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一定会去打听的,就算没人知道自己当年怀了孩子,但是她结婚前同时周旋在几个男生中间的事情,肯定是瞒不住了。
不用再说别的,志明肯定会怀疑亮亮的血脉的。
果然,再老实的男人碰到这种事情都忍不下去。杨姐夫当场就甩了袖子走人,第二天一大早就找杨丽红当年的老同学打听去了。
合该杨丽红倒霉,徐志明碰巧问到了一个被她抢了男朋友的女同学。这位女同学添油加醋的把杨丽红当年的浪荡事迹说了一遍,还暗示他在结婚前,杨丽红还和不只一个男生鬼混,怕是她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亲爹是谁。
杨姐夫第一次有了打女人的冲动,不过他终究还是忍了下来,直接拉着杨丽红去了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然后扔了一个包袱给她,就把她和儿子赶出了家门。
杨丽红离婚之后无处可去,只能带着孩子回来跟爹娘一起住。杨家的房子本来就紧张,杨家老两口只能把自己的房间隔出一个小间,一家四口挤在里面。
而这件事过去之后,苏怡看杨振华一直对强强不冷不热的,就以为他也是怀疑自己偷人,不免对他心怀怨恨。
她本来就只稀罕杨振华那一张脸,这回心里生了怨恨,就看他越来越不顺眼了。既然杨家人都认定她偷人了,苏怡干脆坐实了这事。
她长得白净,手里又宽裕,稍微一打扮就是个别有风情的美人,再加上出手大方,有的是长得好的小伙子上钩。
反正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哪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不为这样的一场艳遇心动呢?
王春华看儿媳妇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抱着孩子出门,心里就犯嘀咕,不过想着她带着孩子,应该不至于做什么出格的事。
直到她亲眼看到苏怡从一个男人的自行车上下来,满面春风的去娘家接强强,才想到她之前的勾当。原来抱着孩子出门玩是假,实际上是把孩子放娘家,自己去偷人了!
她就说,这个浪蹄子不是个安分的,强强铁定不是杨家的种,偏儿子不相信她。这回抓了个正着,王春华底气就足了,闹着非要儿子离婚。
但是苏怡却不承认偷人,同时还祭出了一个大杀器:她怀孕了。十月怀胎分娩,再到哺乳期,女人这段时间是拥有特权的,只要不想离婚,谁都逼不了她。
苏怡又不傻,她眼下有两个孩子,再嫁能嫁个多好的?再说,男人就那么回事,她跟杨振华凑合着,又不耽误她在外面尝鲜。
要是再嫁个老实人,她可不没法这么心安理得了。
反正养家有杨振华,干活有王春华,她的工资还有娘家的补贴就尽情挥霍。那些年轻俊俏的小伙子多的是,一个腻了再换一个。
要是离婚了,这快活的日子不就到头了?
王春华险些被这个不要脸的儿媳妇气出心脏病来,至于杨长福,他在家里就是个透明人。苏家的男人不打女人,他可是个男人,遇到苏怡的事都是装哑巴,让他家老婆子打前站。
有了肚子里的这个尚方宝剑,任王春华撒泼打滚,苏怡都是稳坐钓鱼台。反正她就是不离婚,如果杨振华要是敢说离,她那几个兄弟可不是吃素的。
杨振华如今慢慢变得沉默寡言起来,除了埋头工作,每月按时上交工资,晚上按时上交公粮,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他觉得,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是他们害死陈瑜的惩罚。只有这样的自我折磨才能让他不至于溺死在悔恨之中。
说到底,他又比苏怡高尚到哪里了?既然她不愿意离婚,两个人就这么凑合着过下去吧。掩耳盗铃,活一天是一天。
所以,就像当年的事情重演,杨振华和他爹一起做起了透明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任家里的三个女人撕得天昏地暗,我自岿然不动。
只是和当年不同的是,苏怡背靠娘家这座大山,一人就能轻松战胜王春华母女俩,让她们有苦说不出。
与人斗其乐无穷,除了出去打打野食,跟这母女俩的斗争,是苏怡平生第二大享受。
这样鸡飞狗跳的日子过了二十多年,强强也已经二十多了,小儿子也有二十了,苏怡正盘算着给儿子买房,就赶上了拆迁。
这时,杨长福已经病逝了,单位分的公房,只要有户口的都能拿到拆迁费。王春华自然也能拿到一笔拆迁费,可是根本到不了她手里,就被苏怡拿去了。
杨丽红的户口结婚的时候就迁出去了,离婚后落到了自己单位,并没有迁回自己家里。所以这次拆迁,她不但分不到一分钱,还失去了落脚的地方。
为此,杨丽红只能带着儿子出去另外租房,再靠自己攒的工资和这些年从父母手里扣出来的积蓄,买一间小房子。
苏怡不得不佩服自己当年的决定,如果她要是离了婚,未必能比现在过得更自在。现成的两套房子,两个儿子一人一套。
等小儿子结了婚,她自己再用拆迁赔偿款买一套两居室,跟杨振华一人一间。好歹这些年他的工资也养了家,苏怡也不差他那一碗饭吃,就当养个阿猫阿狗了,还能帮自己洗衣做饭。
至于王春华,苏怡直接把她塞给了杨丽红。她这个孝顺女儿不是新买了房子吗?正好把自己娘接过去好好孝顺吧。
王春华死的时候,苏怡瞧都没瞧一眼,只是恩典杨振华过去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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