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包拯不肯组织百姓进行灭蝗大业,所以花郎只有自己想办法让那些百姓动起手來。
可是要怎样才能够让那些百姓敢于对蝗虫下手呢。
这些百姓对于蝗虫的恐惧是自千百年前传下了的,基本上已经深入到了他们的心灵深处,要他们消灭蝗虫,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成的。
所以在沒有朝廷的支持下去,想要消灭蝗虫,真的是很难很难的。
花郎想了一个晚上,也沒有想到什么好的办法,直到第二天早上温梦端來了米饭的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一个十分重要的办法。
自从來到淮南之后,他几乎一天三餐吃的都是米饭,已经吃的对米饭快反胃了,可因为米饭太少,他还是必须得吃,仔细想想,他已经很多天沒有吃过肉了。
而他想到的方法,便是跟吃有关。
在花郎的记忆中,他记得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说过,蝗虫是一种药材,能够治不少病,而蝗虫除了治病之外,还有很丰富的营养价值,肉质松软、鲜嫩,味美如虾,简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花郎记得自己前世曾经在一家饭店吃过一道名叫飞蝗腾达的菜,那是把蝗虫腌制一下,然后油炸的一种美好,吃起來真的跟大虾沒有什么分别的。
想到这里,花郎突然兴奋起來,于是连忙对温梦他们说道:“吃了这么多天米饭,你们有沒有吃腻。”
温梦虽说出生在南方,是吃米饭长大的,可跟着花郎去过那么多地方,吃过那么多各种各样的美食,如今让他天天吃大米饭,她还真有些吃腻了,如今听得花郎这样问,根据这快十年的相处,她知道花郎一定是想出了什么新的妙招,不然他也不会这样问了。
所以这个时候,温梦连忙说道:“找吃腻了,你有其他东西让我们吃吗。”
花郎笑了笑:“有啊,而且还很多呢。”
“都什么啊。”
“蝗虫啊。”
“蝗虫。”温梦有些惊讶,她跟这个时代的其他人一样,认为蝗虫是天灾,是老天惩罚百姓才弄來的,根本就吃不得,如今听花郎突然说要吃蝗虫,她又如何不惊讶。
这个时候,花郎点点头:“是啊,吃蝗虫,怎么,温大小姐不敢吃。”
温梦身为江湖儿女,倒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坚持说蝗虫不可吃,如今听花郎这样说,明知道她这是在激将自己,可还是忍不住想要表现的豪气一点,道:“有什么不敢吃的,我就怕你做不出美味來,让我沒有胃口吃。”
花郎笑了笑:“这个你大可放心,我的厨艺在整个大宋,我都敢说是天下第一,无人能够比拟。”
这话倒也不是花郎自吹,他懂的厨艺比这个时代的人懂的要多的多,而温梦他们也都是极其相信的,毕竟在长安的时候,他们可是吃了那么多以前他们从來沒有吃过的美食。
如今听得花郎这么说,温梦顿时冷哼一声,道:“好,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做出美味來。”
这样说完之后,温梦便和阴无错温风他们去外面捉蝗虫,此时外面的蝗虫很多,多的几乎可用扑面而來來形容,所以想要抓许多蝗虫,并不是什么难事,一炷香的时间,他们几个人每个抓了足足有五斤的蝗虫,拎着那么多蝗虫回去,可把街上人人给好奇死了。
回到淮南府衙之后,包拯见温梦等人抓了这么多蝗虫,一时很是惊讶,连忙问道:“弟妹,你们这是做什么,就凭你们这几个人抓的蝗虫,能顶什么用,我看还是算了,等冬天來临,这些蝗虫自然会销声匿迹的。”
温梦耸耸肩,道:“义兄,我们可不是要消灭蝗虫,而是这几天吃米饭吃腻了,花郎他说要给我们用蝗虫做饭,所以我们就抓了來,看看他能做出什么好的饭菜來,义兄也听说过他是个很棒的厨子的,要不你也來尝尝。”
按照包拯以前的性格,自然是不会说去吃蝗虫的,不过此时他对花郎的厨艺却很好奇,所以还是带着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以及公孙策展昭等人去了淮南府衙的厨房,这里比较是淮南府衙,所以厨房里的一应佐料还是很齐全的,花郎见温梦等人已经把蝗虫捉了來,于是让他们把蝗虫放在盐水中清洗,然后沥干,之后他便很随意的扔进油锅了炸,炸好之后端出來,焦黄香嫩,看着就有胃口,想咬一口。
可是因为这是蝗虫,所以虽然大家闻着香味想吃,可却沒有一个人肯先下筷子。
面对这种情况,花郎淡然一笑,夹起一只蝗虫放进了嘴里,而且吃的津津有味,众人见花郎都吃了,于是连忙跟着去吃,这样吃完之后,感觉跟大虾的味道很像,而且比大虾还要更香一些,如此一來,一盘飞蝗腾达便这样被大家一扫而光了。
吃完之后,他们又缠着花郎继续炸,如此花郎又炸了好几盘,直到大家吃饱了,这才罢手。
这样吃完之后,包拯忍不住叹息一声,道:“真沒想到,这油炸蝗虫竟然这么好吃,而且还有这么好的一个名字,飞蝗腾达,不错,不错啊。”
听到包拯这么说,花郎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了,于是笑道:“包兄,如今我们剩下的粮食只够发放几天的粥篷的,这吃蝗虫也能吃饱,何不让百姓去抓了蝗虫,然后自己炸着吃呢,这样一來,我们可以剩下不少口粮呢,也为我们弄來更多的粮争取时间嘛。”
若是以前,包拯必定不会同意,可如今吃了花郎炸的这些蝗虫,他已然改变了想法,而且他觉得花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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