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副官拽到了后头。
“不要乱来。”
打手朝地上吐了一口,根本不认怂。
“就是大总统到门口,这会儿也得等着!”
怎么话说?
封西云皱起眉,面露不解。
“我们霍经理正面试伺候起居的女秘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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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沅君:可惜,我连地产的名字都想好了。
霍克宁:叫什么?
陆沅君:陆家嘴。
金发的白人女子穿着修身的旗袍,身材高挑,细腰盈盈一握。即便她说着汉家话,穿着汉家衣,仍旧不是汉家人。
而被她询问的人,才是长着一张汉家女子所能拥有的,最美的容颜。乌黑的头发柔软蓬松,垂在肩上。
传闻东洋有艺伎,若想成为花魁,标准便是只一眼,就能让人失魂落魄,一声难以忘记。眼前的女子,一双眼和头发一边儿黑。天生有种气质,过路人被她看上一眼便泥足深陷。
可惜女子开口并不如样貌温婉可人,反而带着跃跃欲试的野。
“我说娶你大爷个二舅妈!”
陆沅君回想起封西云的脸,对出口的话有些后悔。可撇撇嘴,又似是极为不屑。
“若只想做丘八的太太,我还留洋做什么?”
陆司令在世的时候手握七万雄兵,放在几十年前都得叫封疆大吏。哪怕是大总统的儿子,陆小姐也嫁得。可陆司令不能安分的做个码头上的苦力,他生出来的闺女,照样无法在家头相夫教子。
陆沅君自从记事起,就没打算做个安分守己的妻。
运城南春坊,在划为洋人的租界前,是来逃难的流民扎堆的地方。地势低洼,高矮不平,羊肠小道蜿蜒曲折,杂草丛生。若是一个不当心,就会被东西绊了脚。
不住人的地方还是乱坟岗子,然而才不过短短十几年,就摩登的不像话。
宽敞的马路,两旁栽种着高大整齐的树木,空气里隐隐有香水的味道,路上的洋人与汉人呈五五之数。坊内不见四合院,倒全是一幢幢的小洋房。
南春坊住的人家非富即贵,沿路除了鸟鸣虫啼以外,静悄悄的。
陆沅君同一位金发的女子并肩走在一处,二人都穿着旗袍,可洋人女子的裙子竟然比陆小姐更长。
“不说我了,洛娜你和季泉明最近怎么样?”
摆摆手,陆沅君不想提更多关于自己未婚夫的事,反过来询问起了金发女子。
穿旗袍的洋人女子名唤洛娜,是陆小姐在英国留学时的同学,嫁给了运城才子季泉明后背井离乡,乘着越洋的航船来到了华夏大地。听闻归国后季泉明在冀大做了教授,洛娜办了个教富家千金说英语的女子中学,是同学们口中的神仙眷侣。
彼年离开时,陆沅君记得他们蜜里调油,两国的报纸上都大为称颂这份自由的爱情,传为一时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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