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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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家民族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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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逆向)歧视(reverion),认为他们的平等权利受到侵犯。同理,在录取名额给定不变的情况下,客籍人参与考试,就等于挤占了本地人的资源。所以,古人对于客籍人在当地参加科举,是极敏感的,不肯轻易平权。以明末从闽粤移民到赣南的客籍人为例,这些移民并不能轻易取得当地正式的里甲户籍。要么附于当地人的户籍之后,叫“民尾户”,属于临时户籍性质;要么寄于当地人的户籍之内,叫“甲首之户”,家族世世代代受操纵于寄籍的里长户。而且,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客籍人都不享有在当地参加科举考试的权利。结果造成土客籍双方在社会身份、晋升机会上的不平等,而且这种不平等代际遗传,客观上也酿成了赣南的长期社会冲突。因此,浡泥国华裔张朝唐参加科举考试,由于享受国家特殊政策(只参加京城会试),不占地方名额,也属于“高考移民”,不会形成什么不平等。

6.2夺权摄政:韦小宝俄罗斯小试牛刀

【情节】

《鹿鼎记》第36回“犵鸟蛮花天万里朔云边雪路千盘”记载了韦小宝在俄罗斯巧遇的一起“改朝换代”事件,以及韦小宝为了保命,误打误撞竟然发动了一场夺权摄政的成功政变。

韦小宝道:“我们中国有过一个女皇帝,叫作武则天。这女皇帝娶了许许多多男皇后、男老婆,快活得很。公主呐,我瞧你跟她倒差不多,不如自己来做女沙皇。”

苏菲亚心中一动,这件事她可从来没想到过,罗刹国从来没女沙皇,她一直认为女子是不能做沙皇的。中国既有女皇帝,罗刹国为甚么不能有女沙皇?

……

苏菲亚道:“好!你们大家去莫斯科城里,跟其他十九营的火枪手说,是我苏菲亚公主下的命令,我是女沙皇,全罗刹国都听我的话。我准许你们,每一个火枪手,可以挑一家有钱人家,跟那个肥猪大富翁比武,谁杀得了他,那个富翁的大房子,他的金子银子,他的美丽女人、马车、骏马、衣服、仆人、婢女、美酒,什么都是这个勇敢火枪手的。你们有没有勇气?是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敢不敢去杀人、抢钱、抢女人?”

……

据俄罗斯正史所载,火枪手作乱,是在五月十五至十七的三日之中。五有廿九日,火枪营在苏菲亚指使之下,上书请伊凡和彼得并为沙皇,请苏菲亚公主摄政,裁决军国大事。

乱事大定,已在六月中旬。其时天气和暖,韦小宝跨下骏马,于两队哥萨克骑兵拥卫之下,在西伯利亚大草原上向东疾驰,和风拂面,蹄声盈耳,左顾俏丫头双儿雪肤樱唇,右盼罗刹国使臣碧眼黄须,貂皮财物,满载相随,当真意气风发之至,心想:“这次死里逃生,不但保了小命,还帮罗刹公主立了一场大功,全靠老子平日听的书多,看的戏多。”

中国立国数千年,争夺帝皇权位、造反斫杀,经验之丰,举世无与伦比。韦小宝所知者只是民间流传的一些皮毛,却已足以扬威异域,居然助人谋朝篡位,安邦定国。

【问题】

1.韦小宝是否涉嫌干涉他国内政?

2.韦小宝做法的成功之处在哪里?

【解读】

区别于其他几个武侠大家,金庸的武侠小说最经典的地方在于:本来大家都知道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但金庸却常常将武侠故事和历史真实事件混杂在一起,使得读者感觉云山雾罩,不知道哪一段是真、哪一段是假。以至后来就有了2013年扬州首届旅游纪念品、小礼品交易会上的韦小宝系列礼品,扬州甚至有政协委员建议建设“鹿鼎城”主题公园,让韦小宝成为扬州旅游卡通形象代言人呢。当然,大家都知道,小说《鹿鼎记》本身就是虚构的,是一个天大的谎,韦小宝本来也不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呢!但推而广之,又有哪一篇小说不是谎话呢?不过,金庸亦深得说谎之道,便俨然有正史的味道,而且还能借机嘲讽一下所谓正统的历史。小说描写韦小宝是助罗刹摄政女王登基后,还煞有介事地说:“俄罗斯火枪手作乱,伊凡、彼得大小沙皇并立,苏菲亚为女摄政王等事,确为史实。但韦小宝其人参与此事,则俄人以此事不雅,有辱国体,史书中并无记载。其时中国史官以未曾目睹,且蛮方异域之怪事,耳食传闻,不宜录之于中华正史,以致此事湮没。”

至于,大清后来大败罗刹国,签订《尼布楚条约》,此事在历史上也是有的,不过关键处金庸加了韦大人的“功绩”:条约上韦小宝之签字怪不可辨,后世史家只识得索额图和费要多罗,而考古学家如郭沫若仅识甲骨文字,不识《尼布楚条约》上所签之“小”字,致令韦小宝大名湮没。后世史籍皆称签《尼布楚条约》者为索额图及费要多罗。古往今来,知世上曾有韦小宝其人者,唯《鹿鼎记》之读者而已。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这就是金庸老先生写作的高明之处。《鹿鼎记》记叙《尼布楚条约》之签订及内容,大部分皆根据历史记载,除增加虚构的“韦小宝者系补充史书之遗漏之外”。作者写来既煞有介事,倒似我等不识庐山真面目的样子。这等说谎的本事,恰如《鹿鼎记》中记载的韦小宝的本事,常常一大篇谎话下来,真话倒成了经不起推敲的谎话。

从历史上看,伊凡五世,全名为伊凡五世·阿列克谢维奇·罗曼诺夫(1666-16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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