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在厨房忙碌,她便想起初到冥王府的那些日子,那时亓凌霄病着,她被皇后下毒不得已做内奸,为了讨好那货得意留下,成天不遗余力的做汤做果汁。
隔了一年多光景,想来,就跟发生在昨日一般。
在厨房忙碌会想起,给病号换药也会想起,就连看着福嫂给病号喂饭,也会禁不住想起曾经和冥王周旋的那些荒唐时光。
一幕幕在脑海翻腾,根本控制不了。
领略了什么叫触景生情,思念如潮,吞噬着她的那些残存赌气成分。
心底深处那些别扭的较劲一点点瓦解,倒是让她想通了不少事。
既然想念,就回去呗,也当全了那货的面子,何乐而不为。
两地这么耗着,谁也不肯低头,那不是互相折磨吗?
傻!
她是聪明的,不要做亓凌霄那种傻瓜。
可想的再透彻,外头的皑皑白雪就是拦路虎,每每闲下来,她就对着没有融化迹象的雪地叹一声,“亓凌霄啊亓凌霄,老天爷都让我跟你耗着,可不赖我。”
下不了山,每天也就做几顿饭,唯一消磨时光的项目,还是听老头说书。
说书老头在山上待了几天,又不聋不瞎,土匪能救人,待他也是好吃好喝和颜悦色,早没了恐惧。
和几个兄弟住一屋,饭桌上谈笑风生,偶尔,还跟兄弟们开两句玩笑。
这样一来,说书的时候发挥如常,一张嘴口吐莲花,故事拿捏精彩的引人入胜,引得山上不少人如痴如醉。
一时间,说书老头成了山上大红人,总有人围在旁边问下文如何,面对那几个崇拜期待的眼神,老头慢慢开始拿娇,大模大样的卖关子,惹得众人急不得脑不得,抓心挠肝,只盼着老头白日里开讲。
比起新加入的狂热书迷,纪纤云这个第一个发现新大陆,慧眼识珠把人绑上山的大当家,似乎,热情消退了许多。
书说到精彩处,兄弟们拍手叫好,气氛高涨的很,再看她,好像就是慢半拍。
渐渐的,不光旁人,就连她自己也是疑惑不解。
她这是怎么了?怎么总是困兮兮,脑神经懒散的似乎总在神游天外,老头说的什么,时常根本接不上。
难道,是太想那货?
天啦撸,她原来是个情圣,这……这也太离谱了。
难以接受相思成疾的一面,纪纤云拼了,强迫着自己磕着瓜子专心听书,实在困倦走神就亲自上场,抱出古琴给大家伙弹奏一曲。
就算这么努力分散注意力,到头来,她还是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脑袋里的最终答案,她实在欲哭无泪的想撞墙。
纪纤云啊纪纤云,没出息!
实在没出息!
怎么会为了个男人神魂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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