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居然是油鱼罐头!”
沈平一脚踹翻眼前的货架,但依旧将油鱼罐头丢进了背包里。
油鱼又称快乐鱼,内含一种名为蜡酯的物质,虽然并非有毒,但人体难以消化,并累积于直肠,故部分人进食后,会导致腹泻、肠胃痉挛等不适。
说白了,这玩意能让人腹得流油,物理意义上的那种。
米国曾于上世纪90年代禁运该鱼,但现已经解禁,虽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反对进口和州际交易油鱼,但这并不妨碍它出现在货架上。
只不过很显然哪怕人人才济济的米国,可喜欢这玩意的人估计也少得可怜,这才让它在这个末日之中幸存了下来。
沈平虽然不想腹得流油,但问题是,他没得选,因为这个超市的东西少得可怜。
米国城市与郊区密集度差别很大,有的镇子甚至一个镇子里就一个超市,里面的可用的物资自然少得可怜。
如果以前有人告诉他可以对这个世界的东西任予取予夺,那他肯定笑得合不拢嘴。
但现在,沈平只想抽自己一大嘴巴子。
事情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沈平凭借着嘴皮子利索,深受领导喜爱,工作顺风顺水,但突然有一天,领导把他带上了酒桌,然后他三杯就倒了!
虽然这年头对酒桌文化深恶痛绝,但社会就是这样,任何事都少不了应酬,喝酒自然是难以避免。
从小到大沈平都是好好学生,不是因为他自觉,而是因为他穷,啥都买不起,更别提喝酒这种对他而言很奢侈的事情了。
尤其是被宿舍兄弟们拉着喝了几次酒后,他对这玩意就更排斥了,这尼玛啥玩意,也太难喝了,白开水都比这玩意靠谱多了。
虽然三杯倒的下属看上去很好玩,但沈平又不是女下属,领导表示你这酒量不行,得练练。
沈平自小在某点孤儿院长大,看惯了人情冷暖,一下子就听懂了领导的意思:你这样菜,我带出去很没面子啊。
领导有令,沈平自然不敢怠慢,虽说他也可以当做不懂,但他在这家公司的晋级之路也就没了。
别人可以靠着死工资度日,家里多多少少还能帮衬一下,最不济可以继承家里的房子,无论这个房子多烂,但总归有个住处。
可沈平不行,他得赚钱,赚大钱,要不然老了连个住处都没有。
于是沈平奋发图强,每天晚上睡觉前来一杯白酒,争取千杯不醉。
投资有点大,但沈平认为这是必要的,毕竟无论在不在这家公司,这项能力都要练,早练早适应。
效果很明显,就在他某一天喝下一瓶老白干试图挑战极限时,他成功了,他没有醉倒,他直接酒精中毒了!
然后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
之所以说它陌生,因为这个世界是一个末日世界,而说它熟悉,则是因为这个世界他知道是哪个世界!
《我是传奇》!
一部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捡的末世电影!
看这部电影时沈平就在幻想,如果有一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那么他岂不是想干啥就干啥,至于没人,无所谓啦,反正他一个人也能生活的很好。
没办法,他从小到大苦惯了,也没有女朋友是一回事,但没有钱才是关键。
事实证明,他一个人并不能生活得很好。
因为这个世界虽然只有他一个人,但问题是,这个世界有怪物!
夜魔,一个由人类失误而诞生的种族,亦或者说,它们是全新的人类,这个世界的主宰!
穿越后的沈平先是有些惊恐,但很快冷静了下来,在求生欲的刺激下,他大脑飞速运转,然后想到了一个人:《我是传奇》的主角,罗伯·奈佛!
只要找机会提醒他给实验体降温,让夜魔的免疫系统下降,不指望替代罗伯·奈佛,但好歹能勉强蹭蹭救世主的光,全世界的人都要领他情。
凭借着这个光环,到时候跟着主角一起前往那啥幸存者基地,指不定还能把终身大事给解决了。
想法很美好,但事实却很残酷。
沈平记得这家伙每天12过后准时前往布鲁克大桥下发电报等人,虽然三年里等了个寂寞,但基本上每天都雷打不动。
也多亏了他出现的地点离布鲁克大桥不远,沈平就根据街道地图来到了布鲁克大桥,然后看到了一具残骸。
没错,那位那位传说中的救世主,那位传奇主角,罗伯·奈佛挂了!
“这剧情不对啊!”
《我是传奇》确实有两个不同的结局,前一个是因为罗伯·奈佛发觉夜魔已经进化出自己的社会体系乃至智慧,已经是全新的智慧生命了,所以选择放走女夜魔,与夜魔的达成了和解。
另一个就是罗伯·奈佛直接引爆手榴弹,与夜魔们同归于尽,让女主角带着血清前往佛蒙特州。
前一个剧情实际上代表了人类这种生物已经彻底被世界淘汰,夜魔已经成了地球的新主人。
后一个剧情就有些英雄主义了,罗伯·奈佛拯救了人类,让人类拥有了重新将夜魔转换成人的血清。
沈平很快就想起了传说中《我是传奇》中的第三结局,或者说,小说中真正的结局,那就是罗伯·奈佛自杀了!
虽然小说中的怪物是吸血鬼不是夜魔,主角还是个酒鬼,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都这么做了!
有这么一句话,世上事哪有这么多巧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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