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则带着萧晴来到了舞会现场。
此时已接近八点,豪华的大厅里聚集了诸多商界名流,男人们各个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女宾们的妆容也是无懈可击,各色晚礼服配上光芒闪烁的首饰,晃得人眼花缭乱。
萧晴很少去这种场合,在她记忆里,只有高中时代曾被老爸逼着去过一次舞会,因为穿不惯尖细的高跟鞋就偷偷开溜了,回去后还被妈妈臭骂了一顿,说她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就算打扮得再像个大家闺秀,骨子里还是个市井小流氓。
虽然妈妈说话有点刻薄,却是一针见血,道出了萧晴的本质。
她自小在爷爷身边长大,养成了随性洒脱的性格,最讨厌这种正式的舞会了。一来,她不想假惺惺地跟陌生人寒暄;二来,她什么舞都不会跳,站在旁边呆子一样打酱油的感觉可不好受啊。
此时,看着大厅里盛装出席的陌生人们一张张灿烂的笑脸,萧晴的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忍不住想要找机会溜走,却被沈君则突然抓住了手臂。
“你去哪?”沈君则淡淡问道。
萧晴赶忙抬头冲他笑了笑,“呵呵,我……突然……”
“突然头疼?”沈君则的语气很平淡,扭头看她的目光却十分锐利,“还是,突然想去洗手间?”
被他一语道破心思,萧晴的笑容不由得有些僵硬,干咳了一声,小声嘀咕:“洗……洗手间。”
沈君则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看,沉默良久后,才压低声音道:“既然来了,你最好给我安分一点。现在想逃,太晚了吧?”说罢,便伸出了手臂,示意萧晴挽住他。
见他冷着脸,心情似乎很差的样子,萧晴只好偷偷撇了撇嘴,不太情愿地伸出手来,默默挽住了他的胳膊。
沈君则本就长相俊美,走到哪里都能轻易吸引人的眼球,再加上今天他穿得很正式,黑色的西装剪裁极为合身,穿在身上完全就是《时尚先生》封面模特的现场版。萧晴也经过精心的打扮,宝蓝色的晚礼服衬托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脖子上闪亮的钻石项链更衬得她光彩照人,
两人携手出现,走在一起看上去非常般配,瞬间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
从来没出席过这种舞会的陌生女子,十分亲密地挽着沈君则的胳膊,这奇怪的画面自然勾起了一群人的好奇心。大部分人的目光中透着好奇,一双双眼睛都忍不住往萧晴的身上瞄。
被那么多目光盯着看,其中还包含着嫉妒和憎恨,萧晴的脊背不由得有些发毛。穿着不习惯的高跟鞋,每走一步,都觉得像在走钢丝一样。萧晴真想大吼一声:又不是动物园放出来的大猩猩,有必要那么好奇地围观吗?!
沈君则倒是非常镇定,对一些相熟的人点头问好,带着萧晴穿梭在舞会现场,脸上依旧没有多少表情。
“嗨,沈总,好久不见啊。”有个陌生的男人挡在了两人的面前,笑得非常灿烂。
萧晴忍不住看了沈君则一眼,就见他微微笑了笑,跟面前的男人握了握手,道:“扬总,好久不见。”
男人扭头看向萧晴,笑着说:“这位便是沈太太吧,果然是天生丽质啊。”
沈太太?
他在叫我吗?
萧晴怔了一下,见对方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想起身旁的男人确实姓“沈”,所以自己被叫做“沈太太”,这么一想,心情突然就有些郁闷。
沈太太这个称呼实在太难听了,从小被人“萧晴”“萧小姐”“丫头”叫惯了,突然来个“沈太太”,实在是别扭得很。“太太“这个词,让她很容易联想到电视剧里那些面黄肌瘦弯腰驼背的老婆婆,或者那些穿着旗袍涂着口红整天算计老公找了几个小三的无聊女人。她才二十出头,居然跟“太太”两个字联系在一起?还不如叫姑奶奶来得爽快呢。
萧晴心里郁闷,脸上倒还装着笑脸,学着沈君则的样子跟对方握了握手,客套地说:“杨总您好,常听君则提起您呢,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幸会幸会,久仰久仰。”
萧晴这颇有武侠小说风味的问候语让男人怔了一下,接着又笑了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哈哈哈,沈太太客气了。我跟沈总也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听说前段时间你们结了婚,本想亲自去道贺的,可惜生意太忙走不开,呵呵,难得见沈太太公开露面,来,我敬你们一杯,祝二位白头偕老。”
说着就从旁边拿过一个酒杯,递到了萧晴的面前。
萧晴还没来得及说话,沈君则突然伸手挡在了她的身前,淡淡道:“她不会喝酒,我代她喝了这杯,谢谢杨总。”说罢,很豪爽地接过那杯红酒,一饮而尽。
那男人敬完酒就识趣地走开了,萧晴看了眼身旁的男人,他依旧面无表情,一杯酒下去,眉都不皱一下。
自那姓杨的先生打了个头阵之后,沈君则和萧晴就接二连三被人拦住。沈君则偶尔也会介绍一些朋友给萧晴认识,萧晴便套地跟那些人寒暄,当然,嘴上说着幸会幸会久仰久仰失敬失敬,一转身她就忘了对方的姓名。
“哎呀,这位便是沈太太?天生丽质,跟沈先生真是绝配啊!来,我敬二位一杯,祝二位幸福美满!”
“君则啊,你终于舍得把太太带出来了?别藏着了,以后多带出来走走嘛。来,沈太太,我敬你一杯”
“哟,这位莫非就是沈太太?来,干了这杯!”
“……”
刚开始听到有人叫“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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