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意乐呵呵地哈热气来搓手,她没戴手套,衣服上也没兜,所以十指已经冻成红色。
“手套呢?”他问。
“忘在学校了。”她说。
“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在兜里。于是,他解开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儿有那么娇气,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腾。”
写意眼珠子一转,“这样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当时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刚才焐热的温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时将那个口袋撑得鼓鼓的。
然后,写意嘻嘻地冲他笑,“这样就好了。”
她的五指从厉择良的指缝中穿过去,顺利地与他扣在一起。厉择良的手不经意间似乎僵了僵,紧接着,他没有刻意地迎合,也没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几下,将温暖传递给她。
接着,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着说:“对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写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过,等一会儿阿衍就会来暖和你的。”
厉择良哑然失笑。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起并肩回家了。不知道是走得急,还是气温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紧张的缘故,握着厉择良的那只手的掌心开始有汗。她想伸出来擦一擦,却又不敢。她怕自己轻轻一动,惊动了他,再也不肯让她握。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要不是她厚着脸皮冒出这么一个主意,还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从第一次相识到第一次牵手,居然经过了七年。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只手不要了吗?”
“什么?”
“你的右手。”
“要!”
于是两人调了个方向,换手又牵了一次。
写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乐什么?”他问。
“没什么啊,没捡到钱。”写意敛了笑,学着他平时的样子,板着脸说。
其实,她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以后就一律不买手套了。
厉择良还有一个爱好,便是看球。她很难想象,他那样内敛的一个人,怎么对那种运动感兴趣,虽然知道他从来不玩儿。他倒不是很狂热的那种,只是周六都会空一点时间打开电视机看当地的转播。他看球的时候,沏一杯茶坐在那里,一个人静静地看。每逢他看到激动之处,握紧拳头,会一下子站起来,再缓缓坐下。
“他们踢来踢去老是不进,多烦啊。这么多人抢一个球,不如让裁判一次多发几个。”
他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噤声。
才过了一会儿,她在旁边就又开始坐不住了。
“难道你选德国的原因,是为了看球?”她问。
“那我来看球,你来做什么?”他反问。
“……”
写意瞅了瞅他,这个问题问得很没有挑战性,难道他还不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
那个周末,刚好是圣诞节前的最后一轮球赛,他开车载她去临近的法兰克福一起看现场。临走的时候,她背了个小包,将所有需要的东西带齐了,出发。
他突然问:“手套带了吗?”
“啊,”写意故意说,“我好像忘带了!”
“我明明见你放在椅子上的。”他说。
“是吗?”她装傻。
“是的。”他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递给她赶快回去拿的眼神。
奸计还没开始实行,就被识破了。她哀怨地看了看他,却不得不遵命。她从来没有去现场看过球赛。他们的位置很靠前,正好坐在主场球迷的中间。写意抬起双手,跟着他们学那些手势和口号,全然是一副投入的样子,再也没有抱怨无聊。中场下起雨,幸好她穿着雨衣,他戴着鸭舌帽。当主队进球的时候,写意和旁边的球迷一起蹦起来。
她抓住厉择良的手,兴奋地大叫。
他微微一笑,拉住她,“别喊了,嗓子喊哑了。”
那场比赛,升班马法兰克福奇迹一般力克卫冕冠军拜仁慕尼黑,场外天寒地冻还飘起了纷纷的雨雪,球场内的热情却一浪高过一浪。主裁终场哨声吹起的那个瞬间,大家都欢腾起来。旁边的一个和写意击掌庆祝的德国球迷,激动地将手上的队标围巾绕在写意的脖子上,大喊:“ebrac!(译:你给我们带来了好运!)”说完,毫无征兆地捧起她脸,在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写意心里也乐得很,还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她随即跟着那群人一起高歌一起退场,上了一级台阶,发现厉择良还留在后面,帽子压得低低的,瞧不到眼睛。
她伸手准备碰他下,说:“阿衍?走了。”
就在她碰到他胳膊的那个瞬间,他拉过她,将脸凑过来。
她刚才上了一级的台阶,显得还比他略高一点,所以需要他稍微抬头,她雨衣上的帽子还戴着,因此耳朵能听见雨滴打在雨衣上滴滴答答的声音。她看见他靠过来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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