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名叫墨良。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个‘义贼’,立志劫富济贫。这四个字他到目前为止只做到了一半。对于行窃这一行当他一贯有自己的追求,小偷小摸他看不上,主张‘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他刚来聚宝城没几日,打听到了城里最大的酒店在哪,之后就天天来这,明面上是听书,实则是在寻找好下手的肥羊。‘噬日之劫’的故事,这几天他听了不下七八遍,说书人每一提气,他就知道要放什么屁。
“白光过后,有人看到五道光柱自西风草原上空飞散。过了半个月,才有一支军队抵达了当日的劫难之地。结果各位猜怎么着。兵器,辎重,盔甲好端端的落了一地,可是一具尸体都没有。千余万人,连灰都不剩。只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又三年,黑洞里生出一支银白雪桩,越涨越大,不日参天。每有西风吹起,雪桩的碎屑就飘散千里,人只要沾上一丁点,立时化为冰雪,消弭于无形。”
听到这,满堂旅客无不愕然。说书人满意的一笑,正要继续讲述,忽然大堂一角响起了嘈杂声。一个壮实的伙计骂骂咧咧地拎出一个小乞丐,“一不留神就往里钻,也不看看这是你要饭的地方吗?”那乞丐身形瘦小,被他攥在手里像只小猴子。
他拎着乞丐一把扔到了门外,“给我滚的越远越好,再让我瞧见了你,小心爷我扒了你的皮。”
小乞丐摔到地上,站起来揉了揉差点被伙计捏断的胳膊。
“怎么,还不滚?”
“这大街是你家的?我爱呆哪就呆哪,你管得着嘛。”小乞丐尖声尖气的说道。
“嘿你个不长眼的东西。”伙计撸了撸袖子正要教训小乞丐,被掌柜一把扯住。他低声对伙计说道,“他爱呆那就呆那吧。别扰了客人的兴致。”
伙计听了,放下胳膊,恶狠狠地瞪了小乞丐一眼,转身走进了大堂。小乞丐不甘示弱,对着伙计的背影瞪了回去,然后就在店门旁坐下。墨良看了一眼小乞丐的身板,想着这人真不知好歹,他这会没挨揍,是碍着店里有这么多人在,等晚些人散了,他要是还不走,就算掌柜的不搭理他,伙计也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墨良收回了目光,一双眼又回到了台前。台上的说书人见事端平息,清了清嗓子,将客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那身材粗壮的伙计经过柱子旁时也瞥了墨良等人一眼。这些人进店,不吃饭,不喝酒,不住店,在他眼里和乞丐也无多大分别。
伙计的目光从众人身上扫过,正要挪开,忽然一转又落到了墨良身上。只见他盯着墨良看了一会,然后不声不响的走到掌柜身边对他耳语了几句,掌柜的也抬起头瞅过来。
墨良见状,心里暗道不妙。于是装作漫不经心的伸了个懒腰,缓缓向店门外走了出去。
福兴酒楼他是不能再进了,他知道这几天自己来的太勤,引起了店家的怀疑。大街上熙熙攘攘,墨良握着黑刀,晃晃悠悠的四处转了一圈。他来之前就听说聚宝城如何富饶,如今看来此言果然不虚。他从南边一路走来,这样人声鼎沸的地方还是头一次见。
他晃悠了半天,在街对面的凉棚下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蹲下,眼睛瞅着酒店门口进进出出的旅客。
一票没做就离开可不是他的风格。福兴酒楼是城里最大最好的酒店,仅这几日他便看到好几个可说得上是腰缠万贯的商旅,可是都没找到机会下手。他不是小毛贼,不会做擦身而过解人钱袋的勾当,这太冒险,而且也偷不到多少钱。越是有钱的商人越是精明,不会把钱财放在显眼处。
他要做的是趁着黑夜悄无声息地溜进他们的客房,将他们最值钱的东西一卷而空。为此,他需要知道他们住在那间房,房里有多少人,值钱的东西放在哪。
此中之道,墨良轻车熟路。他只是需要一个眼线,一个可以时时刻刻待在酒店大堂里又能够不被怀疑的眼线。之前他在别处谋生时有过那么一两个搭档,现在却是孤身一人。
墨良的目光落在店门旁的一个小身板上。那是之前的小乞丐。只见他闭着眼睛,脑袋一沉一沉,忽的身子一斜,像是要昏过去。小乞丐脸上布着一层黑,但依稀可以看出清秀的眉目,胸口一起一伏,似乎有微微鼓起。百无聊赖中,墨良盯着那张脸蛋看了半天,心想着这莫不是个小姑娘。
这时在酒店里,一块肉包子从酒店伙计一颠一颤的盘子里跌了出来,落到了一位肥头大耳的食客脚下。那食客不注意,踩烂了又顺带着一脚踢了出去。
肉包子滚出店门,只见原本几近昏厥的小乞丐猛得一睁眼,鼻子嗅着香味,像条饿狗一样追了上去。
大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一个和父母离散的小孩站在街边高声哭闹。在他旁边,三两只莺莺燕燕扭腰摆胯,正和一个干瘦老头讲价。街对面,两个醉汉不知因为什么厮打在一起,混乱中砸烂了一旁小贩的摊子。于是更多的人加入战局。
肉包子被遮蔽在无数双脚掀起的烟尘,小乞丐紧随其后,对周遭的一切置若罔闻。
肉包子滚进了一处阴暗的巷子里,小乞丐跟进去一看,巷子里原本倒着的,坐着的,此时都睁开了同他一样虎视眈眈的眼睛。小乞丐毫不犹豫朝那包子扑了过去,别人也朝他扑了过去,一时间拳脚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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