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只有马老九跟花局长。马老九说:“花局长,我财务现在非常紧缺,你先把320万执行款给我,我从中给你10万块钱全作感谢费。至于还有160万元以后再说,行不。”
“10万块,怎么个给法?”
“你把320万执行款划我帐上,我立马付你。要么你划310万,我开收据320万。”
花局长笑了笑说:“不,不要,这种事做不得的,做了我要坐牢的。我这是执法犯法。”心里在说,执行款320万是绝对提不了现的,再说款是转到法院划你帐上或者直接转你帐上,我若截留下来,能拿敢拿这10万元吗?你也真逗。
面对一方是送了5万元现金加上下级多年的交情今后还有互相关照的空间;一方是口头许愿10万元,孰重孰轻,不言而喻。
马老板的话对这位花局长来说是口惠而实不至,用现在网上流行语“然并卵”,也就是说讲得好听,然而并没有卵用。
在花副局长看来,你以为我是xx,没见过男人的xxx。说是说执行到位给我10万好处费,那是空头支票,一旦320万元划你帐上,过河拆桥,你哪还会给我钱?你甚至会认为这本身就是你的钱,凭什么给你?我哪敢问你要,问得好,念个情,你会给1万块钱或请我吃餐饭或请我钓次鱼或找个小妹给我玩玩就不错了。问得不好,你还要举报我,受贿不说还是索贿,索贿是要加重刑罚的。像你这种人我见得多呢,你尽管在我面前叫穷,尽管伪装着为农民的工资着想,其实你吃喝玩乐,xx逍遥有得钱花,我才不被你的假象迷惑呢?
之所以先冻结,就是吊足你的口味,不见兔子不撒鹰,不见鬼子不挂弦。你要是明世理,早在冻结前兑现你的话先送10现金来,320万元我立马划拨给付。至于徐阿发给的5万元我退还,至于陈肖两位副院长,找个理由回话不就行了,他们绝对不会因徐阿发的事同我翻脸,再说我是中级法院,他们是基层的,今后求我的事多着呢。这种事原告被告不能通吃,两头只能得一头,不然玩火过头自焚。你马老九鬼精鬼精的,事到如今竟用空头支票糊弄我,晚了,我的马老板!对不起啰,我只能偏向宝水公司的徐阿发了,你马老板执行款给付以后再说吧。
花副局长软硬不吃,马老九怒火中燃,扬言要找市中院院长长讨说法。杨律师劝他不要去,花局长这样做也没有错,事要下面的人做,中院院长最多也只是过问一下,再说花局他说的也有一点道理,还有你说过给花局长10万块钱,中院院长如果知道,认为你收买法官用心不良,对花局长拒收会表扬,而对你的要求会漠然甚至要批评教育。马老九说:“那他收我1万元红包是实事吧?”“这种事同样说不得,假如查出花局受贿你1万元,花局固然倒霉。可是以后谁敢接你案?如果接手的法官同样不是个善哉公,搞不好你放的血还要多。另外即使不得你的钱物,他眼见自己的战友倒下,同仇敌忾,最少也可以玩死你呀?还有你说花局得了你1万元好处费。有谁证明?”“你不是在现场?”“我可没看见。”杨中心里在说,我要是做了证明,我还能在律师界混吗?
马老九气得鼻孔冒烟,又没有办法,问:“这么说我们就这么屈服。”“也不叫是屈服是妥协,说不定是双赢。我出一主意,面对此况,不如调解,双方让步,由花局长出面斡旋。”马老九明白其意,到了这种地步不如再试试。
花局长当然愿做这种讨好卖乖的事。在他的主持下召开了调解会议。
双方都知道这种官司打起来劳命伤财,两败俱伤,但利益在里面,钱了,一切为了钱,双方在底线上相互咬着不让。徐阿发有陈耀朴做保驾,在原先说的底线一步不让;马老九以高院判决书为凭,现在打官司他也不怕,冻结他的钱无所谓,要将银行的320万执行给付,还有160一分不少继续追讨。花局长说:“大小道理我不想多说,利弊你们自己权衡。中国有句古话:忍一时风平让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双方尽量从现实考虑,说不定互退一步是件好事。”
最后,徐阿发说:“不看佛面看僧面,这样吧,我就退让一步,原先说的给200万元一次性结清,改为280万;如果不同意一次性结清那就分期还款,原先说250万分10年付清,也改为350万分10年付清。”马老九说:“我也作出让步,执行的480万,一次付请400万,还有80万元不要了,结案。如不一次性付清,450万元分10年付清。不过第一年给付出90万元。剩余的每年按比例平均给付。”双方都作出了让步,但彼此都不接收。花局长只好宣布,调解无果,请双方回去再考虑考虑。徐阿发说:‘没什么再考虑的,不同意拉到,看来只好法庭见。”马老九说:“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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