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从下午等到傍晚韩夫子都没来,他还以为韩夫子与其他人一样,嫌他长得凶长得丑,不愿与他同住,灰心丧气地从书院离开,想去问问方丈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刚好看到那惊心动魄的一刻,自从来了那么个大人物,山中刺客如过江之鲫,让他的事情无端端多出几倍,真是可憎!
解决了刺客,他这才看清楚那倒霉鬼的样貌和方丈所描叙的一模一样,破旧的青色棉袍,脸色苍白,眉目如画,瘦削单薄。那一刻,他真比打到老虎还高兴,因为这块大石也是他睡觉的地方,吃过午饭,就着耀眼的阳光,往这大石上一躺,听着流水潺潺,鸟儿欢唱,再烦心的事也能抛到九霄云外。
这个韩夫子和别人果然大不相同,懂得享受山林的美好,一定能在寂寞的山中安心住下来。
然而,韩夫子脸上的惊惧让他惊醒过来,一颗心如坠入冰冷的潭底,恨不得一巴掌打飞那种让人难堪的目光。不过,很快他的怒气就烟消云散,因为乍见面的惊恐之色消失后,新夫子就完全变了个人,还会对他耍小脾气呢!
真可爱,比小江小海还要可爱!
学生还没来,大厨房还没开始做饭,而且他们做的也实在难吃,秋水天摸摸脑袋,开始计划晚上的大餐,要留住他的人得先留住他的胃,这第一顿千万不要搞砸了!
京城人喜欢吃什么呢?他完全理不清头绪,急得抓耳挠腮,突然想起秦水浔也是从京城而来,秦水浔那冰块脸不好伺候,乐乐总会弄一两道辣一点的菜,一是去山中的湿气,二是让他有胃口。
就这么办,他定下菜谱,仿佛看到新夫子连连称赞的情形,咧着大嘴无声地笑。
看着那睡得如猫一般的漂亮柴棍子,他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新夫子不怕他,对他脸上的疤痕视若无睹,如果能留下来与他做伴,那他以后该有多快活!
他似乎看到两人说说笑笑,一起躺在青龙潭边晒太阳的情景,心头一股热流涌起,憨笑着开始点火做饭,灶台的火光中,他似乎看到久远的热闹场面,笑容如烧红的铁,在最滚烫的时候熠熠发光。
“别闹我,让我睡觉……”那人湿热的吻落脸颊,让她憎恶不已,却无力挣逃,云韩仙轻声抗议,连眼睛都不愿睁开,翻身继续与周公厮杀。
“小江小海,不要调皮!”秋水天出来搬柴火,刚好看到两只大笨狗趴在云韩仙身边舔她,又好气又好笑,他家烟囱一冒烟,这两只狗肯定会来报到,真不知道书院那些伙夫是不是天天饿它们。
仿佛晴空一声霹雳,云韩仙猛地惊醒,脸色惨白,浑身冷汗涔涔,刚才竟然又梦见他,难道他已在自己身上打下烙印,让自己走到这一步还无法撇清。
她的惊恐不安里,似乎带着隐隐的绝望和不甘。秋水天有微微的心疼,听口音韩夫子是京城人士,京城繁华热闹,美女如云,这个年纪正是风光的时候,实在没可能来到这幽僻之所。而且,韩夫子看起来娇生惯养,肯定出身不凡,落到今天这个田地,想必吃了不少苦头,京城到这里路途遥远,她孑然一身,真不知怎么熬过来的,而且,她的运气还真不好,一进山就遇到刺客,以后得好好看着才行。
云韩仙还在发呆,小江小海见秋水天不理她,摇着尾巴回头朝她扑来,用自己的方式表示欢迎。云韩仙惨叫一声,骨碌碌跌到地上,两只狗老实不客气地扑了上去,按在爪下又是一顿好舔。
秋水天哈哈大笑,“小江小海,给我过来!”两只狗这才放过云韩仙,撒着欢跑到他脚边绕来绕去,秋水天俯身摸摸它们的头,抱了一捆柴火进去,两只狗紧紧跟进厨房,很快叼着骨头出来,以警惕的眼神看了坐在地上发呆的云韩仙一眼,见她对骨头没有兴趣,这才安心趴在厨房门口美滋滋地啃起来。
跟畜生怎么计较?云韩仙自认倒霉,抹抹脸上的口水,慢腾腾挪到水缸边,舀了一勺出来洗脸,又慢腾腾挪到屋里。客厅里是简单的方桌和板凳,连椅子和字画都没有,左边那间门口还贴着已褪色的红福字,她探头进去一看,屋子里只有一床一柜一桌一椅,家具上的红漆斑驳,看起来都已年代久远,却收拾得特别干净,到处都一尘不染,床上的被子叠得工工整整,桌上的笔墨纸砚也摆得一丝不苟。
她深深呼吸,屋子里充满了桃花馥郁的香,还隐隐带着竹林清新的气息,比起那深深庭院里终年不断的名贵熏香,这里宛如海外蓬莱。
她突然爱上这个地方。
上下打量自己一眼,她打开柜子,随手拿出一件青色棉袍,听到蛮子还在厨房哼那不,三下五除二把自己剥了个精光,也懒得再找中衣裤子,把棉袍一裹,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衣服大了许多,下摆已拖到地上。她把换下的衣服拎了出去,径直走进厨房,也不理会那蛮子惊诧的眼神,把衣服统统塞进灶膛。
火光渐渐把衣服吞没,恍惚间,她只觉得自己也被火包围,燃烧着,痛苦着,挣扎着,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全身焚灭,成为灰烬。
火,从来是一种仪式,自焚的凤凰,能浴火而舞,能死而重生,她静静看着衣服消失在火中,脸上笑容凄然,却灿烂美丽,如山中漫天的桃花。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她暗暗发誓,要在这美丽的山林过不一样的人生。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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