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去往岳府的路上。
马车内,安盛平穿着件宝蓝色的长衫,头上别着根乌金白玉簪子,腰间系着条镶嵌着玉牌的腰带,一手端着个茶杯,一手时不时地按按仍在发痛的太阳穴。
他很久没喝过这么多酒了,再加上昨晚那么一闹,也没休息好,所以今早难免有些宿醉的反应。
宋慈就坐在他对面,仍旧是件青色的窄袖长衫,只是较之昨日那件,显得更加精致也更干净些。袖口和下摆绣着暗纹,比起安盛平的华贵,倒也有种不失文人之气的风雅。
昨夜他本想验过了岳公子的尸首便离开的,谁知后来安盛平他们也去了义庄。
他索性求了个方便,连带着把那上个月遇害的,名叫吴晋的师爷也给验了。
吴晋死了半月有余,却一直被安盛平压着,没有下葬。虽然差人做了简单的处理,可最近的天气不好,总是时不时下上一场雨,潮湿的空气使得那尸身多少有些腐烂……不过好在基本的检验还是可以完成的。
吴晋和那岳公子一样,十指乌黑,且手指上还有一个簪子扎破
的小洞。
死亡的原因也是被人掏了心,至于脸上有没有带着笑……因为时间太长,已经看不出了。
至于更早的两位受害者,因为当时此案还没有得到重视,所以那两个人早就已经入了土,下了葬。如果还想要检验,就只能开棺验尸了。
虽然宋慈有这个心思,可一旦涉及重新挖坟,就不是那么简简单单,只需安盛平一句话就能行得通了。
起码,也要有对方家属的同意才行。
所以,与其浪费时间去苦等那两家的允许,还不如抓紧时间,先去把现在还能找到的细节好好整理一番。
于是一大早,他们便乘了马车,一起朝着刚遇害不久的岳公子的家而去。
车厢内无聊,两人一边聊着案子,一边说着昨夜验尸时的发现。谈着谈着,许是太过沉重,话题竟又回到了那位值守老伯的身上。“所以?”“所以我就给了他二十两银子,让他压压惊,省得他以为自己见
了鬼,而且还是深更半夜,会带着小厮去义庄敲门,上赶着吃人的饿死鬼!”
宋慈笑了:“安公子果然是出手阔绰啊,你知不知道,一两银子就能买上一亩田了,这足足二十两,可够那老伯下半生毫无后顾之忧了。”
他说这些话时,并无嘲讽之意,反而像是夸赞一般,并不会让人听了不舒服。
因此,安盛平反而有些得意起来,感觉那一蹦一蹦的太阳穴,也没有刚才那么恼地的疼了,“你把人家吓着了,我这个当兄弟的,自然要给他压压惊。再说了,这义庄的值守不好找,难得有个人愿意当,不得多给些,让他高兴高兴?”
宋慈没理会他,看似漫不经心地掀开车厢上的帘子,朝外面望了望,好似自言自语般低声道:“是啊,有了这二十两,还当什么义庄看守?这么辛苦,不如回家享清福去了。”
他这话说完,安盛平才彻底傻了眼,万一那老伯真的不干了,让他去哪里找个肯守着一屋子死尸的人……
再看宋慈,原本带着笑意的脸,竟也透出几分坏意。安盛平无奈地摇摇头,心里长叹一声,交友不慎啊!
“到了。”
正想着,马车停了下来。
不等人来扶,宋慈先自己撩开帘子,跳出了马车。安盛平紧随其后,也从车厢里探出头来。
岳家原本也是富贵人家,可今非昔比,这宅子俨然也成了凶宅。虽然除了那位岳家小公子外,并无他人遇害,可毕竟死过人,
而且还不是好死,因此包括他亲爹娘在内,也没有人敢再住在这座宅子里了。
才不过短短的三天,这里便人去楼空,只留了个四十来岁的门房守着。
那门房皮肤黝黑,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倒是老实。
安盛平看着他,心里默默嘀咕,万一那义庄的值守真的不干了,他就重金聘了这人过去,反正看凶宅和看死尸也没什么两样,这人
既然可以留在这里,说明他胆子也不小。
因为除了那门房,这岳府再无他人,所以审查起来倒是方便得多。因此宋慈也不顾忌,直接撩了下摆,跨步朝着大门前的石阶走
了过去。
“你信中说,那女鬼是夜半时分,被人用大红绸缎抬了棺材,放到新郎家中的?那抬棺之人,可曾有什么发现?”
“没有,那抬棺材的一共有四人,四个人都是红衣红裤,脸上戴着个恶鬼的面具,也说不清究竟是人还是鬼。”
“那面具我看了你画的图样,又对着书本查了查,乃是地狱第一恶鬼,名唤罗刹。”
安盛平蹙眉:“罗刹?”“正是,”两人一起举步,迈上门槛,宋慈缓声道,“而且那罗刹
还分男女,男的朱发绿眼,女的样貌美艳,专以食人血肉为生。”食人血肉?那岂不正是在说那方玉婷嘛!
见安盛平低眉不语,宋慈摇摇头,又径自说道:“你想想,这深更半夜的,四个猛鬼罗刹抬着副挂满大红绸缎的棺材,棺材里又躺着个妖艳动人的美女……这架势,简直就是话本里才有的情节啊!而且……”
而且,还是那种最香艳、最吸引人的话本才是。
只是,这不是虚构的传说故事,却是活生生发生在现实里的情景。也难怪那些亲眼见了此番景象的人都吓得闭口不言,纷纷远离了这充满恐怖回忆的血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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