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印在古代是有辨认价值的,衙门让犯人画押,就是把手掌印在纸上,将来比对手掌的外形以作确认用。很显然,这样的手掌印最多只能作为排除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有同一的证据,因为具有相同手掌大小人太多了,不象指纹那样有同一性。不过也大致可以作为一种不准确的证据来使用。
萧家鼎检查了尸体的手脚,发现手部已经出现了尸僵,同时,身体背部也出现了尸斑。腋下还有一些体温,综合判断,死亡时间应应该是两个时辰(四个小时)左右。也就是说,是天黑之后不久。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一黑,街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人了,特别是这种比较偏僻的街道。所以有人被杀也没有人发现。
勘察完毕,让仵作过来用拓印的办法取下了那半枚手掌印。在仵作对尸体进行检查的时候,萧家鼎反复观察那半个手掌印,又用自己的手掌印比较了一下,发现手掌印很纤细,特别是手指,比较修长。——难道,凶手是一个半大的小孩或者是一个女人?
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惟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这两种人都是不好惹的,不过,毕竟势单力薄,这两种人要想行凶杀人,特别是使用刀子,那难度要比男人大得多。所以,萧家鼎并不认为凶手是半大的孩子或者女人,因为很多的男人的手掌也是比较纤细修长的。
这时,仵作勘验完毕,向萧家鼎禀报说死者除了脖颈部的那一处很深的砍切创之外,没有别的伤痕。证明死因就是脖颈血管和气管被砍断而死亡。这个没有超出萧家鼎的预测。
萧家鼎让仵作处理尸体,让戴捕头派人对案发现场附近的住户和商家马上进去调查询问,看看有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或者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与此同时,萧家鼎问了发现尸体的更夫,这更夫吓得脸色苍白,到现在都还在发抖。萧家鼎问起事情经过,更夫说他当时路过这里的时候,正好小便急,便到街边撒尿,便看见了这具尸体。萧家鼎马上把他的手拿起来看了看,手不太干净,应该是没有清洗过的,拿到鼻子下面闻了闻,没有闻到血腥味,可以初步排出是更夫贼喊抓贼。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萧家鼎首先要排出更夫的嫌疑。
接着,他又询问了丁肇的妻子。得知丁肇接到衙门来人的传信,说让他马上去衙门,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萧家鼎听了忙问是谁传信的,丁肇的妻子说她很少出门,跟衙门的人不太熟悉,不过穿的是衙门皂隶的服装,那人说了这件事情之后,便说要去通知别的官员,就骑马走了。等到丁肇出来的时候,那人已经离开了丁家。萧家鼎又问那人长得什么样子,丁肇的妻子说他去开门,来人就在门外说话,并没有进来,而那时候天早就已经黑了,看不清那人的相貌,身材比较瘦小,脸有些黑,眉毛很浓,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牵着一匹官马。因为州府衙门的官马都是引进的大宛的高头大马,比益州当地的蜀马要高大一些,速度很快,而且屁股上有专门的衙门官马的烙印,所以比较容易辨认。
从此人牵马来看,应该是州府衙门的人。萧家鼎马上让戴捕头派人前往州府衙门核实这件事情,看看到底有没有紧急公务要商议,如果真有,那传令的人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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