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其实也是一个人的事。
在她结束了和她爸的通话之后,方见纱和喻柚见了一次面。是喻柚主动在派出所门口等的她,她觉得她有数个问题想要问方见纱,关于方见纱本人,关于夏耀节,但太多问题一起问出来未免显得太过于莽撞又不知好歹,毕竟又不是只和她见这一面。她这么想着,只问了一个问题。
她问方见纱,如果在一段关系里,看起来永远是她喜欢得多一点,那她会不会觉得不平衡。
方见纱沉思了不长不短的时间,对她说她不觉得那有什么。
恋爱不是谈生意,这个行为本来就是不确定和无法权衡的。她曾经希望权衡,曾经希望付出和回报能够成正比,甚至希望在关系上压着对方一头。
这是一种傲慢。
结果神奇的是,这种傲慢就在那个任谁看来都极其丢人的夜晚,从她体内似乎蒸发得一干二净。
喜欢是一个人的事。
它是一种坦然的,真诚的,不应该夹杂着任何杂质的感情。它应该给自己之后的行动立一个目标——就好像有一个小人挥着小旗子在她眼前飞一样,而不是用这种感情去要求其他人去为自己做什么。
就算对方拒绝了她,就算对方什么都不做,她也是坦然的。
就算她有一天不再喜欢他了,就算她的感情走到了尽头,她也觉得,这会是一段很好的经历。
而且,她在心中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悲观。对她喜欢的人来说,她也并不是那一个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
关于这桩新闻,奚洛的理智也确实觉得这回事不应该构成什么了不起的问题。但他内心还是觉得不对劲,因为这个时间点实在太不对了,他有点怕方见纱认为她只是他利用来克服那什么女性恐惧的工具,用完了就扔了,然后过河拆桥地回头就找了个女朋友,作为她欺压了他这好几个月的报复。
他越想越觉得这套逻辑是完全连得上的。
更要命的是,他觉得,他和方见纱的脑回路,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完全相通。
是,他承认,他是在紧要关头推开了她,他是觉得自己没准备好,也不知道怎么才能算得上准备好,可能这种事就不存在准备好的那一天,这个想法从源头上就是错误的。他在那天之后就知道自己得找个机会过去道歉,且先不论他想要将和她的关系怎么发展,就单纯地对自己临时脱逃这回事道歉。
结果歉还没道就来了这一出,他说心里不打鼓是假的。
就在他在电话里接受了一番来自程珈奈的大肆嘲笑,他也不客气地呛了回去之后,手机上突然来了个电话,电话是宠物店打过来的——这之前,奚洛把这鹦鹉接回战队养了两天,觉得实在太吵又送了回去。店员是个年轻女孩,紧张又害怕地说他那只寄存在宠物店里的鹦鹉被放跑了。
“跑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奚洛对着电话叫出来。
“刚才一位……”店员欲言又止,“总之,您能不能先过来一趟……”
奚洛抓着手机,回头苦着脸看了看周雄也:“宠物店店员说,我那个鹦鹉跑了……”
有句话名曰祸不单行,奚洛觉得,十分适合形容他目前的状况。每件事看起来都不那么大,其中也不存在什么致命的无法解释的误会,但每件突然出现的小事就这么噼里啪啦地像是无限掉下来的俄罗斯方块那样重叠起来,在心里造成的冲击也不算小的。
当然,连着冲击一起出现的,还有愤怒。
那家宠物店就在他们战队附近不远,周雄也说总之先过去看看,奚洛就皱着眉跟在了后面,一路走一路说自己最近是不是有点倒霉。
“哎队长你觉不觉得人的运气就是这样啊?”他念叨,“我想起来了我之前也是的,一段时间运气特别好,然后马上就开始倒霉,感觉倒霉的时间得比运气好的时间长上好多……哎不行,我觉得我得开始夹着尾巴做人不能太嘚瑟了……”
他们到了宠物店,里面除了店员之外还有一位穿着灰色长大衣的阿叔。店员警惕又紧张地盯着阿叔,阿叔则是好脾气地笑着。
这位阿叔看起来约莫五十岁上下,头发白了一些但没染,用发胶整个利落地背到后面去。站在一排关着猫猫狗狗的宠物笼前,表情有点玩味,又有点无奈。
这谁啊?
奚洛打量了一下这阿叔。
一把年纪穿成这样,他以为他是在走秀吗?
“你说鹦鹉飞了是怎么回事啊?”安全起见,他没理那阿叔,而是直接问店员。
小店员被这么一问,立马急急火火地解释起来,她说鹦鹉原本是拴着的,结果这位先生过来之后说想看鹦鹉,她就一时在接待别的客人,眼睛没好好盯着看,鹦鹉就被放跑了。
店员一边说一边特别生气地瞥着那阿叔,那意思就摆明了是想把责任全推他身上。阿叔倒是不说话也不反驳,就眯眼笑着看着奚洛和周雄也两个人。
就周雄也那张脸,第一回见他敢和他直视的人都不多,别说这么盯着看了。奚洛顿觉这位阿叔不简单,是个狼人。
其实他对鹦鹉飞跑这回事,内心存有一种很盲目的乐观主义。他这鹦鹉性格一贯的自由奔放,哪儿都愿意去就唯独不愿意在家里待着,给它拴笼子里那等于就要了它的半条命,反正放它出去飞,它飞够了还是得乖乖回来要口饭吃。
所以,关于这只跑
喜欢我的恋爱脚本总是出错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