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钢笔灌注墨水,他打开本子写上“雪山飞狐”四个字。
《雪山飞狐》主要讲述《雪山飞狐》主人公胡斐的成长历程,可以看作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小说以主人公胡斐除暴安良为故事的中心,讲述了胡斐为追杀凤天南在路上所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与程灵素、袁紫衣所发生的爱情。
“胡一刀,曲池,天枢!”
“苗人凤,地仓,合谷!”
一个嘶哑的嗓子低沉地叫着。叫声中充满着怨毒和愤怒,语声从牙齿缝中迸出来,似是千年万年、永恒的诅咒,每一个字音上涂着血和仇恨。
突突突突四声响,四道金光闪动,四枝金镖连珠发出,射向两块木牌。
江辰手上的钢笔刷刷快速写着,抒写的速度有点快,但是字迹依然工整。
宝岛用的是繁体字,而大陆用的是简体字。
如果不是继承原主的记忆,这繁体字别说是写了,就算是看也不一定看懂。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有些原主的文化功底,他写出来的文字用词巧妙,合适,遣词造句更是精彩。
有些原著的故事主线,加上他的源源不断的创意,这“飞狐外传”更加精彩,剧情跌宕起伏,伏笔巧妙,套路不断,让读者看了如痴如醉,茶饭不思,欲罢不能。
沉浸在创作过程,江辰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不知道写了多久,当钢笔出不来墨水的时候他才清醒。
这手写实在太辛苦了,这握笔的手酸麻不已,他甩了甩手,左手揉了揉右手。
看着满满的几页字,看了下闹钟,才过去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大概写了两千多字。
如果用电脑码字,他两个小时能码万字。
这效率也太低了,照这样下去,他要写完金庸先生的十五部小说要多长时间。
给钢笔重新注入墨水,休息了一会,他接着写。
中午依然是馒头泡水吃。
吃完以后,躺着午休,睡了一个小时,醒来接着写。
今天吴继钊并没有过来,他沉浸在小说创作也没有注意。
接下来几天,他除了到外面买点吃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隔层创作小说。
几天下来他已经写了五万多字。
金庸的“飞狐外传”总共是五十多万字。
他是白天写,晚上写,这几天才创作五万多字。
按照这个速度他的“飞狐外传”要创作完成估计要一个月左右。
只是对着写字的熟悉,他写字的速度有提升。
这一天他正在创作小说,突然听到楼梯有人上来,他停下写字,抬起头一看,一个美丽清纯的女孩出现自己面前。
“继钊你来了。”
江辰让她看到自己的丑脚,可是他不像原来自卑急忙去把裤管拉下来,然后着急穿辅助鞋。
此时的郑丰喜灵魂是江辰,所以他有种旁观人的角度,自然能泰然处之。
“丰喜你在干什么,这几天你都没去找我。”
“继钊我正在写武侠小说,这几天都在忙这个事情,你还好吗。”
“嗯,就是不放心你来看看你。”
“过来坐吧。”
“你写什么小说让我看看。”
继钊虽然五官不错,但颧骨突出、脸颊稍宽、大额头等明显带有欧美大气风格的五官特色,在喜欢传统美的大众眼光中,完全不突出。
并且,她的眼神中总是透露出“千年冰山”的寒意,像是炎炎夏日里的一杯竹叶茶,又像是深秋的烈烈冷风。
继钊三庭五眼,非常均衡,这种像是上帝的手精准雕琢过的五官,会给人一种浓烈的大气、精致感,异常端庄。
身材也是不错。
吴继钊和苏萌比起来,苏萌会更加漂亮,身材也胜过吴继钊。
怎么说吴继钊也是难得的美女。
江辰把本子递给她。
她从第一页开始看:“雪山飞狐”,她轻生念道,她的声音就像白云那么温柔。
她很认真看起江辰写的小说,本来还只是好奇看看,只是当她看着看着表情越来越吃惊,看着小说的文字如饮美酒,这文笔实在太好了,而且故事精彩绝伦,人物刻画和感情渲染十分出色,这短短几万字,她竟然用半个小时读完。
恋恋不舍把本子还给他。
“丰喜你写得实在太好了,有种大家的风范,文笔老练,故事精彩,这是我见过最好的小说。”
“多谢夸奖。”
“我说的是真的,只是太短了,丰喜你赶快写我都等不及了。”
“继钊我有个事求你……”
“什么事你尽管说,我能做到绝不推迟。”
“你能借我点钱吗,我最近不想找工作,只想在家里创作。”
继钊从身上把所有钱拿出来。
“我身上只有这些,如果不够我再回去拿。”
“够了,这些够我花销一个月。”
“丰喜你还是吃馒头泡水吗,这样不行你的身体受不了。”
“没事的,我还年轻身体受得了,等我小说出版了有了稿费了,我就吃好一点。”
“丰喜你真苦。”
“我并不觉得苦,我能赚钱养活自己,我还有你这么漂亮善良的女朋友,我很幸福。”
“丰喜在你面前我才应该自卑,我的精神是残疾的。”
“继钊不要这样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江辰拉着她的手,拉着继钊的手,就像拉着别人女朋友的手,有种别样的刺激。
继钊一脸害羞,她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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