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去问金浩中的时候,他却怎么也不肯回答我了,而且每次问起,他立刻眼神闪烁,然后下一秒就会找借口逃跑。
真是奇怪呢,仆人!
几天之后,我接到消失已久的经纪人的电话,她异常激动地告诉我:“阿颜,你马上就能和超级偶像组合abs同台演唱了!”
“abs?那是什么东西?”
电话那边停顿了几秒,才传来经纪人激动的声音:“连abs都不知道,阿颜你这样真的可以在娱乐圈顺利发展下去吗?abs可是当今全球最受欢迎、最受瞩目的偶像组合,是由四个性格各异的美少年组成,每年都会定期举行巡回演唱会,并且每天他们的签约公司都会收到来自世界各地的粉丝所寄的礼物,而且他们的粉丝已经超过十亿了……还有啊……”
经纪人后面说了什么我完全没有听进去,脑中一直回旋着一句话:其实他们已经征服人类世界了吧……
想到上次我的粉丝突破一万时,经纪人激动的样子……我瞬间被这个残酷的现实击败了。
“还在听吗?阿颜!”
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在。”
“阿颜,这可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对你的人气绝对会是一个巨大的帮助,这样等到你自己开个人演唱会时,人气也会比现在仓促办一场小型演唱会旺很多!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据说这次合作还是由组合里最受欢迎的离胥提出的,说是看了你在玄夜的演唱会上的表演,觉得你的歌声很有感染力……嗯……看来你真的要走运了!”
挂了电话后,我整个人都处于混乱中,脑子里全是经纪人说的那个abs组合,按理来说这种超人气组合应该不可能找我这种连个人演唱会都没开过的新人同台演唱,这种几率应该比天上掉钱还要难。
纠结了半个小时后,我决定还是跟金浩中商量一下,可是看到他那张黑得像锅底的脸时,我又退缩了。
因为最近只要一提到关于娱乐圈的事情,金浩中就会像炸毛的猫一样,反应特别大,尤其是关于玄夜的事情。
【二】
晚上,金家书房。
兴许是被我盯烦了,坐在书桌前的金浩中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书,问道:“阿颜,你有什么事吗?”
算了,横竖也是死!
我挠挠头,往前走了一步,谄媚地笑着凑近金浩中:“其实就是经纪人说马上要跟abs同台演唱的事情,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同台演唱?abs那个超人气偶像组合?”金浩中一字一句地反问,眯起眼睛看我,像是要从我脸上看出点儿什么来。
“嗯,我觉得这应该是我‘鱼品’大爆发的结果。”
用人类世界的一句话说,就是“走狗屎运”了。
金浩中突然一只手撑着墙,凑近我的脸,好像在确定我不是在撒谎:“有离胥在的那个abs?”
“嗯,而且经纪人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肯定地点了点头。
金浩中托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终于松口说道:“也好,你去吧!但还是要注意不能离玄夜太近,而且绝对不能跟他有任何交往。”
唉,又是这句话……
“你不觉得同样一句话说多了会让人怀疑吗?你倒是告诉我真正的理由呀?”
金浩中表情微变,他抽回手,不自然地转身,说:“我喜欢,这是我的口头禅行不行?”
“是吗?”我站在他的面前,俯身想要看清楚他脸上的表情,金浩中却拿起书,头也不回地逃出了书房。
“是的。”房门关上前,他大声说。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心中的疑惑愈来愈大……
啊……真想把金浩中抓回来好好地拷问一番。
我讨厌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到处都湿漉漉的,一不小心我就会变回人鱼的模样。
我边诅咒这鬼天气,边付钱给出租车司机,然后拿起伞推开了车门。
在我推开车门的一刹那,有个冒失鬼像蜘蛛侠一样冲了过来,我躲闪不及,再次跌回了车里。
“对不起,对不起!”冒失鬼不停地道歉。
我支起身子松了口气,还好没被泥水溅到。
但是转瞬,我的怒气便转移到了这个罪魁祸首身上,我从车里爬出来,重重地甩上了车门,不耐烦地仰头对他喊道:“说对不起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吗?”
这句台词是金英楠喜欢的一部电视剧中的经典对白,男主角说出来的时候,周围的人立刻脸色大变,所以……嗯,这应该是很厉害的话吧!
就在抬头的那一瞬间,我终于看清了冒失鬼的脸。
他没有打伞,穿着一件明黄色的带帽卫衣,帽子下的脸庞被大大的墨镜覆盖,下身是修身的七分牛仔裤和红色篮球鞋,看上去青春有活力。此刻他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些湿了,他摘下脸上的墨镜,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清秀的脸庞带着可爱的红晕,琥珀色的眼眸犹如净水琉璃般漂亮纯澈,他冲我微微一笑,我顿时觉得天空好像都明亮了几分。
我寻找了我脑海里所有的词汇,却找不到合适的词形容他。
而且作为一个不为人类男子美色左右的人鱼,我可不会轻易被他的笑容俘获,要知道,若是沾到泥水而变回人鱼,那可是会破坏我征服人类世界的计划的。
出租车扬长而去,我执拗地抓着他的衣服说:“你必须为刚才的行为做出补偿。”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有事情可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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