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无疑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婚礼这天,余笙脑海中想到的,就是这句话。
对她来说,陆西洲的出现是偶然,是她生命中忽然间闯进来的一缕清风。可偏偏就是这一缕清风,让她心旷神怡。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以前的她也曾希望爱情如约而至,如果它不来,那就……算了。
就是这样无所谓的态度,让她在遇到陆西洲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热情和投入。
而随着朝夕相处,她发现爱情最美的样子,不过是陆西洲陪在身边。
她穿着漂亮的婚纱,精致的脸蛋上露出幸福的微笑。周围的工作人员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
在这座城里,谁不知道陆家长子陆西洲将妻子捧在手心疼爱?给她最好的一切,拒绝所有女人的暧—昧。
当下的二十四孝老公。
他们都觉得,余笙得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能嫁给陆西洲。
好吧,余笙姑且觉得自己拯救了银河系吧!反正,陆西洲是她一个人的!
“笙笙,快点快点,我哥他们来了!”陆西霖将余笙的高跟鞋藏了起来。
按照习俗,新郎要找到新娘的高跟鞋,才能将新娘子给接走。
而现在陆西霖作为余笙的娘家人,自然不能那么轻易地让她哥把鞋子找到。
余笙看着陆西霖寻着稀奇古怪的地方,嗔道:“你别放那些犄角旮旯的地方,万一找不到嗯!”
“笙笙,我现在是你娘家人,你怎么能帮着你老公说话呢?这鞋子藏得越深,我哥找起来就越不容易,以后就会越珍惜你!”
余笙失笑,什么话落到陆西霖嘴里,都有道理了!
最后,陆西霖将余笙的高跟鞋藏在坐在床上的余笙的婚纱裙摆下。
大概正常人都会在房间里面四处搜寻,大概也就只有陆西霖这个小丫头会将鞋子藏在她的裙摆下。
那叫什么?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在婚礼这一天,余笙也就由着陆西霖闹了。
不多时,陆西洲就带着伴郎团上来了。
可以说,过五关斩六将。
他们伴郎团离开,她们的伴娘团同样也不是吃素的。
不过本着友好婚礼的宗旨,伴娘团这边的人到底也没有怎么为难他们。
当陆西洲见到穿着婚纱的余笙坐在床上的时候,眼中全是被惊艳到的神色。
他们筹备婚礼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陆西洲还一直没有见过穿婚纱的余笙。
这样的惊鸿一眼,陆西洲根本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此刻的心情。
大概是……
你眼里有春风,生过我见过的一切山川河流。
陆西洲完全忽略了其他人的存在,眼里只有余笙一个人。他像是看不到身边的人一样,径直往余笙这边走来。
要不是伴娘团这边的人率先反应过来,大概就让陆西洲给得逞了!
新郎子被伴娘团的人给拦住,陆西霖率先说:“大哥,你得先找到笙笙的高跟鞋,才能把人带走!”
好烦,陆西洲并不想找什么高跟鞋,想直接将余笙给带走算了。
但是,陆西洲还是很尊重婚礼习俗的,就是这高跟鞋,到底放在哪儿了?
“帮忙找啊!”陆西洲吩咐伴郎团,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了伴郎团的重要性。
于是,七八个男人就在卧室里面寻找,陆西洲也加入寻找的行列之中。
但是,他们找了好大一圈都没找到高跟鞋放在哪儿。
彼时,陆西洲拿着捧花,目光婉转地看着余笙,想让自己的老婆帮帮忙,告诉他高跟鞋到底放在什么地方了。
余笙先前就二笔陆西霖勒令不要告诉陆西洲,眼下,她只能稍稍垂眼,目光堪堪落在自己的裙摆上。
他们两在一起许久,默契早就培养出来了,所以只要余笙一个眼神,陆西洲就知道她想暗示什么。
于是,陆西洲微微掀起余笙的裙摆,果然看到她的高跟鞋就在那边。
而刚才目睹了余笙与陆西洲眉目传情的陆西霖只觉得痛心疾首。
她这个单纯的傻姑娘啊,怎么人家一个眼神,她就投诚了?
彼时,陆西洲半跪在地上,给余笙穿上高跟鞋。
“皇后殿下。”陆西洲抬手,等余笙将手放上来。
被当众叫“皇后殿下”什么的,简直太羞涩了。
余笙面颊微微发红,却还是将手放在陆西洲的掌心。
但是显然,出去的路不是让余笙自己走,而是陆西洲抱着她。
生完孩子的余笙身上的肉还没消下去,婚纱改过一次。
有次余笙问陆西洲,生完孩子的她,是不是变丑了。
身材走样,肚子上还有妊娠纹,胸部似乎也有下垂的迹象……和那些小姑娘比起来,她已经没有任何胜算。
陆西洲说:“那些小姑娘美是她们的事情,在我眼中,你是最美的。你给我生儿子,身上留下的,是我对你的亏欠。我会用余生,将这些亏欠一点一点地弥补上。”
那次之后,余笙就没有再质疑过陆西洲。
因为她说一句,他可能会说十句甜言蜜语。
听多了,会……腻。
每当余笙和陆西霖说,陆西洲的情话真的是一套一套的,陆西霖都会说:旱得旱死,涝得涝死。
好吧,余笙决定以后要低调,再低调一点。
余笙仰头看着抱着她的男人,他五官立挺,面部轮廓分明,最是那一双深邃的眸子,摄人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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