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好东西不少的地方,最常见的却偏偏没有。
毕竟血红的这个小诊所里,名贵昂贵稀奇的药材和药剂有很多,但偏偏没有最普通,最大众的医用酒精和碘酒。
所以眼下的李凡,也是万般无奈的,想出来了眼下这个下下策,先用最原始的方式给手术刀消毒。
整个消毒的过程是很快的,用不了几分钟就可以完事,而且此时情况是比较紧急的,李凡也顾不上太完整的消毒过程,毕竟如果时间拖的长一点,很有可能会导致狂犬病毒回流。
就在李凡即将给手术刀消完毒的时候,躺在病床上,处于昏迷状态的血红,身体却忽然剧烈的抽搐起来,同时,他的口中也开始吐死了白沫。
这是治疗之后的正常反应,这代表着病毒正在抵抗,在进行着最后的抗争。
这也是血红接受治疗之后,必须要接受的一个阶段,这相对于血红之前受的罪来说,想要承受起这种抽搐的感觉,简直是轻而易举。
所以李凡丝毫不慌张,虽然知道血红此时有咬舌自尽的可能,但是,李凡早已经准备万全。
在这种地方,随便找个什么东西,塞进血红的嘴巴之中让他咬住,都可以阻止血红的咬舌自尽。
木棍药瓶臭袜子,发霉的枕头被禄,这些东西统统都可以做到,让血红无法咬舌自尽。
而对住物品的选择,李凡也是有自己独特的见解的。
他随手将血红随意脱在地板上的皮鞋捡起来,李凡直接掰开血红的嘴,把皮鞋塞了进去。
臭皮鞋,而且是真皮的,配合着血红的脚臭,一块进了血红的嘴巴中,李凡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等血红脱离昏迷之后,一定会大吃一惊,说不定还会大吐一场呢,李凡可是很乐意看到这一幕的。
而躺在病床上的血红,还在抽搐不止,李凡的动作也没有停下。
虽说李凡现在已经把最困难的治疗阶段结束,但是剩下的时间也并不多了,用不了几分钟,血红就该脱离昏迷苏醒过来,如果不能赶在血红恢复意识之前给他放血,那就大事不妙。
于是李凡看起来很随意的。把手中的手术刀,刺向了血红那正在抽搐,晃动个不停的手指上。
其实把血红的手给按住,割破,放血,也是可以的。
可毕竟现在血红已经抽搐个不停,李凡如果想要伸手把他给按住的话,是极其困难的,就算李凡的力气大,也只能控制血红身体的一部分肌肉,而要给血红放血,最安全的方法是他的指肚划一刀。
可是,不好控制,李凡只能眼下的这种方法。
换了其他人,是绝对不敢冒这样的险,就算是真的要给患者放血,那也是要有其他人在场,把患者的手臂给按的死死的,不让病人的手臂存在剧烈的抖动之后,才敢动手。
但是那样操作,是需要人手的,按住血红身体的要有,大腿和手臂,专门控制血红手腕的人也得有,都得有专人牢牢抓住血红的手指,实在是太困难了,况且,李凡现在只有一个人,做起来这样的操作来,难度只会加倍。
但是李凡并不需要,他就是很随意把手术刀刺了过去。
这一种方法,相较于把血红的抽搐先给控制住,李凡更喜欢前者。
毕竟这种事情在看来,要做到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对于李凡来说,这都是小事情。
因为李凡手中的手术刀,已经刺中了。
不偏不倚,手术刀的刀尖,刚刚好扎进了血红无名指指肚里三五毫米。
这动作就好像是把手伸进高速旋转的螺旋桨一个道理,必须要快,还要准。
李凡这一刀的准确度很高,而他的速度也很快。
因为手术刀的刀尖,和血红的手指指肚,二者的接触不到半秒钟,这点时间都不够血红的手臂再次抖动一下,李凡就已经飞快的收手了。
这就好比,把手伸进螺旋桨之后,将面临的是手臂被绞断,被绞成肉沫,而现在这个情况,一旦失败就是血红小命不保。
而李凡做到的事情,就好像把手伸进了高速旋转的螺旋桨,然后又把手给抽了出来,顺道还把螺旋桨那边的螺丝钉给拧上了,这就是,李凡这个看似简单,实际极其困难的动作。
手术刀被抽离血红的指肚后,那指肚上的伤口,缓缓的溢出了一滴血。
李凡松了一口气,黑色的血液,代表着这次治疗的成功,所以李凡现在完全不必担心血红了,一切已经彻底的大功告成。
黑色的血,并且带着浓烈的恶臭,不过才区区的一滴血而已,便已经熏的房间内的李凡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这要是在正常的医院中,进行正常的治疗,那现在就要有小护士伸手接过李凡手中的手术刀了。
可惜,这并不是。
李凡飞快的把手术刀丢进了垃圾桶,闪身跑出来这间病房,将脸上的口罩摘掉之后,李凡长吁一口气:“搞定。”
随后,李凡离开了诊所正堂,跑到门外点燃了一根香烟。
不等李凡把香烟抽两口,诊所之内便传来了血红的惊呼声。
“我去,谁把皮鞋塞我嘴里了?”
随即,血红便记起了自己正在治疗的事情,根本不需要多想,他便已经知道,肯定是李凡干的。
正想血红想埋怨李凡几句之时,却忽然觉得房间内充满了一股难闻的气息,这气味熏得血红想吐。
血红本来就是有一点点小洁癖的,此时什么都顾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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