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炙烤着大地,蝉趴在树上鸣叫。
午后的张家村,显得有点安静。
“啪!”
一声清脆的巴掌声从靠北角的破瓦屋内传了出来。
只见一张木板床上四仰八叉的躺着一个男人,男人身上穿着打了许多补丁的短裤,衣服更是皱烂的不堪入目,巴掌声正是从他拍脸打飞翔中的蚊子传来的。
只见他松开压在脸上的手,掀开沉重的眼皮,看着掌心上已经被打扁的巨大花蚊,那一肚子血已经被他打成一滩血糊在手心里。
嫌弃的看了一眼掌心的血,他不耐烦的从直接刮蹭到床边上,恨不得赶紧远离着肮脏的小蚊子。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打死的第几只蚊子了,山间大黑花蚊多,随便一只都大,像渴极了一样,拼命吸着屋内唯一的人。
浑身痒的难受,他蠕动了一次又一次,试图减轻身上的痒,最后抵挡不住周公的寻找,烦闷的将同样打了许多补丁的被子往肚子上一盖,挠挠脸,继续眯眼睡觉。
“张二蛋,给我滚出来!”一声巨吼突然从屋外传来,随着铁耙丢在地上的哐当生,躺在床上的人被吓了一大跳,像被一根线突然快速扯了起来,几乎是自然反应。
知道声音是谁的,下一秒,男人烦闷的将发霉的被子往脸上一盖,假装耳聋了。
紧接着,破败的屋子里进来一个人。
林巧巧带着粗砺的手直接掀开被子,对着床上的男人一顿狂骂。
“张二蛋,你是不是不想活了?昨天说好要把我交给你的地翻好,你是不是忘了?怎么乱七八糟的?”
终于,男人失去了耐性,掀开眼皮,坐了起来。
“牛大壮,你大爷,我说了不要再叫我张二蛋,要么叫我艾瑞克,要么叫沈总裁,行不行?”这特么什么狗屁名字啊!
站在屋内叉着腰的林巧巧似乎并没有听进去,反而翻了个大白眼。
似乎有种故意的意思,她直接又喊了一句,“张二蛋!”声音清脆嘹亮。
“昨天我走的时候不是交代好让你把地翻好,你是不是忘了?还有,现在什么时候了,你还没起来去捡柴,那块好好的地被你翻乱七八糟的,你现在让我怎么种?你还想不想吃饭了?是不是想吃观音土还是黑土啊?”
说着,林巧巧冷笑道:“还艾瑞克?我还星巴克呢,都来多久了,你真以为你还是那个拽的二五八万的富二代大总裁?”
“老子本来就是富二代,本来就是大总裁,怎么了?”男人底气十足,双目圆睁,充满着对眼前无知女人的愤怒和蔑视
“呵呵……”林巧巧轻笑一声,“可惜啊,你现在只是地主家的傻儿子,而且还是被人斗破家亡的地主家傻儿子张二蛋!”
“牛大壮!”
林巧巧继续叉腰:“行了,别喊了,赶紧起来干活!”
男人头一拧,“不去!”十分有骨气。
林巧巧笑了笑,“行啊,不去可以啊,我回来的时候刚弄了两条番薯,到时候可别说饿啊。”说着,她还晃了晃手里的两根红薯。
只见男人眼睛倏然睁大,大骂一声,“靠!”
说着,肚子还十分配合的叫了一声。
沈瑞这两天已经饿的有些老眼昏花了,别说干活,连起来都懒得,恨不得就这么躺死在床上。
他闭着眼睛没动,林巧巧也不理会他,转身进了厨房。
说是厨房,其实就是一间黑漆漆的屋子,半个月前,这屋子起了一场大火,因为遇上阴雨天,半个屋子是湿淋淋的,直接闷成了黑炭屋。
那天,也是她和沈瑞来到这个鬼地方的日子,她成了前地主家的童养媳牛小花,而死对头沈瑞,成了地主家的傻儿子张二蛋,她名义上的丈夫。
而穿的时间,是七八年刚结束十年战争不到两年的五月份。
只是没想到,等她生活了几天之后,她才猛然发现,她穿的不是现实的年代里头,而是一本年代文里头,而这本年代文,正是她不久前在晋江看的那本年代文《七零年代之寡妇当家》!而她,还是里头的女主!!!
至于她家里这位,不好意思,好像出场没多久,就被一场大火烧死了,为此,身为女主的她,还哭了好久,还有人说是女主纵火烧死了这个傻子,书本里头还闹了一阵。
不过坚强的女主,在被人误会之后,眼泪一擦,却更努力生活,给自己的寡妇人生挣个大好前程。
只是,她和沈瑞来了之后,一切都变了,被大火烧的两人,因为最近下雨,被起夜的邻居发现,然后救了出来,倒是一个屋子被熏的黑乎乎。
至于醒来之后换了芯儿的两人,还被村民当作饭后八卦八了很久,直言地主家那个傻儿子好像更傻了,说话颠来倒去,也不知道说的什么玩意。
火烧了起来,林巧巧见房间的人没动静,起身又出来。
“张二蛋,让你干活你还去不去啊?咱们现在米缸可没米了,你再不干活,我这红薯可不会给你。”
“你敢?”
林巧巧眉头一挑,“有什么不敢的?”
沈瑞被气疯了,“你大爷的,别忘了,你可是我的员工!”
“那也是以前,现在你已经不是蓄阳集团的大总裁了,你现在大名叫张瑞,小名二蛋。况且,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没我,你可是会饿死的哦。”
说完,林巧巧转了个身,进厨房继续拢柴。
可能因为这屋子霉味蔓延的太广了,突如其来窜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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