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家楼下,终于等到你回来,但是你与别人在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可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过头,嘴角都在笑。我本想重新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去了勇气,突然觉得如果我从此离开你的生活,你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笑过了。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又何必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安静地离开,没再去惊扰你。”
分手的那个周五,那是程少臣第一次请她吃饭的日子。原来那么早的时候,江浩洋就已经回来过了。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和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都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淡淡地说。
“是啊,过去了。刚才那番话,就算你觉得恶心也稍稍忍耐一下,以后再也不会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路上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极轻,几乎没有声响。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刹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了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大脑乱哄哄地吵作一团,心跳失序,头也开始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想去厨房找点东西把胃塞满,却找到了大半瓶白酒。她开了盖子直灌下去几大口,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了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了,心跳也渐渐平缓。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打发程少臣下楼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买回了精装的五粮液,当时就把他好一顿嘲笑。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不费力,她转眼就把这大半瓶酒喝掉了一半,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少年时代读《飘》,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了,赶紧趁着清醒拖过凳子踩上去,将酒瓶塞到橱柜的最高处。
安若生平第一次喝白酒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们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就暖和了,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但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骸,看了一眼,竟是三十几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一直跟在她身边,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了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着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
“没有。”
“看来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替她盖住腿。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多那么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灌了一肚子白酒,脑子依然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喘不过气,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却只能紧紧捂住耳朵,但闪电过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抵挡不住。安若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受到惊吓。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在她的少女时代,生理课教得并不及时,不明所以,只有恐惧。她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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