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庙废墟,坐落于华夏西北高原的最深处,相传在很久以前,这里曾是一位佛教圣者的修行之地。
不过圣者作古后,因为岁月流逝,时光侵蚀,他的庙宇早已不在,只剩下一片残垣断壁,荒草废墟,寂静的在这里接受风吹雨打。
而这里,也是杨羽在高原旅行的最后一站,从燕京离开后,他来到这高原之上,已经有一个月之久了。
尽管内心很想忘却那份记忆,但他只要回忆,就依旧会觉得心痛,依旧会觉得有无法抑制的酸楚。
看着纯净的天空,被寒风吹动的杂草,一段段伫立在废墟中石壁,他双眼渐渐放空,又陷入回忆之中。
那年的他只有十七岁,还在读高三,农村的父母花全力供养他读书,只希望他能考上大学,出人头地。
可一个意外的机会,他迷上了音乐,也认识了几位志同道合的好友。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想,几个年轻人在长安市郊区的一座废旧厂房里,成立了名为蓝火的乐队。
意气风发的几人共同许下誓言,他们要成名,要赚大钱,要让所有人听到他们的音乐。
为了这个誓言,杨羽从刚刚考上的大学退学,跟父母不辞而别,和几位队友来到燕京,成了无数在燕京追梦的燕漂之一。
在燕京,他们为了能活下去,摆过地摊,当过短工,饿极了几个人同吃一碗泡面。
就这样过去了两年,曾经一起来的七个人,有两位被艰苦磨平了激情,选择了退出。
而剩下的最后五人,包括他在内,终于能在燕京的酒吧里找到一份驻唱的工作,不在像以前那样颠沛流离。
渐渐的,蓝火乐队这个名字在燕京地下音乐圈有了些许薄名,也有唱片公司开始真正的注意到他们,一份合约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在杨羽以为会苦尽甘来的时候,现实告诉他什么叫世事无常。
似乎在他的心里,记忆永远无法忘记那个晚上,在乐队租住的四合院外,他无助的站着,几位队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
他无法相信,这几位一路历尽艰辛走来,被他视如亲人队友会背叛他,在签署合约之后,他竟然被踢出了乐队之外。
“杨羽,接受现实吧,你已经出局了。”
说话的是乐队里唯一的女性,她的名字叫做李雪。
“李雪,你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乐队的歌是我的写的,活动是我跑得,我到底哪里做的不好。”
对于这个女人,杨羽有种姐姐般的依赖,从来不曾想象,两人会变成这样。
他的问题,几位队友没有回答,也许是他话里事实,让几人难得露出一丝不忍的表情。
在那个时候,一个年轻人从几位队友身后走了出来,这个人叫林夕言,正是签下他们的唱片公司的代表。
“你的歌?当你签下那份合约是,那就不是你的歌了。”
林夕言表情残忍的看着杨羽,伸手搂过李雪的腰,不屑的看着他。
“不怕告诉你,李雪一个月前就和我同居了,那时候我们就已经决定要让你滚蛋,还真以为我会捧你这个臭吊丝。”
在林夕言的辱骂中,他疯狂的扑了上去,但却被几位队友拦了下来。
后来,他在林夕言的狂笑中,好似丧家之犬般逃开了。
那一晚过后,林夕言成了蓝火乐队新的主唱,他则彻底逃离了燕京,那个让他伤心的地方。
他来到了高原,远离人烟,希望能让时间抚平心中的伤痛。
“你怎么了?”在他陷入回忆的时候,一个女声在他旁边响起。
杨羽的身边,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看着他,女子叫许悦,是个来高原拍摄写真的模特。
杨羽本就是个浪子性格,加上会玩音乐,长相又不差,所以很受女孩子喜欢,以前在燕京的时候就勾搭了不少女孩。
这许悦是昨天他在高原一个旅者的酒吧里,弹着钢琴勾搭上的,两人结伴而行,来到了这处神庙废墟。
他看得出来,这许悦就是跟他玩玩,当然他自己也不会认真,估计人家看他这落魄的样子,也不一定看得上。
听到许悦的问题,他不想告诉对方心里的秘密,指着废墟边一个在卖纪念品的牧民。
“我们去看看吧。”
“好啊,明天就要走了,正好买几件纪念品给朋友。”
两人来走了过去,看到在牧民的身前,铺着一张破旧的羊皮,上面摆满了各种物品,有的崭新,有的破旧。
不知道为何,杨羽看到羊皮的一瞬间,就被羊皮上一串看似有些脏旧的天珠吸引住了目光。
这串天珠黑白相间,花纹有些杂乱,怎么看都十分普通。
拿起这串天珠,杨羽问牧民:“这个多少钱。”
对方用浓重的口音回答:“五百!”
杨羽还没说话,旁边的许悦先大声道:“五百这么贵,我看是假的吧,就一百,不卖拉倒。”
牧民装着不高兴的说:“最少三百,要不然就放下。”
一边的许悦还想搞价,却被杨羽拦下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串天珠对他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掏出三百块钱仍在羊皮上,他把那串天珠戴在了手上。
戴上的一瞬间,他突然感觉到一股清凉从天珠上涌出,钻入了他的体内。
也不知道死不是错觉,不管他再怎么摆弄天珠,这种感觉都没再出现了。
离开摊位的两人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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