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哥哥,不要了,一对耳环就够,我不喜欢项链。”
“试试看。”
林均不由分说取来了项链,撩开她的碎发,亲自给她戴上。
明明只是戴项链的动作,却让人觉得充满浪漫和温馨。
谭洛汐回过头看着他娇羞道:“好看吗?”
林均手指抚摸着那颗小小的红宝石,在她雪白的脖颈上熠熠生辉。
很漂亮也很有格调,不会那么突兀,处处透着精致。
他的手指抚过项链的时候也顺带碰到了她的脖子,指腹抚摸过的地方让她颤栗不已。
她的身体居然敏感到了这种地步,想着那一天那一场没有到最后的情事,她的脸倏然变红。
林均醇厚的声音传来:“很好看。”
周围的柜姐们全都是两眼冒着粉红色小泡泡,卧槽,要不要这么撩啊!
这个男人简直是自带撩人系统,男友给女友戴项链是很常见的动作,偏偏他做出来就让人脸红心跳。
郑欣看到谭洛汐脸上那一抹娇羞,她知道谭洛汐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男人。
这些年来追她的男生不少,她都没有感觉,这个男人有什么好的?
郑欣打量着林均,他长相偏秀气,是现在最流行的那种小鲜肉类型。
穿上一身西装,身上的冷意让人觉得他十分禁欲,偏偏就是这样的感觉很撩人。
林均才没有管别人怎么想,他的眼中只有谭洛汐脖子上的那颗红宝石。
越看越喜欢。
“就这了。”
谭洛汐想要拿自己的卡出来付钱,“我说了我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我自己给。”
四万多,林均平时那么节俭,太贵了。
林均蹙眉,是不是因为那辆车导致谭洛汐觉得他是一个穷光蛋?连女朋友喜欢的首饰都买不起。
见谭洛汐要付钱,詹啸觉得应该是那个男人没钱。
他拿了一张金卡出来,“刷我的吧,我给你买了那么多东西你都没有接受过。”郑欣眉头一皱,“詹啸,你什么意思,你现在是我男朋友,你给你前女友买东西是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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