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那年,余真学会了喝酒。当然是白的。酒多半是董克搞来的。董克是“九英党”成员之一,长得又瘦又小。余真他们本来是看不上他的。可自从他哥哥犯了抢劫罪进了监狱他妈妈又病死之后,他们就把董克吸纳了进来。从此,董克在校园里不再受任何人欺负。家门不幸,无以解忧,董克的老爸就特别爱喝酒,每天都要呷二两,董克就每天从他瓶子里匀一点儿出来,存在一个瓶子里,放在床底,大约十天半个月就能攒出一瓶子来,拿到学校,他们几个分喝。酒其实是真不好喝,余真喝只是因为:一、它不好喝。二、他们同学,尤其是女同学都没喝过。三、学校和家里都不让喝。
那天晚上,她也是喝了酒。喝酒的由头是“九英党”要庆祝期末考试胜利结束。按惯例,考试结束后放假三天,等老师改卷登分。之后还要再上大约两周的新课才会放暑假。炎热的六月,余真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套着一件自剪了腿的八分牛仔裤,和那几个男孩子偷偷地钻到一个背街小巷的酒馆里。他们中有五个人都从自家偷了白酒,什么“桃杏沟”、“双清渠”、“五家村”,都是当地的杂牌子。什么度数的都有。他们要了几个两块钱一份的小素菜:花生米、拌粉丝、拍黄瓜、海带卷什么的,一边喝一边讨论着三天假期的安排。照着以往的作风,他们绝不会浪费这宝贵的三天假期。
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白酒,而且还是如此庞杂的白酒,余真自然而然地喝多了。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透过小酒馆肮脏的玻璃窗,看看天黑得已经不像个样子,他们摇摇晃晃地分手,回家。董克家离余真家最近,要送她,余真和他一起走到胡同口,就把他骂回去了。她不想让爸爸妈妈看到自己和一个男孩子纠纠缠缠的,那会被他们误会为谈恋爱。一个以捣蛋著名的女孩子居然开始像别的女孩子一样谈恋爱,即使不是真的听着也够腻腻歪歪,该是多么没有面子的事情啊。
那个夜晚,余真跌跌撞撞地拐进老柳巷,一眼就发现巷里第二盏路灯瞎了。老柳巷一共就三盏路灯,均等地安在拐弯狠些的地方。每盏都能管好多户人家。余真家在第三盏路灯后面。不知怎的,她心里有些憷。但家就在前面,憷也得过去。她紧着步子,到了那盏瞎灯下。一阵风从后面过来,她的腰突然就滞住了。两眼一黑,喉咙一紧,然后,她被拖上了一辆车。
喝了酒的她没有一点儿力气。一上车她就被剥光了。他把她的嘴巴塞住,手脚绑住,蜷放在前后座之间的空隙里,很凉。很冷。很冰。很硬。但她却是软的。很软。没有骨头的那种软。
不知道行驶了多久,车终于停下。她嗅到了浓郁的青草气息,似乎是到郊外了。她耳听着他打开前车门,下去。又打开后车门,上来。欺上她的身。他亲吻她,抚摸她,嘴唇是颤抖的,手也是颤抖的。整个儿的他都是颤抖的,和她的身体一起。宛若两个琴弦的合鸣——陌生的合鸣。
他做了两次。第一次很凶猛,迫不及待。第二次,他的节奏便如出了峡谷的河流,变得舒缓,温柔。
很疼。很疼。
他替她清洗了下面——车上居然备有热水和毛巾。他替她穿好衣服。然后,车开始启动。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怎的,他没有再捆绑她,她完全可以解开眼睛上的布。但她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她被放回到了路灯下。他把她抱下去之前,她清楚地记得,他仿佛是无限留恋地摸了一下她的头。在他的手离她的头越来越远的时候,她能清楚地感觉到有几根头发还在依依不舍地追随着他手指离去的方向。
在他的车发动的一瞬间,世界又回到了她的身边。她全身上下的血液重新开始欢快地奔涌。
她慢慢地把眼睛上的布解开,发现再往前走几米,就是她的老柳巷。路灯的光如刀子一般,刷刷地闪着她,把她的眼睛照得刺痛刺痛。
只是,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的手是根魔杖,把她的什么东西拿走了。永远地拿走了。不,这东西不是她身体内的那层薄膜,这东西是看不见的。是属于脑子的,属于心的。
但那东西到底是什么,在很长时间里,她都不能确定,也不能明白。
那天晚上回家之后,她在卫生间待了许久。母亲问她怎么了,她说:“例假。”一整夜,她都把电扇开到最大挡。第二天,她如愿以偿地感冒了。那三天,她哪儿都没去,就在床上躺了三天。
假期结束,一到学校,她就宣布退出“九英党”。
“我看见你们就觉得恶心。”她说。
其实,她知道,她更恶心的,只是自己。
上晚自习的时候,她第一次提出要爸爸去接。她说她做了一个噩梦,不想再一个人走夜路了。母亲问她做了什么噩梦,讲出来可以解一解破一破,她道:“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鬼。”
“真真也知道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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