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又是那帮家伙。已经抢了第三次了。”陶晶身边是一个白人老妇人,她有七个孩子,一个大家族有三十多个人以及二十多个黑人奴仆。男丁比较多。美国人是一个枪支泛滥的国家。
他们没有汽车,但是成年人都有枪支。他们也抢劫,不过在抢劫的同时,也收留一些孩子。陶晶就是因此混进来的,不过因为陶晶显示出来的机警和果敢赢得了这个叫做南妮.佩因的老妇人的信任。
“他们的孩子比较多,还想保住汽车。”陶晶冷笑道:“我看他们的汽车里恐怕有黄金,不然怎么舍不得扔。”
“真的?”南妮的大儿子瑞恩的眼睛就亮了。
“是不是真的,我们恐怕也保不住,现在黄金有什么用?粮食才是真的。”陶晶啃这手里的饼。
瑞恩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人,不是没有人意动,白人们到美洲是为了什么?淘金,发财。可以为了黄金杀人,杀多少人都无所谓。但是现在不同,一路上军队和有钱人的保镖军团比比皆是。他们也相互抢劫。反正到了旧金山,甚至逃回东部,逃回欧洲,有钱就是大爷,没钱什么都不是。
陶晶指了指路边的尸骨:“这些人可能和你们一样的心思,他们死了,连几岁的孩子都死了。如果你们不想死,最好混在穷人里面。没人注意能活命。”
新波特兰到旧金山,再到洛杉矶,一路上到底死了多少人,还真没有人统计。而这些并不是印第安人进攻所致,而是美国人的强盗文化和极端个人主义所致。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一切都很自然。
当然,越是有钱人,越是请得起保镖和私兵的人越多,抢的越多,积累的财富越多,越容易存活。再就是穷人,越是穷人越没人问。中间阶层在快速消失。([m.520dus.com 书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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