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延朔拍了拍手,恍然大悟道:“我说干吗非把窦天宝的尸体搬到后院来呢!还是宋公子有办法!不过……”
他说着,话锋一转,索性蹲在了那尸体的旁边。
“窦天宝身上只有额头处有个被割伤的痕迹,就算再加上这膝盖处的伤,想来,也不至于会送命,至多能推断出他生前曾与人有过瓜葛。”
“徐大人这次倒是错了。”“哦?”
宋慈苦笑,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却依旧解释道。“刚刚我检查过死者的手掌和指甲,他指缝中有些绿色的线头,
应该就是那位绿荞姑娘身上的。他指关节上有些瘀青和血污,这说明,他生前曾经和人发生过冲突,但是他除了手上,其他地方再无别的痕迹,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在这场打斗中,他一直处于施暴的一方,对方毫无招架和还手的能力,所以他才没有任何防卫伤。此外,他虽然无明显伤痕,可却有三处例外:一是这膝盖;二便是他的背部,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背上有几道淡淡的血痕……”
宋慈说着,将窦天宝的尸身翻了过来,果不其然,他背上确实有几条血痕,应该是被人抓伤的。
“我怀疑,这背上的伤,是昨夜绿荞姑娘所致,至于他的膝盖,可能是趴跪在床上造成的。”
此话说完,一片沉默。
宋慈这话里的意思实在明显不过了,窦天宝昨晚与绿荞有着激烈的房事,且在这过程中,窦天宝曾经对女方施暴,而那绿荞除了挨打的份儿,竟连一丝一毫反击的能力都没有。
本来几个大男人围着一具全裸的男尸就够尴尬了,结果现在还要讨论这些,实在是……
“咳咳!你说三处,那这最后一处,必定就是他头上的这个伤
口吧?”
安盛平咳嗽了几声,背着手,巧妙地转移了话题。
“是,但是我的观点和徐大人一致,这伤口虽然新,还挂着血污,却不足以致命。”
“那也就是说,这窦天宝的死因,应该不是与人发生冲突,然后遭受外力伤害所致了?”
宋慈摇摇头:“倒也不是那么绝对,不过就表面现象来看,似乎不像是因为外力,可……”
他说着,仿佛陷入思考,沉默了一会儿后,又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顺手将手中的红伞递到了安盛平的手中。安盛平虽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下意识地接了过来。
然后,便看见宋慈又蹲下了身,似乎心有不甘地,又将那窦天宝的尸体从头到脚,仔细检验了一遍。尤其是死者的头部,他这一次居然直接将那窦天宝的发髻解开,用手在窦天宝头上一寸一寸地触摸,也不知在找些什么。
不知是因为后院的光线要比屋内充足,还是他这次检查得比较细致,总之,当他摸了一会儿后,终于有了新发现,原本蹙紧的眉头竟也微微舒展了开来。
“怎么样,难道有新发现?”
安盛平心里莫名一阵紧张,忍不住问道。
偏那宋慈却卖了个关子,并没有明确地告诉他,只是点了点头,却并没有吭声。
这回,反而轮到安盛平郁闷了,无奈地笑笑,倒也没有追问。
“不管怎么说,还是去问问当事人吧。”徐延朔是个急性子,而
且他办案多年,对审讯犯人也比较在行,此刻,他很想问问绿荞和阿乐,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他也不相信阿乐和那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小姑娘会做出这种事来,所以很想尽快将此案了结,也好还给他们一个清白。
“比起审问他俩,我倒是想先了解一下这窦天宝的底细……”宋慈说着,也不起身,而是转过头,蹲在那尸首前,朝着阁楼上的柳仙仙招了招手。
柳仙仙一直关注着后院的一切,此刻见宋慈对自己微笑招手,不由愣了。
“老板,”赵金玲也有些纳闷,“那公子是什么意思?他是想让咱们下去吗?”
“下去就下去,反正咱们行得端,做得正,这件事不是绿荞干的,谁也别想冤枉咱们。而且……”柳仙仙说着,微微一笑,“我也想看看这人到底有什么本事,居然能让那死鬼与他一见如故!”
“死人叫窦天宝,是长乐乡最大的酒庄天福号的二当家。”柳仙仙摇着扇子,坐在后院的石凳上,一边优哉游哉地品着一壶桂花茶,一边无关痛痒道,“他上面还有个哥哥,叫窦天福,下面有个弟弟,叫窦天赐。”
“既然酒庄叫天福号,想必是老大窦天福一手创建的吧?”宋慈虽然不认识他们三兄弟,但是仅听名字也能猜出个大概。
“是啊,那窦天福可是个吃苦耐劳的,早年为了这酒庄没少操心费力,结果他辛辛苦苦打拼,下面两个弟弟却一个比一个叫人操心,不仅没为酒庄出什么力,反而变着花样在外面花天酒地,糟蹋
银子。”
像这样父母兄长在外操劳,晚辈却在外面败家的事情屡见不鲜,其实说白了,这种情况就是家里惯着,让他们这群败家子以为赚钱容易,所以才会这么变本加厉,不知好歹!
“那窦天宝娶妻生子没?”这次问话的是徐延朔。“娶了,而且不止一个,他家有一妻两妾,不过孩子倒是没有,
也不知是不是这厮不行……”
说到这里,柳仙仙冷笑一声。她这么说完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反而是在场的几个男人都尴尬了起来。
“这窦天宝是你们这里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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