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家人最注重的便是血缘,三代堂兄妹通婚便为嫡传,不得和外族通婚,不然,不是赶尽,就是杀绝。
血叶涯的初恋便断送在这条家规上,她含泪披上嫁衣,嫁给自己的堂兄血岳为妻,生下女儿,血岳为她取名血纱。
而她为了纪念自己的初恋,为她取名无忆,希望自己能忘却初恋之痛,却不想,情难忘,两相忆,当她又重新碰上他时,便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这场悲剧的开始,缘于她的自私,殉情而去,独独抛下她的女儿,这叫她如何弥补她?
她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天越来越亮,眼前越来越暗,“天好黑……”
一旁的小女孩奇怪地看向自己的手,明明五指都清晰可见,为何她母亲说天好黑,她抬眸往上看去,惊吓道,“娘!你的眼睛怎么……”
“变红色了是吗?”那双如饮血般的赤红,闪耀着诱惑世人的光,“这是嫡传血家人一生最美的标志,临死前,瞳孔会慢慢变成鲜血般的鲜红。”而且,必死无疑。
所以她的父亲,想用毒药让她以死证明,她的确是他的亲生女儿,如果是,就给她在血家祠堂立个牌位,如果不是,那她就是死有余辜。
她母亲说,要她不要爱这抹红,更不要恨这抹红,它是无辜的。可是,这叫她如何不恨?
她母亲说,要她忘记不愉快的记忆,高高兴兴地,勇敢地活下去。可是,叫她如何能忘却这些痛!它们早以深埋进心底,深入骨髓,无法剔除。
血家容不下她,她的父亲也容不下她,母亲又离去,她该何去何从?这如此大的世界,可有容的下她的地方?
不知道!
血纱慢慢站起身,独自步出森林,一步一回头,那磕眼睡去的母亲,一步一凝望,那永远都不能回去的家,谁能告诉她,她该去往何方?
那年开始流浪,她年仅七岁。
人来人往的街市,人群匆匆而过,谁也不会注意那个躲在街角,全身肮脏邋遢的女孩。
一刻,一个壮汉从她面前走过,一个荷包掉在她的眼前。
“大叔,你的钱包掉了!”小女孩慌忙出声,那人却枉若未闻,只顾往前迈步而去。
她快步走上前,弯腰捡起地上的荷包,正欲抬首再喊人时,小手突然被抓住,整个人被拎了起来。
“小兔崽子!什么不学好,竟然敢偷老子的钱包!活腻了是不?”那人凶悍地喊着,边喊边用拳头招呼在她脆弱的身上。
“我没偷,我没偷!”她疼得直躲闪,虚弱的声音无论如何解释都避不了他一下又一下的重打。
“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就学会偷钱了!”
“就是,一看就知道是没教养的小孩!”
“我看她父母八成也是个贼,不然怎么教出这样的孩子!要么说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呢!”
围观的众人议论纷纷,根本没人听她的解释,没人会同情这被人殴打的小孩,纷纷摇头离去。
她一身是伤地爬在地上,这种流浪的日子还要过多久?混混噩噩的四处乱走,没有目的,没有归宿,随便倒下都不会有人同情。
迷蒙间,她闭眼而去。
“大叔!你看!”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姑娘指着倒在地上的女孩。“这个小孩受伤了,大叔,快救救她呀!”
“小姑娘?小姑娘,醒醒!”被叫大叔的男子抱起小女孩,进了雨月楼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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