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言归正传。
宗教忠告
在阐述宗教的章节中,作者如此驳斥培尔的谬论[2120]:“在斥责完所有宗教之后,培尔先生又开始大力讨伐基督教,居然说要是真的有哪个国家由真正的基督徒组成,那这个国家只有死路一条。这绝无可能。要知道,那样的公民不仅对自己的义务了如指掌,还会充满激情地践行自己的义务;他们对自己固有的自卫权感情极深,而且人们对宗教的感激之心越重,对国家的感激之心就越重。不管是君主政体中虚假的恩宠,还是共和政体中的人性道德,或者是专制国家中卑贱的畏惧,其力量都远远比不上基督教教义在这些人心中打下的深刻烙印。
“让人吃惊的是,这位名人既不了解自己所信仰的宗教的精神,也不知道创立基督教所必需的神性和基督教自身之间有什么区别,更不知道《福音书》中的戒条和忠告,就开始横加指责。立法者为什么不将某些忠告写入法律并予以颁布,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做法和法律的精神相悖。”
就这样,作者对培尔先生的谬论进行了驳斥。可是,反对者并不喜欢作者拥有这项荣耀,不然,他怎么会把主意打到和培尔先生没有任何关系的下一节上:“法律对人来说不应该是忠告而应该是戒条,因为它的功用是引导人的精神。宗教对人来说,相比于戒条,更多的应该是忠告,因为它的功用是引导人的心灵。”于是,反对者就判定作者将《福音书》里的一切规条都当成了忠告。事实上,作者也可以说,提出此项指控的人,才是那个将《福音书》的所有规条都视为忠告的人,但他实在做不出这样的事。我们不妨回归事情的本源,但这需要稍微充实一下作者的言论,使其回到原本的长度。培尔先生罗列了《福音书》对人的某些要求:当你被人扇了一巴掌,你要奉上另半边脸;应当脱离俗世,去荒野中隐居等。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即基督教社会确实难以存在。作者说,培尔将忠告当成了戒条,将特殊规定当成了一般规定,以此来保护基督教。结果,反对者却说,作者将《福音书》,他第一条信仰的所有内容,都当成了忠告,而非戒条。
多偶制
被当成标靶加以批驳的,还有作者的其他言论,而其中最容易被当成靶子的,莫过于有关多偶制的部分。作者为了表明自己憎恶多偶制的立场,还专门拿出一节阐述多偶制。我们不妨看看他是怎么说的:
多偶制本身(第十六章第四节)[2121]:“多偶制本身对人类是没有任何用处的,而且对压迫方和受压迫方都不利。这是忽略多偶制可以容忍的一些具体情况而只进行总体考虑得出的结论。同样的,它对儿童也没有什么好处,其中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它会使父母对子女的爱不能一碗水端平;母亲尚有可能同等地爱两个孩子,但如果一个父亲有二十个孩子,平等的爱就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一个女子有多个丈夫,那么,要让一位父亲爱某个或几个孩子,要求他必须相信他们是自己亲生的且其他男子不表示怀疑,因而这种情况无疑更糟。
“奸淫是会上瘾的,因此,拥有多个妻子所产生的那种xìng_ài,是大自然不允许的。
“男人总是想要更多,这种yù_wàng不是给他众多妻妾就能制止的;性欲被满足得越多,就越是性饥渴,这就像贪婪一样。
“由于基督教的压迫,在查士丁尼时代,有多位哲学家退居波斯,并投入国王霍斯罗沙的名下。那里有的人坚决不愿改掉通奸的恶俗,但最让这些哲学家吃惊的是,他们拥有多个妻子的情况居然得到了准许。这些是史学家阿加西亚斯告诉我们的。”
所以说,不管是从多偶制的性质上讲,还是就其本身而言,多偶制都一定是坏事,这点作者说得非常清楚。反对者有什么理由不以这一节为依据呢?事实上,这一节的内容,他提都没提。作者还从哲学的层面分析了多偶制,然后他又分析了多偶制在哪些国家、在何种气候下、在哪种情况下危害较轻。他还对不同国家、不同气候环境下的多偶制进行了比较,他发现多偶制在某些国家危害极大,在某些国家危害则没那么大。说到底,按照游记的记述,这是因为各个国家的男女比例不同,所以,多偶制虽然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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