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云山也在t城东北一片,因山势陡峭而闻名。
洪喆把烽爷带到了山脚下的一处住所。
烽爷拄着拐杖,一瘸一拐,木质拐杖上沾满了动物的鲜血,他得知养老院出事,居然发了怒,把自己养了十多年的老狗都杀死了,洪喆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
洪喆泡了一杯茶,毕恭毕敬地端到他桌边。
烽爷一双苍老的鹰眼死死盯着那杯茶,忽然道:“你先喝。”
洪喆知道他因为遭到了养老院那帮人的反抗,现在对他也持有怀疑,他连忙举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烽爷见他喝得毫不犹豫,才举杯抿了一小口,又砰的把杯子砸在桌上,忽然掐着洪喆的脖子,怒问:“你说那些人,为什么都来对付我?我给他们吃,给他们地方住,花钱给他们治病,还带着他们赚钱……他们有什么不满的?”
洪喆被掐得难受,挣扎着回答:“是他们不知足……”
烽爷放开他,又问:“你呢?你知足吗?”
洪喆捂着脖子,有些怯弱地退了一步:“我……我跟他们不一样,我从小就是烽爷捡来养大的,您就是我亲生父亲。”
烽爷看着他,忽然笑了,对他招手:“来,你过来。”
洪喆走到他跟前,蹲下,烽爷像抚摸着宠物犬一样摸着他的头,可是洪喆眼中闪现了血红的场面,都是方才别墅院子里那些狗被杀掉时挣扎惨叫却不敢反抗的模样,他现在觉得,自己是他最后的一条狗了,其他人,入狱的入狱,反抗的反抗,逃匿的逃匿。
洪喆自然也想逃,可是他被捆绑在烽爷身边,是最难逃脱的一个。
烽爷又指挥他:“去弄点吃的来。”
洪喆点头,走向厨房。
这里的老房子空调坏了,夏季室内闷热,曹烽走出了房门透气,听着门边树上聒噪的蝉鸣,只觉心烦意乱。
门前窄窄的水泥路都像冒着热气,远处,一个老妇渐行渐近,曹烽只当那是路人。
但是当那个老妇走到了五六米远处时,曹烽才认出她身上穿的是四花养老院配给的衣服,印了特殊的标致,而她的手里,拎着一把菜刀!
曹烽警惕地大声嚷:“洪喆!洪喆你过来!”人也费力地拄着拐杖往后退,正想进门,一双手,在这关键时刻,把他的退路堵死了——门被关了!
曹烽怒气攻心,转身用脚猛地踹门:“开门!开门听见没?!”
洪喆一鼓作气地把门给反锁了,曹烽拿脚猛踹,老房子的老木门吱呀作响,洪喆转身,拿整个背部抵住了门,只觉身后还有剧烈的推力,他的身子也隔着门被踹得一震一震,尽管内心恐惧万分,他依然死死抵着。
如果按照钱梅舒的小象理论分析,洪喆的心理状态应该也是一只不敢挣脱绳索的小象,他是从童年开始就被烽爷收养的孩子,因为长相普通,智力普通,反而免于很多灾祸,只被曹烽放在身边打打杂。
他怕曹烽,却也曾经爱戴他,因为在他最容易依恋大人的孩提时代,曹烽是他唯一的依靠。
他觉得自己跟曹烽养的狗没什么不同,对曹烽又爱又怕,他自己不敢下手,不忍下手,所以只能借助别人的手。
曹烽派他跟踪吴尘,让他找机会制造吴尘的“意外”,实话说,起初在吴尘并未发现的时候,他是有过几次机会的,可是他犹豫了。
洪喆心知肚明,吴尘早就发现了他的踪迹,但是他刻意留给吴尘很多破绽,比如不久前吴尘开着另一辆车反向跟踪他,是他刻意装作不知情,领着吴尘来到了曹烽的别墅,经过对吴尘此人长期的跟踪和了解,洪喆有一种感觉,他觉得,或许吴尘能够救他,能够救下曹烽手底下诸多人乱成一片的人生。
今天事发,洪喆毫不意外,尤其此刻,他看到那个老妇一脸痛恨地走来,他忽然有一种快感,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能得到解脱了。
曹烽已经压下了怒气,好生劝说:“小喆,不要犯糊涂,开开门。”
那个老妇越走越近,步伐不快,但是走得坚定,而且,她脸上的表情太过决绝,曹烽仇家太多,虽然不知那是什么人,但他只想赶紧躲回房内。
“孩子,好孩子,不要不听话,快让我进去……”曹烽从未用这么温柔的语气跟洪喆说过话,“那个人肯定是来杀我的,我死了,你怎么办?我说过,我们是亲如父子的,你是我唯一当做亲生孩子养大的。”
有那么几秒钟,洪喆真的差点被他说服了,可是一闭眼,别墅里被杀死的那些老狗又浮现在脑海,全都是血,鲜红色的,每一条狗,都是他帮着曹烽亲手喂大的,而且,曹烽高兴的时候,也会抱着那些狗温柔地抚摸。
不能……不能开!
再次睁眼,洪喆又硬下了心。
梅花走到了曹烽的身前,举着刀直接朝他胡乱地砍,曹烽拄着拐杖飞快闪避:“你是什么人?你到底是谁?”
梅花冷笑:“你居然不知道我是谁?我当年可是经常替我丈夫到你家里去还高利贷利息的。”
曹烽反应过来,但是看着这个颇为眼熟的面孔,还是难以置信:“你不是疯了吗?不是送进疯人院了吗?”
梅花举着刀,一步一步走向他:“是啊,我是疯子,当年,我去你家替我丈夫还债,今天,我是来讨债的,你还欠着钱一鹏一条命!”
曹烽见身后的洪喆好似铁了心不开门,只好绕到一旁的小道上,他飞快地斜眼看,身后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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