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乃桃源村福德正神,土地公是也。”
“陈二狗,汝得吾传承,当福泽一方,造福百姓。”
“……”
恍惚之间,陈二狗仿佛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一个带着官帽,穿着红袍,右手拄杖,左手持一方玉简的矮小老头,对他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让他一知半解的话。
那小老头说完之后,拄拐转身离开,在虚空之中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而梦,也就此中止。
当陈二狗悠悠转醒之后,第一时间,就嗅到了一股夹杂着汗液味道的淡淡清香。
这是一种不施粉黛的年轻女性,在夏天最自然的体香,味道沁人心脾,迷人心神。
与此同时,他更是感觉到,自己的脑袋似乎枕在一个柔软的所在,有些软,有些热。
睁眼一瞧,便见到,自己竟然是躺在了杜娟的大腿上。
而位置,正是溪边的一个小树林里。
此时距离陈二狗被打昏,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了。
杜娟眼见叫不醒陈二狗,又发现他气息平缓,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就把他连拽带拉的从溪边,拖到了不远处的这个小树林里。
然后让陈二狗枕在自己的大腿上,静静等待陈二狗醒来。
杜娟两年前嫁到桃源村的时候,陈二狗就已经是傻子了,听村里人说,陈二狗父母死的早,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自己也算争气,硬是勤工俭学,考了一个好大学。
但在上大学的时候,却因为得罪了城里人,被人打成傻子,最后这才被送回村子,傻乎乎的过日子,一过就是五六年。
杜娟在村子里备受疏远,是个被人嫌弃的黑寡妇,不祥之人。
而陈二狗也是个无父无母的傻子,没人疼,没人爱。
所以陈二狗昏倒了,杜娟也没人能可以求助,只能独自守着他,静静等他醒来。
此时已是晚上,燥热的一天,终于有了一丝清凉,只不过蚊虫却也渐渐多了起来。
杜娟一边伸出手背白皙,手掌有老茧的小手,在空中扇动蚊虫,一边小声的哼着一首有些土气的老歌。
明明大腿已经被陈二狗压得发麻,明明已经坐的很累。
但不知道为何,杜娟心中却一点都不觉得难过,反而还很喜欢这段僻静,独属于她和陈二狗的时光。
杜娟心里甚至忍不住在想,如果时光能停留在这一刻,就再好不过了。
“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
清脆悦耳的歌声,宛如黄鹂鸣叫,从杜娟的口中娓娓道来。
陈二狗缓缓睁开眼睛的第一时间,就向杜娟的脸看了过去。
然而陈二狗此时躺在杜娟的大腿上,从他的位置向上去看,压根就看不到杜娟的脸,而是完全被杜娟的两座高山给挡住了视线。
自古英雄爱高山,陈二狗发觉,自己也是此中英雄。
他看了好一会儿,呼吸渐渐火热起来,随即,竟是鬼使神差的,猛地抬头,把脸直接埋在了杜娟的怀里。
弹性十足!
软。
“啊!”杜娟吓了一跳,娇躯猛地一颤,连忙低头去看。
而这时,陈二狗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冲动,忙是把脸从杜娟的身体上挪开。
明月高挂,树影婆娑,他挠着头,有些忐忑的看着杜娟。
他一时冲动,占了杜娟的便宜,也不知道杜娟会不会怪罪他。
陈二狗登时对自己刚才的行为,懊悔不已。
因为犯了错,说话不禁有些磕巴起来,道:“婶子,我,我……”
杜娟却是一脸惊喜,上下打量了陈二狗一眼,打断了陈二狗的话,问道:“二狗,你可算醒过来了,你没事吧?”
陈二狗把道歉的话咽了回去,回答道:“我没事,挺好的。”
“咦,你说话咋不结巴了?”
杜娟见他没事,彻底放下心来,但随即,就忽然发现陈二狗说话竟然变得流畅起来,和正常人一样了,不由得大感好奇。
陈二狗脸色微红,他似乎在梦中,得到了土地公的传承,这次醒来以后,根本就不傻了。不仅思维清晰,这些年的记忆,也如同潮水一般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然而此时此刻,他却是不敢承认自己不傻,否则怎么解释刚才一头趴在杜娟怀里的事情?
稍稍思索过后,陈二狗就再次磕巴的说道:“我,我不知道啊?有,有吗?”
杜娟见他还是傻子,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微微的失落。
“既然你没事,那咱就回去吧。”
勉强笑了一下,杜娟便打算从地上站起来。
然而,她的腿被陈二狗枕的时间太久了,再加上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坐着,腿早都麻了。
刚站起一半,身子一晃,就向旁跌倒了下去。
一声娇呼从杜娟的口中传来,陈二狗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猛地向前一扑,一把就将即将跌倒在地的杜娟,给抱在了怀里。
“婶子,你没事吧?你这是腿麻了,要好好按一按,活动活动,等筋骨血液活络过来,才能站起来走路。”
将杜娟抱在怀里,陈二狗一脸关切,不假思索的说道。
话一出口,甭管是他,还是杜娟,全都愣住了。
两人近距离对视在一起。
杜娟脸上满是狐疑。
陈二狗的脸上,则渐渐写满了尴尬。
“婶,婶子,我现在,说,说我是个傻子,你还能信不?”
杜娟噗嗤一笑,俏脸如盛放的桃花。
下一刻,她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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