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住店吗?”千夙是又累又困,肚子叫得老响。
可沈谦却摇头说不能住店。
“那怎么办?我好饿了。”她肚子里还有个小的哇。
“我带你去买吃的。”
“好。”
不过,在去买吃的前,千夙换了套小厮衣裳,就像公子身边的仆人一样,这样省事许多。
千夙手中有钱,自然心中不慌,每样糕点都要了不少,权当干粮了。除此外,她还买了好些果子,虽说是赶路,但是也不吃得太差啊。
她问沈谦还有多久才能到封城,答曰紧赶还须三四日才能到。
这样的话,他们的吃很成问题呢,后面几日还不一定能到有集市的地方买吃的。
千夙问人,与沈谦一路寻到了菜市场,她买了十来个鸭腿,鸭肾,鸭脖,还买了一点糯米和米,以及荷叶。
“你买这些做什么?”
“吃啊。”
买完东西回到驿站,千夙用盐把鸭腿鸭肾等腌好,放于一个小木盒里。
等马车赶路到夜里,沈谦终于知道她买这些东西的好处了。生起火来,她拿竹条架在火上,从腌盒里取出鸭腿,鸭肾,鸭脖来烤。
“这荷叶包着糯米,就是又香又好吃的荷叶饭了,不过,我们先吃鸭腿,下一顿再吃荷叶饭。”
火光映着她红红的脸,沈谦的心都被烫热了。这就是身边有人,和身边没人的区别。他与傅嫣成亲以来,傅嫣打理府中事样样都好,当真像个贤内助,可她不懂他,她想为他铺好路,让他无后顾之忧去拼官场上的荣华。
她又怎么会知道,他想要的根本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不想耽误傅嫣,是以,自成亲以来,虽则他们共处一室,他仍是睡的矮榻,绝对不会逾越一丝一毫,更不许他自己喝了酒进入房间。如若喝了酒,他定不会回去。
傅嫣给不了他温暖,可千夙,却给了他梦寐以求的,了解。
“快吃啊,还不饿么?”千夙呶着嘴吧唧吧唧地吃起来。
沈谦也抓了只鸭腿吃,味道适中,比他平常赶路吃的干粮不知好多少倍。
千夙见气氛还行,不由想跟沈谦说实话。
“那什么,沈谦,我跟你说一件事,你先答应我不许生气。”
“好。”
千夙擦了擦嘴巴,指着自己的肚子说:“我怀了贺东风的孩子。”
沈谦手里的鸭腿掉落在地。
“你说什么?你怀了身子?”
这么大反应!千夙觉得自个儿是疯了,才会这时候跟沈谦说,万一他一气之下扔下她不管了,她就要在这荒山野岭当野人了。
“说好不生气的。”
“我……”沈谦深吸口气,蹲下来,与她平视,“我不生气,我是担心。你都当娘的人了,怎么还如此不知轻重?你可知怀了身子大意不得?你,你居然现在才告诉我,万一有个好歹怎么办?赶了这么久的路,你到底拿你自己的身子当什么了?”
千夙愣愣的,他是担心她的身子。
沈谦看她的样子,知道自己说话重了,叹气道:“明日找个郎中看一看,确定没事了,再去封城。”
“哦,好。”
可到了第二日,沈谦改变主意了。他驾着马车往附近的城里赶,停在了一处客栈,还交代人拴好马,似要长住的样子。
千夙问:“不是找个郎中看完就走吗?”
“不走了。”
“不走了?什么意思?其实我身子没事的,你再拖时间,误时到封城是要受惩罚的。”
沈谦忽而笑:“你在担心我?可怎么办呢?我想与你在这无人知晓我们的城里,落脚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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