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硕站起身,手中随意的提着剑,推门要走,但是他的脚步虚浮,看着摇摇欲坠,直要摔倒。
房中几人都看着他,平日里这个男人总是简单的厉害,无论怎么想装深沉,却总像一张白纸一样轻而易举的被人看得通透。
但是有时候,他又深邃的宛如极北的海,让人始终无法猜透他的想法。
虽然知道他绝不会倒下,但是李绝仙依然扶住了他,轻声问道:“去哪?”
李文硕依旧醉眼朦胧,笑了一声,嘴里发出如梦呓般的声音,说道:“天福酒馆儿,说好了的,这都忘了?”
……
几年过去,即便添了几张新的桌椅,换了个烫金的匾额,可天福酒馆儿还是那个天福酒馆儿,孙小二还是原来那个孙小二,没有成为什么绝世的武林高手,当然也没有因此而自暴自弃。
他看着眼前这位就算那些常年寻花问柳,混迹在花丛中的富家公子见到都要惊叹的美女,告诉自己,自己可不是那些俗人,自己是见过世面的,一定要淡定。
尤其是那女子带着的那小丫头,自己还认识,怎么能那么丢脸呢?
女子捡了个三楼靠窗的小桌,看似不起眼,但孙小二自然知道,在这已经有些闷热的天气,这个位置凉风透过窗户吹拂进来,带着丝丝花香,实则是个绝好的位置。
白衣的女子已经梳起了妇人的发饰,但举手投足间,仍然散发着皇宫里公主的气势。
孙小二没见过那些高贵的公主,但觉得,就算是真的公主,也不过就如此了。
女子出手也十分大方,甚至有些俗气,把天福酒馆儿有点儿名气的菜式都叫了一遍,唯独这点让孙小二有点儿嗤之以鼻,他还想着推荐几道不为外家所知,但实际上味道极为不错的小菜呢。
可惜都被拒绝了。
然后这个时候酒馆里又进来一个醉鬼,被一个长得极为俊俏的年轻人扶着,两人看衣着,看形貌,都不是那种不舍得花钱的。
但是孙小二极不喜欢这种客人。
当然不是因为这两人长得俊俏,而是这明明是两个已经吃饱喝足一身酒味的家伙,就算再有钱,来到酒馆里也不会再有多少肚子吃些多余的东西。
但他仍一脸笑意的迎了上去,这是他这么些年练出的本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客人,他什么样的心情,他总能摆出一副看似真诚的小脸,他觉得这是自己独一无二的本事,这是可以骄傲自豪一辈子的事情。
两人上了楼,看着已经正在吃饭的罗九衣和罗小瑜,嗯,罗九衣觉得小娘这个名字根本不算是个名字,所以又给她起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名字。
罗小瑜。
罗九衣看到李绝仙一点儿都不意外,虽然当年她以凌厉手段主动斩断两人间一切因果,但很奇妙的是,她一进入这座城市,就感觉到了李绝仙的存在。
但她没有退走,她本就是一个遇到困难喜欢迎难而上的人。
当然,她看着一身酒气,满脸通红的李文硕首先皱了皱眉头,李文硕也是心里发怵,再也顾不得什么喝酒如果用内力解酒就不是真男人的豪言壮语,内息一转,整个人就清醒了十分。
“你不是去办正事吗,怎么喝成这个样子?”
李文硕干咳了两声,解释说道:“男人嘛,说话的时候不可避免总要喝点儿酒,你知道,其实我也不想喝的。”
罗九衣白了他一眼,说道:“信你有鬼,他又是怎么回事儿?”
李文硕看着李绝仙,瞪大眼睛像见到鬼一般,说道:“你怎么跟着过来了?”
罗九衣一怔,心道你们两人刚才还勾肩搭背,如胶似漆,怎么一转眼就开始翻脸不认人,当我好蒙?
她心里火气一下子上来。
李绝仙连忙说道:“嫂子,哥哥他这不是喝多了吗,我怕他路上再闹些幺蛾子,这就扶他过来了。”
听得这一声嫂子,罗九衣心里那种火气才渐渐平息,饶有兴味的看着眼前的李绝仙,冷笑道:“怎么,自己叫自己嫂子的感觉怎么样?”
李绝仙十分平静,笑道:“嫂子说笑了,你我都知道,我们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
……
酒楼内的食客大多是夜华城本土人士,最是擅长道听途说,黎阳王朝的百姓,看待那些走马带刀的江湖人时,总莫名带着股眼高于顶的优越感,仿佛天底下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
而时下里最热的话题,先是有长安城官道上,白须剑客纵剑一斩十几里,断掉天下第七的高手宋明哲一臂,至今仍不知所踪,城墙上还留着那道剑痕,之后又有人说张远之御剑而来,救下了那宋明哲性命,只不过后面具体如何,大家分歧就大了。
有的说张远之连出几十剑,以风火撩天式纵剑斩了那厮,也有人说两人势均力敌,惺惺相惜,打到最后对着关公像拜了把子。
再就是有人传说剑仙李文硕赶回中原,先去了一趟赵家堡,找那堡主无不知问了一些事情,然后就要回来大开杀戒,找那些他的敌人报仇。
关于他的敌人是谁,也是众说纷纭不止,有的说是南山一带新出的那位自称剑神的无柳公子,有的说是天南峰十三剑客。
酒馆儿内有人唾沫四溅,说道:“那剑仙真是厉害,于西来望天峰上一剑斩出,银白剑气纵横千百丈,我亲眼所见,那一剑斩出,直入云霄,连云顶上住着的仙人都斩下来三两个。”
倒吸冷气之声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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