里的人走了,该在别处的人却在这间屋里里来来去去。时亦南走的越久,屋子里属于他的气息就越淡,反倒多了其他人的,比如乐栋。
白一尘把安眠药藏在舌背下,等乐栋走后就挖出来放在一个小杯子里。他每夜每晚还是睡不着觉,要么站在窗边看人,要么就蹲在桌子底下给时亦南打电话发短信。
电子屏的白光照亮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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