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属于**,尽管他已经死了,我也没什么义务代他转达。
后者是主观猜测,做不得准,但我是这么想的,估计,林志也是...
有了破案的苗头,有了成功的信心,就有了工作的动力,林志迅速联系收敛尸体的属下,以确认身份为最优先事项,而提到尸体,他似乎才想起来,还有一个更头疼的问题在等着他解决——尸体有三具,两个是绑匪,还有一具,是三小姐的司机兼保镖...
林狐狸只带了王小梦这样一个还在实习期的菜鸟来度假村做笔录,除了卖可怜诉无奈,另一个目的也随着舒童的到来而显露无余——当舒童穿着三小姐那身脏兮兮的无袖长裙‘闪亮登场’并一照面就帅气的撩起一腿踢在我裤裆当中的时候,王小梦深信她就是被我约来度假却险些与我一起被绑的人,认为她是受到惊吓这才迁怒于我,殊不知,这妞脾气之所以如此暴躁,是因为她缩在被窝里吃着泡面看恐怖片,正在最紧张的情节时,四个壮得像狗熊似的大汉突然破门而入,二话不说,将她打卷扛下楼塞进了车里...
当然,如此意义上来理解,王小梦认为她是因为受到惊吓迁怒于我,也是完全正确的。
她几乎是将三小姐口述的经过重新背诵了一遍,不愧是教语文的老师,语气自然不做作,再加上有闵柔在一边帮腔,口供做的滴水不漏,王小梦丝毫未起疑心,还一个劲的安抚舒童的情绪。
、、、
原本闵柔在度假村酒店准备了几个房间和一个多媒体会议室,提供给警方临时办公,但林志婉拒了,作完笔录后,便带着王小梦离开了度假村,命王小梦将不姓江的江家人统统带回局里接受审讯,而他自己,则去了搜捕沙之舟的第一线。
我杀了人,但是在认定为正当防卫之前,并没有受到警方任何限制,大概,是因为我本来就被‘限制’着的缘故吧,林志临走前,特别交代了虎姐,一定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寸步不离的保护我,最好,晚上睡觉都不要分房间,天晓得沙之舟会不会又潜回度假村。
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我乐意,可众女哪里放心?于是,林志丢下的这句话,又炸窝了...
我不知道与我关系暧昧的几个丫头是怎么商量出来的结果,但最后,与虎姐一起到我客房里来的,只有楚缘...
ps:又一个哥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看丫自嘲踏入人生的坟墓却一脸幸福的炫耀,想戳他眼,羡慕嫉妒了个去啊...
ps2:两天一夜没合眼,实在熬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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