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能够这么快的恢复了些精神,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包括丁翔。
他也没想到,那么重的伤,几乎致命,可大黄却真的挺了过来。事实证明,灵液是正正经经的好东西……虽然,对此丁翔早已经不再怀疑。
拉姆为大黄准备的牛奶,大黄一口都没有喝。小黑也义气的守在一旁,陪着兄弟挨饿。在兰斯父子看来,这两只小狗崽兄弟情深得都有些让人感动。
可丁翔很清楚,这两货是在等他回来给它们加餐呢。
不管是鲜美多汁的牛肉,还是新鲜营养的牛奶,对于狗狗们的诱*惑,都远远比不是那一碗散发着淡淡馨香的灵液。
丁翔好气又好笑,但念在大黄救主有功,小黑也表现得忠心梗梗的份上,这顿晚餐,特意给它们准备了一大盆,当然,是混在牛奶中的。
看到两个小家伙头也不抬的喝的起劲,走进来的拉姆大感奇怪:“boos,难道一定要你亲手喂的牛奶,它们才会喝吗?”
“不是,俺这两狗儿子是颜值控。”
“沃特?”拉姆棱线分明的标准日尔曼帅哥脸上,满满的大写着“慒逼”两个字。
“意思就是说……你丑的,让它们没有进食的胃口。”
“噢……no,boss,你这是诽谤。不能因为你是boss,就抹杀我的英俊与帅气。”
“哈哈……”
眼见着大黄精神了许多,腹部缝合的伤口,也肉眼可见的开始愈合,丁翔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甚至连刚刚买完枪后,账户上所剩无已的数字带来的忧伤,都淡了许多。
“拉姆,你过来有事吗?今晚我可没有心情陪你去lol。”
“nonono,我不是来找你打游戏的,boss,我的父亲让我来问你,有没有兴趣去练枪,他已经在树林那边弄了一个简易的靶场。”
“这个当然有,必须有!我那阵儿就想在镇上的靶场练来的,可被兰斯大叔给拦住了。”
“嘿,boss,你还是太蠢!”
拉姆卖弄的说了句中文:“镇上的靶场是按时间收费的,还会另收靶位钱。”
“擦,那叫太单纯,什么太蠢,不会中文发音,就不要乱卖弄。”
被拉姆这个家伙调戏了,丁翔有点恼羞成怒,将伯莱塔92f别在腰间,又随手抓起hk33就要向外跑。
“噢no,boss,你绝对不能这样持枪,不管在什么时候,除了射击之外,枪口永远都要对着地下,还有……”
“泄特,我知道的。我的射击教练是兰斯大叔,而不是你。”
看到丁翔气急败坏的样子,拉姆耸耸肩:“做boss的人,都是最擅忘的。难道你忘了在几个小时之前,我还一枪就放到了一头三百多磅的大野猪吗?”
“你那是蒙的,别以为我不知道!”
“噢,那怎么可能,我的枪法是经过……喂,boss,你等等我,我还没说完呢。”
……
“等你说完,然后继续被你打击吗?”
丁翔侧目瞥了一眼在身后追跑着的拉姆,嘴角轻咧:“还是赶快去找兰斯大叔指点一下。”
靶场并不远,即便不骑马,十分钟左右也能走到了。事实上,蓝星牧场就只有这么大,一百多英亩,即便在土地比较值钱的俄勒冈州西部,也只能算是一个微型牧场。
在德州、在蒙大拿,占地过万甚至十万英亩的大型牧场比比皆是,就连蓝星牧场的周围,也有不少的数千英亩以上的中型农、牧场。更不要说那些被大财团收购,全面实行工业化管理的巨无霸了。
穿着全套的牛仔装备,脚上亦是半高的牛仔靴,但穿行在及腰高的牧草中,依然有些吃力。好在还有牛道(牛群归栏时踩出的小道),丁翔与拉姆跑到牧场另一侧的树林边上时,几个用树枝和木板做成的靶位,已经立好了。
倚在一棵橡树上的老兰斯背着他那支心爱的雷明顿m700,肩上还扛着一支枪管很粗的短柄猎枪。
这个丁翔倒是很熟悉,同属雷明顿系列的雷明顿m870霰弹枪,这种枪几乎可以被称为美帝的国枪,亦称“万能武器”,使用者横跨军、警、民三界,是大多数美帝家庭首选的防卫武器。
但这款枪设计之初的目标,的确是作为一种民用狩猎枪支出现的。许多的牛仔也都很喜欢这种威力十足的霰弹枪,虽然射程有限,但射击面广,杀伤力强。不用精细的瞄准,就能有效的杀伤目标。
比起兰斯父子的雷明顿m700长步枪,还有丁翔的hk33半自动步枪,这种霰弹枪才是真正的大杀器,特别是对付野猪一类的猛兽时。
本来,丁翔也打算入手一支霰弹枪的,但兰斯大叔说他刚接触枪支,霰弹虽不用精细瞄准,但因为后作用力大,操作不当的话,反而会很容易对枪手造成一定的伤害。
说白了,就是老兰斯觉得丁翔是个菜鸟,还是弄个带瞄准镜的小口径步枪,远远的放冷枪就好了。至于与野猪的正面搏斗,还得是有猎人资格的老猎手才行。
对于这种说法,丁翔本想反对,他想说他的的力气并不小。有灵液强化、有《九方经》灵术修炼,虽还未入境,丁但翔现在的体质绝对是远超常人。至少在力量、敏捷、耐力等素质方面,他若不藏拙的话,说不定不用特技,就能去好莱坞出演anⅡ了。
考虑到这些秘密有些见不得人,更主要的是他账户里的数字,已经不足支撑再购入一支枪的“大手笔”了,所以,丁翔选择了放弃。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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