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暑这一日是全年最热的一天,不光白斯语找了纳凉请客的地方,成昼也请了任尽欢喝茶。地点也是帝都城里二代必打卡的饮茶圣地荣美嘉的“鲤”茶舍。
成昼坐在三楼vip包间内,出神地望着窗外胡同口人工水渠上的锦鲤投影。
榕树树荫,覆盖在那栩栩如生的锦鲤影像上。那并不是真的鱼,却十分灵动。
望着树影和鱼影,成昼若有所思。
虽然是请欢姐吃饭,但自从进包间开始,任尽欢还没来得及跟自己说一句话。
她在和宋星通话。
“放心吧,斯语的事儿我已经和任导商量过了。女大不中留,她的合同还在我们这儿一天,我就不会苛待她。如果她有想法想自己成立工作室,同谁合作,谁投资或给她资源,对我而言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酬劳会按照合同上的比例打到我的账上。不过……”
任尽欢笑笑,豁达地说道:
“还是要谢谢你打电话来通知我,这说明,你眼里还是有我这个欢姐的……“
成昼一早就听出对面是宋星的声音,但家教和礼貌促使他不去打探别人通话的内容。
他集中精神看鱼,不让自己注意欢姐在和宋星聊什么。
反正也只是只和白斯语有关。
她……当然不会打电话来问自己的情况。
任尽欢挂了电话,笑眯眯地说。
“论演戏,白斯语可能比宋星有经验,论做人,宋星却是圈里数一数二的成熟懂事。她怕和白斯语私下有来往我会介意,还不忘先打电话来询问我的意见。我能有什么意见呢,宋星给白斯语拉来了《倚天屠龙记》,那是宋星自己做人仗义。我当初想栽培白斯语,可惜她那个妈……
虽然白斯语接下来和谁合作她管不了,但是宋星能咨询自己,这表示,她在乎天行工作室,在任天行渐渐式微的此刻,仍将他们看作前辈。
虽然夸着,任尽欢心里懊悔非常,当年宋星穿着九尾鲤鱼泳装惊艳众人时,就该签她的。
任尽欢言尽于此。
她已经注意到,成昼只在她接到电话,跟宋星打招呼的时候眉头动了一下。挂了电话后,成昼对整个话题没有发表半句意见。
任尽欢深知,成昼是个很疏离的人。
不关己事,他从不表态。
很快换了话题:
“今儿你舅左愿又给我电话了,说问你有没有档期,给他新节目当个嘉宾。”
“不去。”成昼浓眉垂下,又很快补了一句:“时钦是常驻嘉宾。”
任尽欢了然,倒是理解成昼。
“成钦”cp越来越火,许多综艺都开了天价希望看到二人合体。许多品牌力邀二人一起代言。但两个人越火,随之而来的问题就越多。
俩人都是美少年,许多上了年纪的导演会混淆两人的名字。在社交场合遇见,聊着聊着就把成昼喊成时钦。
任尽欢安慰成昼道:
“都在一个行当里,又都算是顶流,撞型也是很正常的。”
“无所谓了。”成昼倒是看得很淡。
在“是此湖”别墅里,连装秋千的工人都把他认成是时钦。他如果在意那些不相干的人怎么看自己,早不用在这行混了。
他再次看向窗外的锦鲤。
虽然被树影覆盖,虽然锦鲤并不是真的,可那些鱼影跃跃欲试,总好像有几只想从沟渠里跳出来似的。
成昼拄着下巴看呆了,喃喃道:
“认错人就认错吧,还能揍人家么?”
……
“信不信我会揍你?”
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头,沈家四合院里。
时钦目光阴冷,揉着手腕,眼中满是杀气。
刚才还在他脚边蹭来蹭去的瞧瞧,“喵嗷嗷嗷……”地弹开,瞬间蹿到了房顶。
“好可怕啊这个家伙要干啥?喵呜....”
在猫咪的视角,时钦正不屑地看着眼前的少年。
少年同时钦一样瘦。不算很高,皮肤异常的白,细条眼薄嘴唇,穿一身深蓝色工装短裤和绿色t恤,最可怕的是,他还穿了一双和沈致宁同款的,黑色老式凉鞋。
凉鞋里,配的是高过脚踝的红色袜子。
天井边的银叔摇了摇头,别说时钦,就算是他都有点看不下去了。这人简直就是服装黑洞,时尚界的灾难。
土掉了渣。
时钦望着这个蓝绿红配成一身的装扮,感觉自己随便抓几件衣服都会比他穿得好。一时间,刚起的怒气降了一半。
只觉得好笑。
“你是杜筝编剧的娘家亲戚?”
听见时钦问话,那男生往鼻梁上推了一下眼镜,伸出手对时钦说:
“你好。”
时钦看在杜筝是宋星干妈,而自己哭着喊着要走丈母娘路线的份上,勉强伸出手。
但也只是以手指尖儿和男生的手指碰了碰。仿佛接触时间长了,会传染到男生的坏品味。
“擦亮你的眼镜和眼睛看清楚,我是成昼吗?”时钦冷冷道。
男生老实地摘下眼镜,认认真真地找了张纸巾,把酒瓶子般厚的眼镜擦干净后,又架在了鼻梁上。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时钦两分钟,然后迟疑道:
“你总不会沈尧哥哥吧,整容了?”
时钦怒不可遏:“再好好看看!”
男生试探地问:“丁迦南?”
时钦攥紧了手指:“你是故意的么?”
男生冥思苦想:“也不能是綦雪啊,听说綦雪不是被雪藏了么?”
时钦的目光盯住了脚边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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