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这次出差过程,除了第一天,不明就里地上了一回当,之后他再没有沾酒。后来,终于离开了那城市,到了下午,长途汽车驶入一个加油站加油。转弯的时候,他望着窗外的眼睛忽然一亮。车一停稳,他立即下车,往加油站外走去。拐弯处的公路边上,搭了一个凉棚,棚下是个粥铺。他坐到铺前的小板凳上,身后是尘土飞扬的北方的公路。也不用任何菜过粥,就这么大口大口地咽下两大碗米粥。当他站起身,回到汽车上的时候,脸上就有了一种清爽的表情,好像把这多天来的恶浊洗净了。回来以后,他又喝酒了。
他还不喜欢行令的喝法。如今,流行于酒桌的也不是什么雅令,都是些引车卖浆之流的俗令。什么猜拳,什么老虎杠子鸡,都是免不了要大喊大叫,气急败坏的令法。他认为不是喝酒的正道。在他,酒,就是酒。立题是酒,立意也是酒,要加入别的,就偏题了。他觉得行令多少是有些喧宾夺主。所以,他就是不行令的。别人行令,他也不反对,只是不参加。等人们行得差不多了——这些简单的酒令大都是单调的,往返那么几次就没了耐心,到了这时,他再登场。也有遇到那种一根筋的,行令要行到底的,他也决不干涉,并不扫人的兴,而是陪在一边,独斟独饮到底。所以他就算不喜欢行令,但也不以为这是酒场上的不正当,只不过有些小儿科。他坚持原则,可却并不偏狭,甚至很能迁就,在喝酒的品性上,他是个合群的人。他喜欢同人们一起喝酒,有些喝酒的新玩意,他也能欣然接受。比如眼下兴出的一种“潜水艇”游戏,将一满盅白酒连杯带酒投到啤酒杯里,一气喝下,特别容易醉,可说是拼酒的攻坚战,白热化的。酒桌上的拼酒,是有着一种激发的作用。酒精在这激发下,会加速循环,有力地打入体内各条血管,血液便欢快地勃动起来,将人推升上去。只有酒,才能如此深入人的感官,从感官直达精神领域。真是身心两全啊!
他对酒的爱好也不偏狭,什么酒他都能接受,喝出它的好处。他不挑眼,也不盲目崇拜,保持实事求是。连那种最低廉的二锅头,他也能品出意思。他说二锅头是酒的正味。而像茅台、五粮液这样的名酒呢,他也觉得好,可也不是好到怎么样,太清爽,他说。这个太清爽是什么意思?好像是“水至清无鱼”的意思,又好像不是。像威士忌、白兰地的洋酒,他也能接受,但是“不下菜”,是空口喝的,不是正餐,类似点心的那种。啤酒呢?就有些像酒场上酒令那样的东西,稍稍有些跑题了,不过,他也喝,是陪喝。由于阅历的限制,他对酒的见识不那么广博,喝的就是通常的几种。也够了,他喜欢的,也正是那通常的几种。他这样进行比喻,山珍海味固然宝贵,可吃不厌的还就是一日三餐。而普通的大曲,比如双沟啦、洋河啦,就是一日三餐。剑南春呢?是一日三餐的红烧肉,大荤。四川的郎酒?南北货吧。他说着,自己也笑了。说到酒,他的话就略多了一些,于是趁着他想说话,人们就提出那个问题:黄酒是什么呢?料酒。他回答,然后哈哈一笑,起身走开,结束了聊天。
关于酒的问答,总是这样结束的。已经记不清同样的问答进行过多少遍了,但很奇怪的,人们一点不腻味。他对酒的看法,谈不上精辟,可是很有趣,是一个有生活常识的人的见解。不过,他对黄酒的看法有些刻薄了,有失公允。看来他对黄酒真的有成见。像他
喜欢王安忆自选集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