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责任力,也是解决一切管理难题的力量。
管理者的责任力,是企业的管理力量。而责任力是从责任心来的。假如和田一夫没有责任心,他不可能把自己全部的资产拿出来解决大家的“损失”问题。
勇于承担责任能够获得更多的认同。勇于承担的管理者不仅使下属有安全感,而且会促使下属进行反思。
管理者不是圣人,也经常有犯错误的时候,比如,决策制定的错误,职务安排的不妥当,任务分配的不合理等,这些最终都可能会导致管理工作质量的下降,并且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在面对这些错误的时候,管理者不能回避,更不应该将责任转嫁到下属头上,而是应该主动承担,方便时还应向全体下属做公开的自我检讨。当员工看到管理者在错误面前的这种积极的态度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关注管理者的这种精神及其表现,而忽略了管理者先前所犯的错误。所以说,管理者敢于承担责任,使管理者在不利的环境中更能获得员工的认同和赞美。
承担你的领导责任,并在错误发生时承担你的错,下属才会相信你,不管你走到何处,他们都会追随你。
在营救驻伊朗的美国大使馆人质的作战计划失败后,当时美国总统吉米·卡特当即在电视里郑重声明:“一切责任在我。”仅仅因为上面那句话,卡特总统的支持率骤然上升了10以上。
在工作中,员工难免会出现失误或错误。然而做下属的最担心的就是做错事,特别是花了很多精力又出了错,而在这个时候,如果管理者来句“一切责任在我”,那这个下属又会是何种心境?相反,如果遇到问题,管理者互相推诿,推卸责任,这种表现会直接导致员工信心的丧失和士气的低落,组织涣散,“失控”的现象很严重。所以在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管理者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寻找解决方法,而不是找代罪羔羊。
处世使用范例
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孙子用“将有五危”告诫将帅们在临敌运用时应精于变通,他不是一概否定“必死”、“必生”、“忿速”、“廉洁”、“爱民”,而是强调凡事不可过分,应较之以利害,把握好“度”,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之初,为了能取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便在国都咸阳的南门立了一根3丈长的木杆,声明说,谁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便赏他10金,事小而赏,老百姓都觉得很奇怪,谁也没有干。商鞅又宣布:“能搬到北门去的,赏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一中年汉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搬了过去,商鞅立即给了他50金,以此表明他说话是算数的,接着便颁布了变法的命令。
法令颁行一年多,反对者无数,连太子也不以为然,一再犯法。商鞅说:“变法的法令之所以不能贯彻执行,是由于上层有人故意反抗。”便想拿太子开刀,刑之以法。可是太子是国君的接班人,是不能施刑的,结果便拿太子的两个老师当替罪羊,一个被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了字。当时商鞅甚得秦孝公的宠信,权势极盛,太子拿他也无可奈何。
商鞅的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经过十几年的时间,秦国的国力得到了极大的充实,武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由一个西部的边鄙小国一跃而成为七雄之首。
然而,正当商鞅的权势如日中天之时,秦孝公死了,太子继位,是为秦惠文王。他一上台,他的老师便出面告发,说商鞅想要谋反,惠文王下了逮捕令,商鞅匆匆忙忙逃离咸阳,当他来到潼关附近想要投宿,旅店的主人也不知道他就是商鞅,拒绝收留他,说道:“根据商君的法令,留宿没有证件的客人是要进监狱的!”商鞅这才是真正的作法自毙,他走投无路,被收捕,车裂(即五马分尸)于咸阳街头,家人也被灭族。
商鞅,作为一个改革家,在改革大业上他是一个英雄,但在如何做人上他却是个失败者,没有把握好分寸,以至让自己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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